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注釋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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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注釋第十二章

亨利馬太

麥華禮譯

初稿:2025年12月18日
最後修改: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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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biblehub.com/commentaries/mhcw/judges/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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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講述:

  1. 耶弗他與以法蓮人的遭遇,以及
  1. 那場不幸的遭遇中所流的血(士12:1~6),
  2. 耶弗他的生命和管治的結束(士12:7)。
  1. 以色列其他三位士師的簡介:以比讚(士12:8~10)、以倫(士12:11~12)、押頓(士1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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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2:1~7

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對耶弗他說:「你去與亞捫人爭戰,為甚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士 12:1)

在這𥚃,

I. 以法蓮人無理的怨恨耶弗他,只因為他沒有召集他們來協助他對抗亞捫人,使他們也能分享勝利和戰利品(士12:1)。爭吵的根源於驕傲,而驕傲只會引發紛爭。驕傲的人認為失去的名譽都與自己有關,那麼誰又能抵擋嫉妒呢?以法蓮人與基甸(士8:1 )已經發生過同樣的爭執,基甸是約旦河東岸瑪拿西支派的人,正如耶弗他也是約旦河東岸瑪拿西支派的人一樣。以法蓮和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彼此關係比其他任何支派都更親密,然而他們彼此之間的嫉妒,卻比其它任何支派都強烈。雅各交叉雙手,選上了以法蓮,因為他看著的,是將來叛離大衛家之後十個支派的國,而以法蓮正是這十個支派的首領。這支派不滿足於應許中的榮耀,如果瑪拿西在此期間獲得任何榮耀,他們都會感到不滿。令人遺憾的是,親屬關係本應是愛與和平的泉源,但卻總是 (正如常常得到證明一樣) 成為紛爭與不和的起因。兄弟間的紛爭,如同城堡的門閂,要得回被侵犯的弟兄比攻克堅固的城池更難。以法蓮人對耶弗他的憤怒是…

  1. 無原因,也不公正。為何不召我們與你同行?自有其道理。因為擁立他為首領的是基列人,而非以法蓮人,所以他無權召集他們。若因缺乏他們的幫助而導致行動失敗,他們或許會責怪他沒有主動尋求幫助。但當行動圓滿完成,亞捫人被征服,以色列人得救之後,即便他們沒有參與其中,也並無害處。

  1. 太暴躁、令人憤慨。他們聚集在一起,喧鬧不堪,越過約旦河,一路來到基列的米斯巴,耶弗他居住的地方。他們發洩怒火,竟要焚毀耶弗他的房子,連他也要燒死。他們的怒火令人髮指,因為實在過份猛烈。那些無緣無故的怨恨,往往蘊含著最強烈的怒火。耶弗他剛剛戰勝了以色列的共同敵人,他們本應前來祝賀,並代表他們的族人感謝他所做的貢獻。但是,如果本應得到讃揚的人卻惡語相向,我們也不應該感到奇怪。耶弗正因女兒的事而悲哀,他們本應前來慰問安慰。然而,這些野蠻人卻樂於雪上加霜。世間苦難,往往一劫未遂,另一劫卻來。我們切不可自誇,以為自己已擺脫一切苦難。

II. 耶弗他強烈的為自己辯解。他沒有像基甸在相同情況下那樣試圖安撫他們。以法蓮人現在比從前更加蠻橫無理,而耶弗他也沒有基甸那樣溫順安靜的性情。無論他們是否能被安撫,耶弗他都十分著意,

  1. 為自己辯解(士12:2~3),他聲稱他們根本沒有理由與他爭吵,因為:

  1. 他參與這場戰爭不是為了追求榮耀,而是為了保衛家園,它已被亞捫人全力破壞。

  1. 他曾邀請以法蓮人來與他聯手,雖然他不需要他們,也沒有義務對他們表示敬意。他們卻拒絕了:「我呼召你們,你們卻沒有救我脫離他們的手。」即使他們指控他的是真的,那也不是爭吵的正當理由。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而且,正如現在所揭露的,耶弗他更有理由與他們爭吵,因為他們在以色列危難之際背棄全體的利益。那些自身罪責最重的人,會最賣力的指責無辜者,這並非什麼新鮮事。

  1. 這件事非常危險,他們有更多理由同情他,多於向他生氣:「我把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中,也就是說,我以如此少的兵力,將自己置於極大的危險之中。」他們所羨慕的名譽是不易得來的。他們不應嫉妒,因為他們當中不會有人會為了這名譽而甘心冒險。

  1. 他沒有將成功的榮耀歸於自己,(那樣做未免太卑鄙),而是將一切都歸於神:「耶和華把他們交在我手裡。既然神樂意藉我的手彰顯祂的榮耀,你們又為何要為此感到不滿呢?你們有什麼理由與我作對呢?這豈不是與神作對嗎?我只是祂手中沒有用的工具?」

