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注釋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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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注釋第二十一章

亨利馬太

麥華禮譯

初稿:2025年11月13日
最後修改: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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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biblehub.com/commentaries/mhcw/judges/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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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們讀到便雅憫支派的毁滅。現在我們有:

  1. 以色列為到他們的毁滅哀哭(士21:1~4,6,15);
  2. 他們為逃脫的六百人來恢復整個支派,安排為他們得到妻室,
  1. 從基列雅比的處女中得到,因為該城沒有派兵參加攻擊便雅憫,就上去摧毀該城(士21:5、7~14 )。
  2. 從示羅的女子中得到(士2:16~25)。

至此,這個令人傷感的故事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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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21:1~15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

(士21:1)

我們可以在這幾節經文中看到:

I. 以色列人對基比亞人的罪惡表現出極大的熱心,這罪惡是便雅憫支派所包庇的。這裡有必要提及他們這次熱心的兩件事情,這兩個例子我們之前都沒有提到:

  1. 當各支派代表聚集在一起,等待大會時,他們立下誓言,稱之為「基魯姆」(Cherum),誓要徹底摧毀所有不派代表和不派出人參加此次行動的城鎮,或者判定那些拒絕參加詛咒這城市的(士21:5)。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拒絕參加的人對所犯的罪行毫無憤慨之心,對透過司法公正保護國家免受神的審判也漠不關心,吏不尊重召集他們開會共同決議的權威。

  1. 他們見面並聽取了事情的緣由後,並再次嚴肅起願,當時在場的有千萬的以色列人,以及他們所代表的人(意思不是約束他們的後代),如果可以避免,絕不將女兒嫁給便雅憫人(士21:1)。這成為戰爭的條款之一,並非要消滅這個支派,而是因為他們要像對待迦南的虔誠拜偶像的民族一樣對待那些參與和教唆這種罪惡的人,他們不僅有義務消滅迦南的拜偶像支派,而且還禁止與他們通婚。尤其是因為他們認為那些對以色列女子如此野蠻和虐待的人,不配與她們通婚。他們的行為卑鄙無恥到了極點,充分表明他們的心靈已經喪失了所有的名譽和美德。我們可以推測,利未人將妻子殘肢送往各支派的做法,大大激起他們的憤怒,比單純的敘述更具震撼力,因為眼見為實,觸動人心。

II. 以色列人對便雅憫支派的滅亡深感憂慮,這點在他們滅亡之後尤其明顯。請注意,

  1. 此前,他們對便雅憫的罪行感到憤怒,並不像現在這樣強烈,但在戰爭之後之後,他們對便雅憫的毀滅的悲痛卻同樣強烈。他們為他們的兄弟便雅憫後悔了(士21:6、15)。他們沒有後悔自己對罪的熱心。對罪有一種聖潔的憤慨,是出於敬虔憂傷的結果,關乎得救,是不必後悔的(林後7:10~11)。但他們後悔的是他們的行動所帶來悲慘的後果。他們做得太過分,不公義也不必要。僅僅殺死所有持有兵器的人就足夠了。他們不用殺害農夫、牧羊人、婦女和兒童。注意,

  1. 行善有可能過份。我們必須謹慎駕馭自己的熱心,以免那些看似非自然的事物,最後卻釀成反常的後果。吞噬人性的神性絕非良善。許多戰爭,開局雖好,結局卻不盡人意。

  1. 即使是必要有的公義,也應懷著憐憫的心來執行。神不會以刑罰為樂,人也不應如此。

  1. 強烈的熱心雖會使人悔改,但在衝動之下所說所作的事,當冷靜下來後,往往會後悔莫及。

  1. 依照羅馬人的習俗,內戰中任何勝利都不應慶祝凱旋,因為無論那一方獲勝,整個社群都遭受損失,就像這裡有一個支派與以色列分離一樣。一個肢體成員碾壓另一個肢體成員有什麽好處?

  1. 他們如何表達他們的關懷?

