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與黃昏 六月十四日黃昏
六月十四日黃昏
司布真
林麗華譯
初稿:2026年6月14日
最後修改:202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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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spurgeonmae.com/devotional/2012-06-14-1/
「主啊,我們...因得罪了你,就都臉上蒙羞。」(但以理書 9:8)
對罪有深切的感受與清楚的看見,明白其可憎與所當受的刑罰,必使我們在寶座前謙卑俯伏。
可悲的事實是,即使作為基督徒,我們仍然犯罪!我們既蒙厚恩,卻仍不知感恩;我們所得的特權遠超許多人,卻未結出相稱的果子。雖已在屬靈爭戰中多年,但誰能在回顧過往時不感到羞愧呢?至於我們重生之前的日子,願蒙神忘記並赦免;此後雖然不再如從前那樣犯罪,卻仍是得罪了光,也得罪了愛。那光曾真實照進我們的心,那愛也是我們曾經歡喜領受的。
一個已蒙赦免之人的罪,是何等可怕!一個未蒙赦免的罪人犯罪,與一個屬神的人相比,實在顯得輕微;因為後者曾與基督相交,曾倚靠在主耶穌的懷中。
看看大衛吧!許多人談論他的罪,但我禱告你看看他的悔改,聽聼他那「壓傷的骨頭」所發出的呻吟聲,每根骨頭都哀痛地認罪!看他的眼淚滴落在地,也聽他在琴聲中那深深的歎息!我們既然犯了罪,就當尋求悔改的靈。
再看彼得!我們常提他不認主的事,但也要記得經上說:「他就出去痛哭。」我們豈沒有「不認主」的時候而當流淚悔改嗎?
我們的罪,無論是在信主之前或之後,若不是主的憐憫,把我們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就早已陷於那不滅的火中了。我的心哪,當因你本性的罪而謙卑俯伏,敬拜你的神;讚嘆那拯救你的恩典—那寬容你的憐憫—那赦免你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