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神的救贖 - 第二十四課


                                                                                                                                                                                                                                                                       

        

主頁 > 福音課程系列 > 福音課程系列(一):神的救贖 > 第二十四課

第二十四課

福音課程系列(一)

來生的福氣:審判台前

初稿:                2024年5月30日

最後修改:        2026年6月20日

請點擊右上角打橫三點的符號,開啟 print layout 來閱讀

—————

題目:        

來生的福氣:最終的審判⋯

        只有一次生就要再死;有兩次生就不會再死

經文:        

啓20:11~15,21:8

鑰節: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

經文:

20: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20: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20:14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20: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1~15)

21: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

所要傳遞的信息:

  1. 目標:每一個人將來都會復活,會站在審判台前,為自己生前所犯的罪受審判。凡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會有重生的經歷,他就不會在審判台前接受第二次的死亡。勸勉同學們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拯救,逃避第二次的死亡。
  2. 在世界結束後,歷世歷代的人都會復活,神將會設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主耶穌坐在那裏,對每一個人生前的罪過進行審判。
  3. 審判的規則(一):凡生前犯罪的,都會被丟入燒著硫磺的火湖中,接受永遠的刑罰。這被稱為第二次的死。
  4. 審判的規則(二):若有人的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證明了他相信了主耶穌基督,他該受的刑罰也已經被主耶穌基督代受了。他就可以逃避第二次的死。
  5. 因為信主耶穌的人經歷過重生,所以有這樣的說話:「有兩次出生的,只有一次死亡。只有一次出生的,會有兩次死亡。」

—————

詳細分享內容:

  1. 在世界結束的時候,神對人要施行審判。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曾描述這審判的難受: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太11:22,24)

  1. 推羅西頓分別是古代的大城,航海通商,使它繁榮,但罪孽卻深重。神在以西結書預言它的刑罰。結果在二百多年後,亞歷山大以奇計完成尼布甲尼撒所不能的,使推羅⋯

⋯變為荒涼,如無人居住的城邑;又使深水漫過你,大水淹沒你。那時,我要叫你下入陰府,與古時的人一同在地的深處、久已荒涼之地居住,使你不再有居民。我也要在活人之地顯榮耀。我必叫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人雖尋找你,卻永尋不見。(結26:19~21)

參考:

聖經中的推羅和西頓

  1. 至於所多瑪,它也罪孽深重,神從天上降火,燒滅那城(創18:22~19:29)。現今據說,永沉死海之下。但也有學者認為是在死海附近。

參考:

所多瑪

所多瑪和蛾摩拉找到了嗎?

所多瑪和蛾摩拉之謎

  1. 這兩個城,罪惡甚大,神已經給他們該受的刑罰。但對世人來說,神延遲了刑罰,給人悔改機會(彼後3:9)。希望同學不要以為,基督徒常常說有審判,但審判又不曾出現。它一定會來!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1. 直至世界結束的時候,歷世歷代的人都要復活,在主耶穌的白色大寶座面前受審判。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20:12)

  1. 那時候,世人都會希望,他在生前所行的過犯,都會被忘記,不會被尋找到。但是沒有一個的惡行能逃離,沒有一句閒話會被忘記。看看下面的經文: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羅 2:1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太12:36)

  1. 人要因他自己的罪過受罰,但信耶穌的人,因主耶穌已經為他們受了刑罰,他們就可以逃脫這審判所帶來的永遠刑罰。

  1. 讀啓20:11 白色大寶座

  1. 當全世界結束了的時候,會有一個白色大寶座顯現出來。
  1. 神給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這一個大寶座。這一件事發生在主耶穌復活升天之後大約60年,即是距離現今超過1950年。約翰說:
  2. 我們不知道,這一個白色大寶座是否真正的一個寶座,還是一個表徵。但無論如何,世人都會經歷一個審判,會在這大寶座之前受審,這寶座的顏色是白色的,顯明這審判必定是公義的。

  1. 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是我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1. 因為神已經給他一切審判的權柄;
  2. 因為神已將審判的事全交與祂;
  3. 因為神已設立祂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5:22,27)

「祂(神)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主耶穌基督)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

「⋯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提後4:1) 

  1. 讀啓20:12~15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1. 在這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之前,這個世界已經被神毀滅了。
  1. 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不見他平常所熟悉的天地(啟20:11)。
  2. 從前的天地,就是我們現在的天地,在聖經多處都告訴我們,它要過去。現今祂就用烈火銷化全地,地上的一切都要燒盡。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來 1:11~12)

                        

注意:上面的圖表,簡單描述了白色大寶座在主回來的時序中的位置。這是使導師們清楚自己所要講的。但請導師們盡量不要在課程中牽涉及將來神回來所發生的事情,免得將時間花費在同學們不需要知道太多的事情上。此外,也會將他們所應該留心的審判,轉移到將來要發生的事情上。

  1. 歷世歷代死去的人都要復活並且接受審判。啓20:12描述死了的人都「站」著,說明他已經復活。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請導師們注意,啓20:13說「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我們容易解釋。死亡和陰間,就如路16:23 中所說,是暫時囚禁死人的地方,直至到白色大寶座的時候。至於海就交出死人來,雖然有很多推論,但聖經沒有任何解釋。所以若有人問起,最好的答案就是,聖經沒有任何解釋,我們也不知道,神若果沒有給我們知道,我們也接受不知道就是了。