  1. 當這個公義的回答,雖然不及基甸的溫和,未能平息他們的憤怒時,他既要保護自己免受他們的怒火,又憑藉自己作為以色列士師的權威,他選擇用刀劍懲罰他們的狂傲。

  1. 以法蓮人不僅與耶弗他爭吵,而且當他們的鄰居和朋友似乎站在他側一邊時,他們還辱罵他們,用污言穢語辱罵他們。因為我採用我們的譯本,所以接受第4節。他們輕蔑地說:「你們這些住在約旦河東岸的基列人,不過是以法蓮支派的逃亡者,是約瑟各支派的渣滓,以法蓮支派是約瑟的首領,你們是家族的棄子,在以法蓮人和瑪拿西人中都是如此看待你們的。誰會關心你們呢?你們的鄰舍都知道你們是什麼,你們不過是逃亡的流浪者,與你們的弟兄分離,被趕來到這裡。」基列人與其他以色列人一樣,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當時,他們因擁立耶弗他與亞捫人爭而聲名鵲起,超越了以色列各支派,然而卻被卑鄙地、不公正的稱為逃亡的人(士12:4)。將帶有侮辱意味的姓名或標籤貼在個人或國家身上是件壞事,尤其對於那些在表面正處於劣勢的人或國家而言更是如此。這常常會引發爭吵,而這些爭吵最終會造成不良後果,就像這裡發生的那樣。同樣,看看惡言惡語是多麼有害,它辱罵他人,說謾罵的話:它點燃了大自然,是被地獄之火點燃的(雅3:6),並且常常割斷使用它的人的喉嚨,就像這裡一樣(詩64:8)。如果這些以法蓮人能夠克制自己,不稱基列人為逃亡的人,他們或許就能避免許多流血事件。因為惡言惡語多激起憤怒,誰知道一點點怒火會引發多大的災難呢?

  1. 侮辱激起了基列人的怒火,他們要為自己和他們的首領所受的羞辱進行報復。

  1. 他們在田裡擊敗了他們(士12:4 )。他們與以法蓮交戰,而以法蓮不過是一群粗魯無知的烏合之眾。他們擊敗了以法蓮,使他們潰逃。

  1. 他們切斷了以法蓮人的退路,從而完成了報復(士12:5~6)。基列人或許比以法蓮人更熟悉約旦河的通道,他們派出強大的衛兵守衛,並命令衛兵殺死所有試圖過河的以法蓮人。首先,對他們的毀滅十分殘酷。許多人所施加的懲罰無疑已經足夠;當他們在戰場上潰敗時,根本無需如此嚴厲的斬殺所有逃脫的人。難道刀劍要永遠吞噬嗎?我不知道耶弗他是否應該因此受到讚揚;或許他認為這是必須要有的公義。其次,他們的發現也相當狡猾。以法蓮人雖然與其他以色列人說同一種語言,但他們的方言中卻養成了將希伯來字母 Shin 發音為 Samech 的習慣,而且他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發音,以至於他們根本無法改變,那怕是為了保命。我們透過模仿學習說話;那些最早用「s」代替「sh」的人,可能是因為「s」發音更短,或是發音更優美,他們的孩子也像他們那樣說話,所以你可以通過發音來辨認出以法蓮人。就像在英國,我們通過發音來辨認西部地區的人、北部地區的人,甚至認出什羅普郡人和柴郡人(Shropshire man, and a Cheshire man)。你是加利利人,你的言語暴露了你的身分。就這樣,以法蓮人的身分暴露出來。如果他們抓到一個疑似以法蓮人的人,而他否認,他們就讓他說「示播列」;但他可能不會說 (正如我們的譯本所言),或是不聽勸告,或者故意裝作、刻意的想要正確發音(正如一些譯本所說),而是說了「西播列」,因此就被認出是以法蓮人,並且立即被處死。示播列(Shibboleth)是一條河流或溪流:「請求允許過示播列河。」 那些因此被切斷聯繫的人,成了被屠殺的以法蓮人四萬二千人中的一個(士12:6)。這樣,這個憤怒支派的另一個叛亂就被阻止了。

  1.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神對這些驕傲而狂妄的以法蓮人的懲罰是多麼公正。這懲罰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他們罪行的回應了。

  1. 他們曾經為自己的支派感到自豪,並以此為榮,因為他們是以法蓮人。但他們很快就羞於承認自己的支派!你是以法蓮人嗎?不,現在我寧願屬於其它任何一個支派。

  1. 他們怒氣沖沖的越過約旦河,要去放火燒毀耶弗他的房子,但現在他們卻要偷偷摸摸的回到約旦河,但卻回不了自己的家。

  1. 他們曾責備基列人,說他們的家園地處偏遠,十分不幸。而現在,他們自己卻因自己一種本鄉特有的缺陷而受苦,那就是無法念出示示播列這個字。

  1. 他們曾不公平的稱基列人為逃亡的人,如今他們自己卻真的成了逃亡者。在希伯來原文中,用了同一個詞(士12:5) 來指逃亡的以法蓮人,他們曾用這個詞來蔑視基列人,稱他們為逃亡的人。凡不公平的將羞辱之石滾到別人身上的人,就當預料到這石頭也會公平的滾到自己身上。

