詩篇注釋選譯                                                                                                                        亨利馬太:詩篇第六十六篇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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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注釋選譯

亨利馬太的詩篇第六十六篇

初稿:                2025年7月14日

最後修改: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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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可在這𥚃看到:亨利馬太聖經注釋:詩篇六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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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題

一篇詩歌,交與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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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66:1~7

1全地都當向神歡呼!

2歌頌他名的榮耀!

用讚美的言語將他的榮耀發明!

3當對神說:你的作為何等可畏!

因你的大能,仇敵要投降你。

4全地要敬拜你,歌頌你,

要歌頌你的名。(細拉)

5你們來看神所行的,

他向世人所做之事是可畏的。

6他將海變成乾地,眾民步行過河;

我們在那裏因他歡喜。

7他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

他的眼睛鑒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細拉)

I. 在這些詩句中,詩人呼籲所有人來讚美神,包括在所有土地、整個大地、世界上所有能夠讚美神的居民都當來讚美祂(詩66:1)。

  1. 這彰顯了神的榮耀,祂確實值得所有人的讚美,因為祂善待所有人,並為每個國家提供讚美的素材。

  1. 這是人的職任,所有人都有一個義務去讚美神。這是創造法則𥚃的一部分,因此是每個生物都必須遵行的。

  1. 預言外邦人將歸信基督的。時候將到,全地都要讚美神,到處都要向他獻香。

  1. 詩人對讚美神的美事懷有由衷的盼望。他自己也必如此,並祈求神讓世上萬國,而非唯獨以色列,都向祂感恩。他激勵萬國,

  1. 向神發出歡呼的聲音。聖潔的喜樂是那種敬虔的情感,它能激動我們所有的讚美;雖然在宗教中,並不是所有歡呼的聲音都蒙神悅納(假冒為善的人也會高聲呼喊,賽8:4),然而,在讚美神時,

  1. 我們必須有熱心、充滿熱情,也要必須盡我們所能、用盡我們所有的努力去做我們應做的事情。

  1. 我們必須坦誠公開去接納人,如同那些不以我們的主為恥的人一樣。而兩者都蘊含在發出歡呼聲,發出喜樂的聲音之中。

  1. 為了造就他人,要快樂的歌唱,高聲歌唱,歌頌祂名的榮耀,也就是歌頌那些祂己為人所知的一切 (詩66:2)。神榮耀的名應成為我們所讚美的。

  1. 盡我們所能,使祂的讚美榮耀無比。我們讚美神,必須榮耀祂,這必須是我們一切讚美的範圍和主旨。有些人認為,讚美神就是你最大的榮耀。能向造物主獻上讚美,是受造物所能獲得最高的榮耀。

II. 他呼召全地向神讚美(詩66:1),並且預告(詩66:4)他們會這樣行。全地都要敬拜你;世界各地,甚至最偏遠的地區,都有人敬拜你,因為永遠的福音要傳給萬國萬族;這就是福音的意義:敬拜創造天地的主(啟14:6~7)。神的話,如此發出,必不徒然返回,必使全地,或多或少都來敬拜神,歌頌祂。在福音時代,人們將唱詩來敬拜神。他們要向神歌唱,也就是歌頌祂的名,因為只有祂的名是祂所宣告的榮耀,我們透過這名才能知道和認識祂;不是向祂那榮耀的本身,因為我們不能透過讚美為它貢獻什麼。

III. 祂為了讓我們有讚美的材料,就特別在此呼召我們來觀看神的作為。因為無論我們是否讚美,祂自己的作為都讚美祂。我們之所以沒有好好的讚美祂,是因為我們沒有適當和留心去觀察它們。因此,讓我們看見神的作為,觀察祂在其中所彰顯的智慧、大能和信實的例子(詩66:5),然後談論它們,並且向祂傾訴(詩66:3)。對神說:你的作為何其可怕!你所作的事何其可畏!