  1. 白色大寶座上有兩個案卷展開:第一個案卷記載了人的過犯。
  1. 這些復活了的死人,要憑著這案卷上所記載的受審判。這些案卷記載著人在生前的一切說話、思想和行為。他們要按照所記載的受審判。
  2. 他們沒有一個沒有過犯,因為人所不知道的隱秘過犯也會被記錄然後揭露出來(羅2:16);人每一句的閑話,同樣被記錄,也會顯露出來(太12:36)。
  3. 根據案卷,主會對他們說,「這是你所說的,這是你所作的。」每張口將會被堵住。

  1. 白色大寶座上有兩個案卷展開:另一展開的,就是生命冊
  1. 這是信耶穌基督的人的名冊,記載了一切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的名字。
  2. 若有人他的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會被丟在火湖裏(啓20:15)。
  3. 主耶穌會查考生命冊,看看有沒有那人的名字。若果沒有。主就會對他說:「你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4. 第一次死是人的肉身的死,第二次死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受着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下面是一些異端對定真理的謬誤:

復臨安息日會認為人死後不是永遠有知覺(Conditional Immortality),人的靈魂乃是進入一種安眠狀態(soul sleep),然後醒過來。對於永遠的罰,他們認為一個永遠有知覺的刑罰是不公平的,並且與神的愛並不相合。他們的創始人白夫人曾經說過:「死後有知覺這種道理,像永遠受苦的道理,一樣違背聖經的教訓,觸犯人類的理智和感覺。這種永遠刑罰的道理,是巴比倫淫亂酒杯中的一種假道理。」

耶和華見證人的神學中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沒有永刑,因為永刑觀念與神的愛不相合。他們相信,人死後靈魂消滅,沒有知覺,所以人不可能在死後受苦,只有永遠湮沒(Annihilated)

導師們留意,可以不用解說這些謬誤。若果有人問起,或是需要解釋,這些異端的謬誤,都是叫人忘記罪人所要受的永遠刑罰,叫人失去追求尋求赦免的渴望。

  1. 火湖
  1. 火湖是為魔鬼,即是撒但和他的使者豫備的 (太25:41)。魔鬼會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前,被丟在火湖𥚃。
  1. 那裡是燒着硫磺的火湖,火是不滅的(可9:4),又稱為永火(太18:8,25:41,可9:47~48,猶1:7)。
  1. 那裡還有不死的蟲子(可9:47~48)。
  2. 那裡是犯
  3. 罪的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的地方(啓20:10)。
  4. 不相信主的人,既然揀選罪,變相就是跟隨魔鬼,就要有分於魔鬼的審判結局 ,並且也要接受與魔鬼相同的刑罰,被丟入火湖中,永遠受痛苦。
  5. 所以有人開玩笑的說,火湖是整個宇宙的「垃圾筒」,因為一切污穢敗壞有罪的人和事物,包括死亡和陰間,連同撒但魔鬼都要被扔在其中。

  1. 怎樣能夠逃離將來的審判和永遠的刑罰?

  1. 最理智的方法,就是不去犯罪。但這又是一個常識,誰人沒有犯過罪呢? 世上最聰明的人,就是古代以色列的王所羅門,他在列王紀上8:46 曾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

  1. 人既然不能不犯罪,另一個最理智的方法,就是尋求赦免。人的過去若得到赦免,他就不用再為到自己的過犯受刑。

  1. 但是誰又能夠赦免人的罪呢?犯罪的人能否赦免另一個犯罪的人呢?世間只有一位沒有犯罪的人,他就是那位從天降下,牠是神的兒子後來成為人的主耶穌,他在釘十字架之前受審判,審判官曾三次向群眾說,他查不出主耶穌有什麼罪來。

  1. 這位主耶穌,他能赦免人的罪,不是憑空宣講。他能赦免人的罪,是因為他為到人的過犯受了那人應受的刑罰。所以在他裏面有權柄,可以赦免人的過犯,因為那人因自己的過犯所應受的刑罰,在主耶穌的身上,已經施行過了。

  1. 這是一個可行的方法,來到主耶穌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求主耶穌的赦免,接受他作為你個人的救主。你的名字就會當登在生命冊上,在白色大寶座前就不用懼怕了

  1. 「有兩次出生的,只有一次的死亡。只有一次出生的,會有兩次的死亡。」為何有這樣的說話呢?

  1. 兩次的出生,第一次出生就是人從母親的腹中出生。第二次的出生,就是聖經將所說的從聖靈而生。那是人相信主耶穌基督,他的罪惡得到赦免,他就經歷重生,是屬靈的生命在他裏面出生了。

  1. 每一個人都有一次死亡,那是肉身的死亡。但那些不信主耶穌的人,他們會因自己的罪惡而有第二次的死。但經歷重生的人,就是第二次出生的,他們不會遭遇第二次的死。

結語:

歷世歷代的人都會復活,都會得回身體,是一個永遠不會朽壞的身體。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一個永遠的福份。但是對於不信主耶穌基督的人來說,卻是一個永遠的咒詛。因為他要以這一個永遠不朽壞的身體,來接受永遠的刑罰和痛苦。神是愛,他不願世人有這遭遇,所以他安排了這個救恩,叫人因着主耶穌基督的代死和代受刑罰,就可以逃脫了。祂還差派了信主耶穌的人來傳講這個福音。盼望同學們都能接受這個高音

~~~   完結   ~~~

>> 第二十五課

回到  >> 主頁 > 福音課程系列 > 福音課程系列(一):神的救贖 


        第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