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神的救贖 - 第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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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
福音課程系列(二):聖經與主耶穌
初稿: 2024年3月22日
最後修改: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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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聖經:有生命能力
內在證據:聖經無誤;外在證據:改變生命
經文:
約5:39~40
約6:37
來12:1~2
鑰節:
「⋯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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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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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約5:39~40)
例如舊約中的耶利米
例如新約中的保羅
主耶穌的話,再一次支持聖經中每字都是正確無誤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有一次在講道的時候,我聽見一個故事:
在美國紐約的一個公園中,有一位弟兄坐在長椅上讀聖經。這時有一位新派的神學院教授經過,坐在長椅的另外一邊。他好奇的看着那弟兄在讀聖經,他就問他,你讀的是那一段呢?那弟兄回答說,剛剛讀到摩西帶着以色列度過紅海。那個神學家回應說,聖經錯了,那個海不是紅海(Red Sea),是叫做蘆𥯤海(Reed Sea)。海水只有到腳眼的深度,以色列人過紅海,並不是神跡。那位弟兄連忙回應說,感謝神,只用腳眼深的海水,也能叫埃及全軍浸死海中。
例如:以實亞書說地球是圓的和是懸在空中的。
例如:世俗歷史中沒有記載大希律在伯利恆殺害嬰孩的事
例如:聖經中反對同性戀
例如:聖經沒有反對奴隸制度,還似手勸信徒安居此制度之下
例如:羅德願意將兩個女兒教出來給人蹂躪,並且兩個女兒與他發生關係,生下兒子。
例如:神要以色列人滅盡迦南人
注意:請導師們自己小心,不要讓這網址累的說話影響自己的信心。更要小心,在神面前禱告等候,看看有否需要將這網頁告訴同學們,或是向他們講解其中一些的批評。
請參考下面的網址,如何回應世人對聖經所作的批判:
洛杉磯懸案兇殺案偵探吉姆·沃納·華萊士Jim Warner 在他的《基督教懸案Cold-Case Christianity》一書中描述如何建立可靠的證人。在相信目擊者證詞之前,需要檢查四個關鍵領域:
第一,他們在場;
第二,他們對重要甚至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的報導準確;
第三,並且他們的主張有確鑿的證據。
例如:
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 5:39~40)
給主耶穌作見證的,就是聖經。但人熟悉聖經,他仍然要到主耶穌那裏去得生命。
注意:這個澄清是需要的,免得有人迷信聖經,就如以往有人拿聖經放在枕頭底,就可以睡眠是不被鬼攪擾。此外,還給人一個正面的訊息,使人得生命,是神,是他透過聖經的說話來叫人認識神,從神那裏得生命。聖經是一個工具,一條道路。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1~2)
「⋯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19~20)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11:23~29)
他出生於北非的阿爾及利亞,十五歲開始就過放縱情慾的生活,不到十七歲已與女人同居。