III. 耶弗他的管治時代到此結束。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然後就去世了(士12:7)。或許女兒的死讓他一蹶不振,從此沒有起來,但這確實縮短了他的壽命,他是帶著哀悼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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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2:8~15

耶弗他以後,有伯利恆人以比讚作以色列的士師。(士12:8)

這裡簡單記載了以色列另外三位士師短暫的管治時期,第一位統治了七年,第二位十年,第三位八年。正如箴28:2所說:一國若犯了罪,必有多位君王,而且往往在短時間內接連更迭。許多賢能之士在剛開始施展他的才能,尚未盡心力治理就被廢黜。

I. 伯利恆的以比讚,它很可能是猶大的伯利恆,大衛的城,而不是西布倫的伯利恆。後者只在書19:15中被提過一次。他只統治了七年,但從他眾多的子女以及他親自為他們安排婚姻來看,他似乎活了很久。或許他家族的繁衍和他締結的眾多聯盟,加上他自身的功績,使他更適合像耶弗他那樣被百姓推選,或者像基甸那樣被神直接呼召,成為以色列的士師,在他們中間繼續和開展神的工作。關於他,最值得注意的是:

  1. 他有很多孩子,總共六十個,就像箭筒裡裝滿了箭一樣。因此,古時的伯利恆以繁衍眾多而聞名,而祂正是在這座城裡出生的,夜的屬靈種子將如同天上的繁星一樣多。

  1. 他生了三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女兒,男女數量相等,這在同一個家庭中並不常見。然而,在人類這個大家庭中,最初只創造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神,憑藉祂智慧的安排,保持了男女數量上平等的延續,以維持地球上人類世代的繁衍。

  1. 他精心安排所有女兒的婚事。他把女兒們送到外鄉,正如通俗拉丁語所說,「他為她們找到了丈夫」;作為交換,為了鞏固自己的利益,他又從外鄉為兒子們娶了三十個女兒。猶太人說,父親對兒子有三件事要盡心盡力:教他律法,傳授他一門手藝,並為他娶妻。以比讚的家庭與他的前任耶弗他的家截然不同!以比讚有六十個孩子,全部成家,而耶弗他只有一個女兒,不是要死,就是要終身不嫁。有的孩子增多,有的孩子減少,這都是耶和華的作為。

II. 迦南北部的西布倫人以倫被興起,掌管大眾的事務,施行審判,並革除弊端。他為以色列帶來祝福的十年,然後去世(士12:11~12)。萊特富特博士計算,在他作土卽的初期,非利士人開始了長達四十年的壓迫(士13:1 中提到),大約在那時,參孫出生了。可能因為他的住所位於北方,與迦南南部接壤的非利士人,就趁機入侵了迦南。

III. 以法蓮支派的押頓繼承了以倫。這個顯赫的支派在他身上開始恢復名聲,因為自約書亞以來,這個支派就沒有出現過任何傑出的人物。示劍人亞比米勒反而給這個支派帶來了恥辱。這押頓以子孫眾多而聞名(士12:14):他有四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孫子,他都親眼見證了他們長大成人,他們騎著七十匹驢駒,有的擔任審判官和治理的官員,有的則成為紳士和顯赫人物。看到子孫後代如此興旺,他感到十分欣慰,但恐怕他並未看到以色列的和平,因為此時非利士人已經開始入侵他們。關於這位士師,以及其他幾位記載甚少的士師,經文都特別提到了他們的埋葬地點(士12:7、10、12、15),或許是因為他們墓碑上的銘文,(古代常使用墓碑,見王下23:17),可以佐證並補充他們的事蹟,也方便那些想要了解更多相關信息的人查閱。彼得在談到大衛時說:「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徒2:29)。」或許,這是為了紀念他們長眠的地方,但或許更應使我們輕視一切世俗的榮耀,因為死亡和墳墓,至終要使這些榮耀失色。這些在以色列人眼中如同神的士師,最終卻像凡人一樣死去,他們所有的榮耀都化為塵土。

非常奇怪的是,在所有這些士師的歷史中,儘管他們的某些行為彼此之間有著非常特殊的聯繫,從非尼哈(士20:28)到以利,大約 250 年的時間裡,聖經中一次也沒有提到大祭司、其他祭司或利未人,曾在任​​何全體事務中出面提供建議或採取行動。只有當時大祭司的名字被保存了下來(代上 6:4~7;拉 7:3~5)。祭司製度在如此長的時間裡,現在正在創立之初就如此隱藏,這怎能與它創立之初的輝煌,以及它在摩西律法中所象徵的意義相符呢?這無疑暗示,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作為預表,而它所應許的巨大益處,主要體現在其的預表的對應物,我們的主耶穌那永恆祭司的職分上,與祂祭司的職分相比,當日的完全沒有榮耀(林後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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