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課程系列 打穩得救根基(一) 第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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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課
打穩救恩得救根基(一)
福音再探:神審判公平
初稿: 2024年5月10日
最後修改: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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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福音再探:神審判公平
猶太人外邦人,有律法沒有律法,都各有準則
經文:
約5:27~30
徒17:31
羅2:5~16
鑰節: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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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5: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5: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5: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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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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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
2: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2: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2:7~8)
2: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2: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2:11因為神不偏待人。(羅2:9~11)
2: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2: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2: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2: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羅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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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世上每一個人都會有審判,按着他們的行為來報應他們。這個審判,必然是公正的,因為神叫審判盡量延遲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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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結語:
詢問同學,他們自己會否認為,他的一生沒有錯事,雖然生命插上沒有他的名字,但在另外一個冊子上,沒有任何一項記載,是對他不利的。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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