  1. 是以這毀滅所引致的悲痛。他們來到神的殿,將一切疑惑、一切謀略、一切憂慮和一切悲傷都帶到那裡。此時此刻,人們聽到的不是喜樂和讚美的聲音,而是哀號、悲傷和哀嘆的聲音:他們放聲痛哭(士21:2),並非僅僅為那四萬個逝去的同胞(在十一個支派中,這點損失並不算什麼),而是因為一個支派的徹底消滅。這正是他們在神面前傾訴的哀傷(士21:3)。少了一個支派。神眷顧的是每一個支派,十二個支派就是他們的標記,每個支派在營裡都有自己的位置,大祭司的胸牌上也鑲嵌著一塊代表他們的寶石,每個支派都得到了雅各和摩西的祝福。如果他們從這十二個支派中漏掉一個,那是他們莫大的羞辱,尤其是最小的便雅憫,他深受他們共同的先祖雅各所喜愛,其它支派理應格外關愛他。便雅憫不在了,那麽雅各又如何呢?便雅憫成了比諾尼(Benoni),右手之子成了憂患之子!在這困境中,他們築了一座壇,並非為了與會幕門口的祭壇相爭,而是為了與那指定的祭壇相合。那祭壇雖小,卻容不下他們所預備的一切祭物;他們獻上燔祭和平安祭,既為得勝感恩,也為追求勝利時的愚昧贖罪,並懇求神在他們今天的困境中施恩。一切使我們憂傷的事,都應引領我們來到神面前。

  1. 他們與躲藏在臨門磐中的貧困難民締結了和好的條約,並向他們送出保證,以公開的誠信向他們保證,不再視他們為敵人,而是接納他們為弟兄(士21:13)。朋友間的決裂應該成為友誼重續的契機。即使是犯了罪的人,只要最後悔改,也必須得到饒恕和安慰(林後2:7)。

  1. 他們精心為他們娶妻,是為了重建這支派,修復所破壞的城。如果以色列人只顧自身利益,他們或許會暗自慶幸便雅憫支派的滅亡,因為那樣一來,分配給他們的土地就會因無人繼承而歸於其它支派,因為無人居住。然而,這些人卻沒有以色列人那種立志在鄰居的廢墟上建立自己的精神。他們對此沒有心思,以至於所有人都絞盡腦汁,想辦法去重建這個支派。便雅憫人的婦女和兒童全部被殺:他們也曾起誓不將女兒嫁給他們,與迦南人通婚又違背了神的律法,強迫他們這樣做實際上就是讓他們去侍奉別神。那麼,他們該如何為便雅憫人尋找妻子呢?那些躲在岩石中可憐的便雅憫人,擔心他們的兄弟們正在密謀消滅他們,但此時,他們卻在策劃著一個扶持他們的計劃,那就是:

  1. 對位於約旦河東岸、屬於迦得支派的基列雅比城,必須執行一項必需要有的公正。經查點名冊(參閱士20:2),發現該城無人回應公開的呼召(士21:8~9)。於是,在查明缺席者之前他們就決定,凡有以色列城邦,如此藐視全體的權威和利益,都應被驅逐。基列雅比正要面對這嚴厲的懲罰,絕不例外。那些在許多地方饒恕了奉神旨意注定要滅亡的迦南人的人,卻無法饒恕那些因他們自己起咒而要毀滅的同胞。為什麼他們現在不派人去將耶布斯人從耶路撒冷趕出去呢?可憐的利未人為了躲避耶布斯人,才被迫前往基比亞 (利19:11-12)。人通常更熱衷於維護自己的權柄,而不是神的權柄。因此,他們派出了一支由一萬二千人組成的隊伍,去執行對基列雅比的判決。他們發現,當全軍攻打基比亞時,那時人太多,神無法將他們交在自己手中,所以這次他們只派出了少數人(士21:10)。他們的任務是依照律法(利27:29)將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士21:11),凡是屬於有份做這件事的人,全都處死。

  1. 因此,他們想出一個方法,為便雅憫人找來妻子。當摩西差遣同樣數量的人去向米甸人報仇時,也下達了同樣的命令,即所有已婚婦女都要與她們的丈夫一同被殺,如同與丈夫同死,但處女卻要被留下來(民31:17~18)。這先例足以支持這裡對妻子和處女所做的區分(士21:11~12 )。在基列雅比,他們找到了四百個適婚處女,把她們嫁給了倖存的便雅憫人(士21:14)。她們的父親當時不在場,所以她們並不受此誓所約束,也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她們作為戰利品,自然任由征服者所處置。或許正是由於便雅憫支派與基列雅比結盟,才使得到身為便雅憫支派的掃羅那麽關心這片土地(撒上 11:4),雖然當時那裡已經居住著新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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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21:16~25

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士21:16)

這裡介紹的是為剩下的二百個便雅憫人安排妻子的方法。雖然這個支派人數只剩下很少,但他們確保每一個人都娶一個妻子,而不是假作為了快速繁衍後代而給他們娶更多。但為了遵守誓言,他們不會把女兒嫁給這些男人,同時又想找一些女子嫁給他們,他們就想出一個辦法,出其不意的安排婚事,事後才叫女方父母同意。通常來說,發誓前考慮得越少,事後就越有更多需要來遵守誓言。