請看看他自己怎樣說自己:
「唸完中學後,我回到家中,有一年的時間在家裏,終日遊手好閒。父親在籌錢好讓我進迦太基大學修習法律。在這段無所事事的日子裏,我就更加墮落了。
我的母親看見我瀕臨地獄的邊緣,她就憂心如焚,提醒我要謹言慎行。她求我別再和女人亂來,尤其和有夫之婦亂來,我卻對她嗤之以鼻。她的勸告,我只當是婦人之見,男人是聽不進這一套的。然而我的主阿!那些話其實乃是你藉著她的口說出來的,我輕看她的教訓,就是輕看了你。
我常和我那一班朋友,在晚上上街遊蕩作惡。若我不與他們同流合污,反倒覺得可羞。他們常常得意洋洋地吹噓自己所作的壞事,越是壞事他們越是吹得厲害。我也與他們一同作惡。其實作惡並無樂趣可言,我只是要享受事後向人誇耀的樂趣。我還會在無中生有,沒有作過的壞事,我也常拿來吹噓,好讓友伴愛慕,誇我「你真行的」。我羞於表現純真無邪,我們純全為了作惡而作惡。
住處附近有一個園子,裏面種了一棵巨大的梨樹,樹上結滿果子,我們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溜進去把果子一摘而空,裝滿了好幾個袋子。但我們嚐也不嚐,就把這些果子扔到別人的豬欄裏去了。,」
他二十歲開始教書,公元386年夏天,三十二歲的奧古斯丁已經作修辭學教授兩年。但仍未得救。
有一天他坐在朋友亞立普的花園中,自慚雖是個知識分子,反為情慾所勞役,內心的矛盾痛苦萬分。在悲痛自責之余,伏在樹下痛哭,忽然彷彿聽到隔壁一個孩子哼唱著:「拿起來讀,拿起來讀。」於是,他隨手拿起一本聖經,他把聖經一打開,就看到《羅馬書》第十三章13~14節。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3~14)
這段經文對奧古斯丁實在是當頭棒喝,因為他在自傳《懺悔錄》中說:「我沒有讀下去,也沒有必要再讀下去。剛看完這句話,立即我的心就充滿著平安的光輝,一切懷疑的悲哀都熔化了。」
自此以後,奧古斯丁心裡有了平安,他感覺有從神而來的能力勝過罪惡,內心起了極大的變化。奧氏的神學思想與他的生平一樣極多采多姿,一方面維護聖經正典的確立,亦於基要信仰或教義的演譯及闡明上有極深的創見;而其思想影響西方教會尤深。
此外,他主張信仰使人看見真理,而理智使人多瞭解真理,但信仰乃至上,「如果要明白,就應當相信,因為除非你們相信,你們不能明白。」
大盗林不悔改 (出自台灣福音書房:《福音故事八百個》)
林不,福建安溪人,一位陸海大盜,卒甚多。後因政府搜捕,逃往 廈門。一日,路過禮拜堂,忽覺後面有人跟蹤,疑是警察,慌張溜進禮拜堂,混在會來中間 ,佯裝聽道,心裏忐忑不安。忽然牧師用手指他所坐的地方,聲色俱厲說:『罪人呀!你要 悔改。』他的心裏一怔,以爲牧師知道他是大盜,暗暗走到牧師不易看到的門角去坐。牧師 又指向門角說:『有罪的人呀!不必逃走,無論藏在甚麽地方,神都看見你。』他的心裏更感不安,低願偷偷又換一個地方。但是牧師又是直指他的地方說:『兩位强盜,同時 和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位沒有悔改,永遠沉淪;一位悔改,就和耶穌同進榮園,你也應該立刻悔改。』林不感覺扎心,立即悔改,接受救主。回家後將財產分給部下椉生,勸勉他們們信主,改邪歸正。
林不信主後,很是熱心,到處傳揚福音,爲主作見證,充滿喜樂。一次 在福州坐出海,沿岸航行,不幸觸礁,全船沉沒。林不因爲作過陸海大盜,善於游泳。於是一手泅水,一手抱人,連續救了九人上岸。這時他的臉色已經青白,力氣也已用盡,但是看着海中還有一人正在乎沉掙扎,再要下去救他。眾人見他力量已竭,勸他不可再去,免生意外。但想堅決同答說:『我是罪大惡極,該死該下地獄的人,主耶穌還救了我。我現在為救入,就是死也甘心。』旋即跳入海中,去救那人,因力不勝,就被那人緊抱不放,結果同沉海底。
結話:
同學們聽過這三課之後,你同意聖經是神的話語嗎?不要再猶豫了,聖經是神的話語,它裏面見證了神自己和祂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祂盼望我們來到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前,將我們的罪放在他的腳下,求祂讓祂的血來洗乾淨我們的罪。祂一定應允你。因為祂在聖經上答應過我們。
主耶穌說:
「⋯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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