  1. 神的作為本身就是奇妙,若仔細思考,我們理當驚嘆不已。神的作為令人敬畏(也就是說,令人讚嘆),因為祂的大能如此偉大,在祂所做的一切中都閃耀著強烈的光芒。可以肯定的說,沒有任何作為能與祂的作為相比。因此,聖經說祂在是可頌可畏的(出 15:11)。在祂為人所做的一切事中,祂都是令人敬畏的,值得我們以聖潔的敬畏來看待。信仰的很大部分是在於對神的敬拜。

  1. 它們對祂的敵人而言是可怕的,並多次強迫和恐嚇他們,使他們屈服(詩66:3)。因你的大能,無人能敵,你的仇敵必向你屈服,但他們都是虛假的(原文如此),也就是說,他們是被迫的,在違背他們的心思下,只能接受任何條件來與你和好。用恐懼使人的屈服很少是真實的,因此武力並非傳播宗教的正當手段,多人因此加入教會,也不會帶來喜樂,因為最終他們都被發現只是騙子(申33:29)。

  1. 它們使祂的子民感到歡喜和有益(詩66:6)。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祂使海在他們面前變成乾地,這成為他們在曠野中的鼓勵,要去跟隨神的引導。當他們進入迦南時,也為了鼓勵他們去爭戰,約旦河在他們面前分開,他們步行穿過河水。這些只能看作步兵,但因明顯是屬於上天的,在耶和華的戰爭中,他們完全成為騎兵,不再是步兵。在那裡,敵人在他們面前顫抖(出15:14~15;書 5:1),但我們在那裡卻因祂歡喜,信靠祂的大能(因為「倚靠神」常常寫為「因祂歡喜」),並歌頌他(詩106:12)。我們在那裡歡樂;因我們那時是在先祖裡面。他們歡樂,我們也在他們裡面一同歡樂了。先祖的歡樂就是我們的歡樂,我們應該將自己視為其中的一份子。

  1. 它們統管一切。神透過祂的作為,在世上保持祂的統治權(詩66:7):祂用祂的權能永遠統治著世界;祂用眼睛察看著萬國。

  1. 神有監管的目光;祂從高天俯瞰世上萬民,一覽無遺。祂的目光遍及全地,連最偏遠、最渺小的國度也在祂的監察之下。

  1. 祂有監管的膀臂;祂的大能統管萬物,永遠統治,永不衰弱,永不受阻。祂的手有力,祂的右手高舉。因此祂能擊倒,悖逆的人不可自高;那些心懷叛逆之心的人,不敢公然背叛神,就像亞多尼雅自高自大,說「我要作王」一樣。那些悖逆神的人,不可自高自大,彷彿他們能達到自己的目的。不,要讓他們靜下來,因為神已經說過,「我必被高舉」,人是無法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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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66:8~12

8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神,

使人得聽讚美他的聲音。

9他使我們的性命存活,

也不叫我們的腳搖動。

10神啊,你曾試驗我們,

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

11你使我們進入網羅,

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

12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

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

在這幾節經文中,詩人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呼籲神的子民來讚美祂。願全地讚美祂,特別是以色列地。稱頌我們的神;稱頌祂為我們的神,祂與我們立約,看顧我們如同看顧自己的子民。願他們發出讚美祂的聲音,使人聽見(詩66:8);因為除了那些祂特別喜愛和揀選的人之外,還有從誰可以聽見 呢?有兩件事值得我們稱頌神:——

I. 共同的保護(詩66:9):祂使我們的性命存活,不至於消失;因為性命如果在我們手中,常常容易從手指間溜走。我們必須承認,是神美好的保護保守了我們的性命和靈魂,是祂的眷顧保守我們的靈魂,使我們的性命存活。正如聖經所說。祂賜給我們生命,不斷以工作來更新和扶持我們,祂的恩典就是持續不斷的創造。當我們軟弱和死亡時,祂使我們的靈魂甦醒,就像從前,給它新的生命,新的安慰。 Non est vivere, sed valere, vita — 並非生存,而是幸福,才配得上生命的名。然而,當遭遇許多毀滅性的意外,致命的災難和致命的疾病,我們容易絆跌倒下。所以,在這一切,我們都受到神能力的守護。祂使我們的腳步不搖動,避免了許多我們沒有察覺的和無法預見的災難。因為祂,我們才沒有很快就落入了無盡的毀滅中。祂必保守聖徒的腳步。