I. 促成這事的契機是在示羅田間舉行的一場公開舞會,城裡及附近地區所有喜歡跳舞的年輕女子都聚集在那裡,慶祝當時耶和華所定的一個節期,很可能是住棚節(士21:19)。因為派崔克主教 Bishop Patrick 說,住棚節是猶太處女唯一被允許跳舞的日子。她們跳舞並非為了娛樂,而是為了表達她們的神聖的喜樂,就像大衛在約櫃前跳舞一樣。否則,當時社會的憂傷氛圍,會使跳舞變得不合時宜,正如賽22:12~13所記載的。她們的舞蹈非常端莊雅緻,並非男女混合,沒有男子與這些示羅的女子共舞,也沒有已婚婦女忘情的加入。然而,她們在公共場合如此跳舞,使她們很容易成為那些心懷不軌之人的獵物。因此,霍爾主教 Bishop Hall 指出,邪惡心思的伏擊,將會擄走許多靈魂,使她們從跳舞走向可怕的悲慘結局。

II. 以色列的長老授權便雅憫人可以這樣做:埋伏在他們常跳舞的草地周圍邊的葡萄園裡,趁他們玩耍的時候,擄走他們作妻子,把他們帶回自己的家中(士21:20~21)。他們知道自己的女兒不會在那𥘵,所以這些處女的父母不會被人批評說,是他們把她們交出,因為他們對此事一無所知。一聲遺憾的吶喊總比不出一聲好,可以避免違背誓言:起誓時謹慎一點總是好的,這樣以後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要在天使面前承認自己犯了錯。這種相親方式實在荒謬,年輕人的互相愛慕和父母的同意都只能推定在之後。這樁案例非比尋常,絕不能作為先例。倉促的婚姻往往會讓人後悔莫及,而強迫或欺詐締結的婚姻又能帶來什麼安慰呢?基列雅比的處女們是從血腥屠殺中被帶出來,而示羅的處女們則是從歡樂的氣氛中被帶出來。前者有理由感謝神,因為她們的生命得以保全;而後者,但願過一段時間後,不會埋怨,因為她們將會發現自己所嫁的,不是像他們看起來那樣,家境貧寒、走投無路的人,是剛從山洞裡被救出來的人,反而是全國最好、最大莊園的主人。這是因為整個便雅憫支派(由四萬五千六百人所組成,見民26:41)的產業,最終被這剩下的六百人全部分佔。

III. 他們承諾會安撫這些年輕女子們的父母。至於他們作為父母的,雖然被侵犯,但會考慮到女兒們未來家境的優厚,以及她們將來在以色列會成為怎樣的母親,他們或許會輕易原諒。但是,他們曾發誓不將女兒嫁給便雅憫人,這或許會讓一些良心不安的人難以釋懷。不過,以下解釋或許能讓他們放下心來:

  1. 因此事緊急(士21:22):我們沒有為他們每人保留妻子,承認他們殺害所有婦女是錯的,並且希望以最好的方式解決不與他們結親的誓言,來彌補他們過於嚴苛要毀滅他們的誓言。「因此,為了我們這些過於嚴厲的人,就讓他們保留他們所奪取的吧。」 因為,

  1. 嚴格來說,這不算違背了他們的誓言。他們發誓不把女兒嫁給他們,但也沒有發誓,如果女兒被強行帶走就要去把她們找回來,所以如果有過錯,責任是在長老身上,而不是父母身上。而且,Quod fieri non duet, factum valet,不該做的事,已經做了,就算有效。這件事已經做了,並且根據律法(民 30:4),可以透過默許,就成為有效。

最後在結束的時候,我們有,

  1. 便雅憫支派再次安定下來。剩下的少數人回到了自己支派的產業(士21:23)。不久之後,他們當中出現了以笏,在當日是著名的,他是以色列的第二位士師(士3:15)。

  1. 以色列軍隊的解散和分開(士21:24)。他們沒有建立常規軍,也沒有試圖對管治進行任何改變或設立政府。當他們被召集起來處理的事情結束後,他們就在神的平安中各自回家。對全體的服務不應凌駕我們自己的個人事務和對自己家庭供養的責任之上。

  1. 士21:25再次提及造成這些混亂的原因。雖然神是他們的王,但每個人都想為自己做主,彷彿沒有王一樣。那以神作治理的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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