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課程系列                                                                                                                                     打穩得救根基(一) 第七課


                                                                                                                                                                                                                                                                       

        

 > 基要課程系列 > 打穩救恩得救根基(一)  > 第七課

第七課

打穩救恩得救根基(一)

福音再探:神審判公平

初稿:                2024年5月10日

最後修改:        2024年6月26日

註:請點擊右上角打橫三點的符號,開啟 print layout 來閱讀

—————

題目:        

福音再探:神審判公平

猶太人外邦人,有律法沒有律法,都各有準則

經文:        

約5:27~30

徒17:31

羅2:5~16

鑰節: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

—————

經文:

5: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5: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5: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7~30)

*   *   *.  *   *

17: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

*   *   *.  *   *

2:5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

2: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2: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2:7~8)

2: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2: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2:11因為神不偏待人。(羅2:9~11)

2: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2: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2: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2: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羅2:12~16)

—————

目標:

世上每一個人都會有審判,按着他們的行為來報應他們。這個審判,必然是公正的,因為神叫審判盡量延遲才來。

—————

所要傳遞的信息:

  1. 詢問同學,記得上一課和在上一課的題目嗎?
  1. 上兩課的題目:世人必受審判
  2. 上一課的題目:延遲的審判
  3. 這一課的題目:神的審判是公平的
  1. 神審判的原則是:
  1. 羅2:6 -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 羅2:7~8 -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3. 這裡所列出的,只不過是一些例子,人的罪惡,包羅萬有,甚至超過我們所能用的字來描述的。
  1. 詢問同學,按着這審判的標準,按你估計,結果會如何?
  1. 同學們可能記得第五課的內容:
  1. 羅3:10 引用了詩篇兩次所講的說話:「沒有二人,連一個也沒有。」(詩14:1~3,53:1~3)
  2. 這兩篇詩的筆者的兒子也說:「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也同樣兩次記載在聖經中。(王上8:46,代下6:36)
  1. 所以世上每一個人的結局就是:被丟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因着自己的罪,受永遠的刑罰。
  1. 但是神插手了,
  1. 祂安排了一位救贖主代替人受了這個刑罰。
  2. 凡接受這個救恩的人,這位救贖主,
  1. 會將神的義,加在信的人身上;
  2. 他的罪沒有了,
  3. 而他有的,除了神的義(羅3:22),還有這位救贖主的聖潔(林前1:30)
  1. 結果,會有一些人,不會被丟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反倒會進入神為他們預備的新的天地中,就是世人所說的「天堂」。
  1. 詢問同學,你覺得神的審判會否公平嗎?他們可能有下面的問題,例如:
  1. 那些出生不久就死去的嬰兒,他們沒有機會接受這救恩,他們能否去天堂?
  2. 那些沒有機會聽聞福音的人,他們沒有機會接受這救恩,他們能否去天堂?
  3. 甚至,或者會否這樣,神搞錯了我們的罪,記錯了,會嗎?
  1. 坦白面對同學,承認有很多問題我們不知道答案,因為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例如出生不久就死去的嬰兒,我們不知道神怎樣會處理他們,不過我們相信神的處理必然公平。舉一些例子:
  1. 在世界各民族中,以色列人是第一個知道和認識神律法的民族。羅2:12 告訴我們,他們必然會按律法受審判。
  2. 他們有特別的權利,早早知道和認識神,但是看着律法而已,他們仍然沒有一個人不犯罪。所以他們仍然都是靠着主耶穌的救恩來得到救贖。
  3. 至於沒有律法的人,神在羅2:14~16 給了答案。
  4. 那些沒有機會聽信福音的人,相信神也會按羅2:14~16 作出審判。
  1. 請同學留意下面聖經的答案:
  1. 啓20:12 記載,在神的審判台前有一冊子,記載了他們在世所行的一切事。
  2. 在上面前另有一冊子展開,就是生命冊,記載着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的名字。
  3. 剛剛所提及的詩篇,記載着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詩14:3,53:2)。衪會查看,也會記錄(參考瑪3:16)。
  4. 聖經有例子,神在審判和降下刑罰之先,必然親自查察(創18:20~21)。
  5. 神絕對不會搞錯人的罪,把無罪的當為有罪!
  1. 請同學背熟羅2:16。

結語:

詢問同學,他們自己會否認為,他的一生沒有錯事,雖然生命插上沒有他的名字,但在另外一個冊子上,沒有任何一項記載,是對他不利的。

~~~   完結   ~~~

>>第八課

回到  >>  > 基要課程系列 > 打穩救恩得救根基(一) 


        第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