II. 從極大的苦難中得到特別的拯救。請觀察,

  1. 苦難和危險非常嚴重(詩66:11~12)。神的兒女遭遇什麼,經文沒有說明。可能只是一些私人或家庭的困難。但無論它是什麼,他們都像雀鳥落在網羅一樣,被網住和纏住,如同魚兒被網住。他們被壓著,腰間負重,被壓得喘不過氣來(詩66:11)。但他們承認其中有神的手。雖然我們從未落入羅網,但神會把我們帶入其中。我們從未曾遭受苦難,但神會將苦難加在我們身上。還有什麼比水火更危險嗎?兩種苦難我們都經歷過,也就是說,我們經歷了不同類型的苦難;一種苦難的結束往往是另一種苦難的開始;當我們擺脫一種危險時,卻發現自己陷入了另一種危險之中。即使是最好的聖徒,也可能會遭遇這樣的苦難,但祂應許說:你從水裡經過,從火裡經過,我必與你同在(賽 43:1)。然而,驕傲殘忍的人可能和水火一樣危險,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要防備這些人(太 10:17)。當人起來攻擊我們時,以及一切的威脅,就有水火(詩124:2~4)。所以情況就成為這樣:「你使人騎在我們頭上,踐踏我們,凌辱我們,恐嚇我們,虐待我們,不,是使我們完全成為奴隸;他們對我們的靈魂說,你屆身吧,由我們踐踏過去(賽51:23)。」雖然善良的君主樂於在臣民的心中統治,但暴君卻驕傲的凌駕於臣民的頭上。然而,受苦的子民在這一點上也承認了神的旨意:「是你讓他們這樣苦待我們」:因為最殘暴的壓迫者,除了上天給他之外,他們沒有這樣的權力。

  1. 神讓他們經歷這些苦難和危險,其目的是恩慈。看看這句話的意思(詩66:10):神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當我們以這樣的觀念看待苦難,我們就會從中得到益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苦難的深處看到神的恩典和愛,並在苦難的最終處,得到我們自己的榮耀和益處。因為苦難使我們像銀子在火中被試驗,

  1. 使我們所得的的恩典,經過試驗,就更加顯明,使我們得蒙認可,就如銀子被查驗,被標記為純銀。當耶穌基督顯現時(彼前1:7),或是甚至在今生,我們都會因此得到稱讚。就是約伯的正直和堅定,也是在他的苦難中顯露出來。

  1. 使恩典藉著操練,更加剛強活潑,使我們得以進步,如同銀子經火煉淨,除去渣滓,更加潔淨。這對我們有莫大的益處,因為我們得以在神的聖潔上有份(來12:10)。從大眾而來的困難,也是為了潔淨教會(但11:35;啟2:10;申8:2)。

  1. 最終的結果是多麼榮耀啊!神兒女的困難一定會有好結果。這些困難最終都會解決,因為

  1. 煩惱的結局是快樂的。他們身處水火之中,卻都能度過:「我們經過水火,卻沒有在火焰或洪水中滅亡。」無論聖徒們面臨什麼困境,感謝神,總有出路。

  1. 通往更美好境況的入口更令人欣喜:祢領我們到肥沃之地,到水源豐沛之地(正如經文所說),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因此碩果累累。神使祂的子民陷入苦難,是為了讓他們日後的安慰更加甘甜,讓他們的苦難結出平安的義果,使世上最貧窮的地方也成為富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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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66:13~20

13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

向你還我的願,

14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

口中所許的。

15我要把肥牛作燔祭,

將公羊的香祭獻給你,又把公牛和山羊獻上。(細拉)

16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

我要述說他為我所行的事。

17我曾用口求告他;

我的舌頭也稱他為高。

18我若心裏注重罪孽,

主必不聽。

19但神實在聽見了;

他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

20神是應當稱頌的!

他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他的慈愛離開我。

詩人先前激勵所有人,特別是神的子民,讚美主,他在這裡激勵自己,並承諾他會照樣行。

I.  在他敬拜神的過程中(詩66:13~15),他曾呼籲其他人歌頌神,與他們一同歡呼;但就他自己而言,他決心要更進一步。他讚美神,

  1. 耍藉著昂貴的祭物,這些祭物在律法之下是用來榮耀神的。並非所有人都擁有足夠的財力來獻上這些祭物,也並非所有人都有如此熱忱願意如此花費來讚美神。但大衛既然有能力,就願意用這種值得稱頌的方式向神表達他的敬意(詩66:13):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他的獻祭應是公開的,在神所選擇的地方:「我要和他們同進你的殿。」基督是我們的聖殿,我們必須將我們從祂所得的獻給祂,並藉著祂使它們分別為聖。這些應當把王最好的祭物 —- 燔祭,在壇上完全燒盡,榮耀神,獻祭者是完全無份的。肥畜的燔祭,不是瘸腿的,也不是瘦弱的,而是飼養得最好的,在自己的筵席上最悅納的。神是至善至美的,我們必須用最好的來獻給祂。神為我們預備的筵席,是用肥美、滿了骨髓的來作為祂的筵席(賽25:6),我們也當以這樣的祭物獻給他。他必獻上公牛和山羊,他以豐盛的祭物來作讚美和回報,他絕不吝嗇:他不會獻上一些不用分文之物,他會獻上那要他付出高昂代價的祭物。這是公羊的香,也就是公羊的脂肪,在祭壇上焚燒,煙氣會像香的煙一樣上騰。或者說,公羊與香,象徵基督的代求,沒有基督的代求,我們獻上最肥美的祭物也不會蒙悅納。

  1. 憑良心履行所許的願。除非我們真心履行在患難中所許的願,否則我們讚美神拯救我們脫離患難,是不會蒙神悅納的。詩篇作者立志如此(詩66:13~14):我要向你償還我在患難中嘴唇所許下的願。請注意,

  1. 當我們遭受任何苦難的壓力,或是尋求憐憫時,向祂許願,並在主面前莊嚴的說,自己願意從罪中釋出來,又曾嚴謹的盡我們的責任,這是非常普通但又值得稱讚的。這並不是說,是一種交換,為了獲得神的恩。它只是使自己有資格值得神施恩。

  1. 當我們落在困難時所許下的誓言,在困難過去後一定不能忘記,要認真遵行,因為不許願總比許願不還更好。

II.  他向朋友有這宣告(詩66:16)。他召集一群良善的人來聽他講述神對他的恩惠:「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因為,

  1. 你們會和我一起讚美神,也幫助我向祂感謝。」我們應該渴望那些敬畏神的人的幫助,來感謝我們所得到的憐憫,就像為我們需要他們的代禱一樣。

  1. 我要說的話,會使你們得著造就,也得著鼓勵。」謙卑的人聽見就喜樂(詩34:2);敬畏你的人見我就要歡喜(詩119:74)。「所以讓我與他們為伍,我要向他們傳講,不是向那些只有虛榮又屬肉體的人講,他們必拿這話作笑話和戲弄我們(珍珠不可丟在豬前);而是向那些敬畏神和聽從這話的人說,我要傳講神為我的靈所成就的事。」不是出於驕傲和虛榮,好叫人認為他比其他人更蒙上天的恩寵,乃是為了榮耀神,因我們理當為此向神盡一份力,為了造就他人。注意:神的子民應彼此分享他們的經歷。我們應當抓住一切機會,彼此述說神為我們成就的大事和祂的慈愛,特別是祂為我們的靈所成就的事,以及祂在天上賜給我們的屬靈福分。這些福分應曾使我們自己深受感動,因此我們也應有一個渴望,以此來叫別人得到感動。那麼,神為祂的靈成就了什麼呢?

  1. 神使他愛上祈禱的職任,並因著神的恩典,使他的心廣大,能夠盡上這祈禱的職責。我曾用口求告他(詩66:17)。但是,如果在神為我們靈所做的一切事之中,沒有賜下聖靈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又教導我們,使我們能呼求「阿爸,父」,我們就永遠也不會禱告。神準許我們禱告,命令我們禱告,鼓勵我們禱告,並且最重要的是,祂賜下一顆禱告的心,這才是我們應當感恩讚美祂的理由,尤其是當我們用口呼求祂時,祂就藉著我們的舌頭得著稱頌讚。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憑著信心和盼望,在尋求祂的憐憫和恩典時,能夠將榮耀歸給祂,雖然尚未得著,但因盼望就可以讚美祂。我們向祂呼求,其實正是頌揚祂。祂樂意以正直人的謙卑和信靠的禱告為榮。這是一件大事,是為我們的靈所成就的,就是祂樂意與我們同在,使我們在尋求自己的福的同時,也尋求祂的榮耀。祂的尊榮在我的舌下(原文可以這樣理解),它的意思就是:我心中思想如何尊崇祂的名,使祂的名顯為大。當我們口中禱告時,讚美也必須要在我們的心中。

  1. 他心裡產生了對罪的恐懼,認為罪是禱告的敵人:我若心裡注重罪孽(詩66:18),我很清楚主不會聽我的禱告。猶太人的作家中,有些人沾染了法利賽人的酵,就是虛假。他們對這句話做了極其敗壞的解釋:我若心裡存著罪孽,也就是說(這只是他們說),如果我允許自己犯心裡犯罪,而罪孽還沒有在我的言語和行為中顯露出來,神就不會不聽我的禱告。這話的意思就是,祂不會生我的氣,因祂不會理會我心裡的罪,也不會把它歸罪於我,彷彿心裡的罪在神的眼裡不算什麼罪似的。我們的救主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對律法的屬靈詮釋中,已經顯明了這種說法的虛假性。這裡的意思很清楚:如果我心裡看重罪孽,也就是說,「如果我對罪孽懷有好感,如果我愛它,縱容它,讓自己沉溺其中,如果我把它當作朋友,歡迎它,為它做好準備,不願放棄它,如果我把它當作甜品放在口中,即使它只是一種在心靈中容忍並且放縱,如果我從內心深處喜歡它,神就不會聽我的禱告,不會接納它,更不會因我的禱告而感到喜恍,我也不能指望得到平安的回應。注意:心中存有罪孽,必定會破壞禱告的安慰和功效,因為惡人的祭物是耶和華所憎惡的。那些繼續喜愛罪,與罪同行的人,必然對神的應許毫無興趣,對中保也毫無興趣,因此,禱告不可能有任何功效。

  1. 祂恩慈的回應了他的祈禱,給了他平安的答覆:「但神實在聽見了(詩66:19);雖然我知道到自己有很多不足之處,我開始擔心我的禱告會被拒絕,但讓我感到安慰的是,我發現神樂意聽我的禱告。」神透過回應他的禱告,為他的靈做了這件事,給了他一個恩惠的表記,作為一個證據,證明祂在他身上作了善工。因此,他總結說,神是應當稱頌的(詩66:20)。前兩節經文是三段論(syllogism)的主要命題和次要命題:我若心裡注重罪孽,神就不會聽我的禱告;這是命題。神確實聽了我的禱告,這是假設。他本可以理性推斷出「因此我心裡沒有注重罪孽」。但他非但沒有將好處歸於自己,他卻在讚美神。無論前提是什麼,神的榮耀始終是結論。神實在聽見了,神是應當稱頌的!注意:我們藉著禱告所得的,必須帶著讚美。回應禱告的憐憫,是用一種特殊的方式,迫使我們要前來感恩。祂沒有拒絕我的禱告,也沒有拒絕施行祂的憐憫。為了避免讓人認為祂的拯救是因為人的禱告中有的某種價值,所以他只將其歸因於神的憐憫。他又糾正說:「不是我的禱告帶來拯救,而是祂的憐憫帶來拯救。」因此,神不會拒絕我們的禱告,因為他不會拒絕祂自己的憐憫,因為那是我們昐望的基礎和我們安慰的源泉,因此應該成為我們讚美的內容。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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