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注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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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注釋:第二章

亨利馬太

麥華禮譯

初稿:2026年2月10日
最後修改: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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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biblehub.com/commentaries/mhcw/hosea/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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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範圍似乎與前一章大致相同,都指向相同的事和它的原因。如同前一章,本章也是,

  1. 神透過先知向他們揭露他們的罪惡,並且責備他們犯了拜偶像的罪,屬靈淫亂的罪,侍奉偶像的罪,以及忘記神和對神責任的罪(何2:1、2、5、8 )。

  1. 祂警告要奪走他們用來侍奉偶像的一切美好的事物,並讓他們陷入滅亡,完全沒有返回的餘地(何2:3、4、6、7、9-13)。

  1.  但祂最終還有應許,為了祂自己的緣故,要以憐憫的方式回到他們中間(何2:14 ),使他們恢復以前的豐富(何2:15 ),治好他們拜偶像的淫心(何2:16、17),與他們重新立約(何2:18~20),並賜給他們一切美好的事物(何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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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2:1~5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何2:1)

本章開頭的幾句話,有人將其作為前一章的結尾,又加在我們在這裡所看到神的應許上,這都是神要為他們所成就的大事。當他們立基督為他們的頭,並以神為中心時,就讓他們彼此歡呼的說,(讓先知們這樣對他們說,就像迦勒底版本所說的——「安慰你們,安慰你們,我的子民」,這是他們現在的使命),「告訴他們,阿米,路哈瑪;再這樣稱呼他們吧,因為他們將不再遭受羅阿米和羅路哈瑪的羞辱和詛咒;他們將再次成為我的子民,並且受到憐憫。 」神屬靈的以色列,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不分彼此,要彼此稱呼為主內兄弟,要彼此承認對方是神的子民,是神所愛的,因此,要彼此擁抱,互相激勵,既要為他們所分享的共同救恩來感恩,也要行事為人與這救恩相稱。或者這樣說,因為接下來的說話似乎與這說話互相呼應,所以它們也是為了使人知罪和謙卑下來。兄弟和姊妹(何2:2)似乎有同一位母親(何2:2),十個支派的教會,所有子民的身體,彼此都是弟兄;以特殊的方式與那為首和作帶領的有關係,祂如同母親一般養育和哺育了其他人。但是,究竟是誰,要如此與他們的母親爭辯呢?可能是…

  1. 他們當中的敬虔人,那些曾見證並譴責那時代罪惡的人,讓他們繼續勇敢的見證並譴責他們中間盛行的拜偶像和嚴重的腐敗行為吧。那些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就讓他們與那些已經屈膝的人爭辯,並努力用這裡所提出的論點來說服他們。注意,一般民眾應在適當的時候出面,控訴那些公開褻瀆神的名和對祂敬拜的行為。子女在父母犯錯時,可以謙遜的與父母爭辯。要像約拿單為大衛向掃羅求情那樣,與你的母親爭辯。或者,

  1. 他們當中那些遭受苦難的人,那些在那時代的災難中一同受苦的人。不要抱怨神,不要與祂爭吵,也不要責怪祂,好像祂不是一個慈父,苛刻的對待他們。不,讓他們去與他們的母親爭辯,把原因歸到她身上,這是她該承擔的責任。參考賽50:1:「因她自己的過犯,你們的母親被休了。她可以感謝自己,你們也可以為著因她而有的苦難感謝她。」現在讓我們看看他們該如何與她爭辯。

I.  他們必須牢記她與神的關係,神對她的恩慈,賜給她的諸多恩惠,以及曾為她所預備的眾多恩典。讓他們告訴他們的弟兄姊妹,他們曾是阿米和路哈瑪,他們曾是神的子民,是神憐憫的器皿,若非出於她本身的過犯,他們原本可以一直如此(何2:1)。要知道,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對祂的依靠,大大加劇了我們背離神和悖逆祂的傾向。

II. 他們必須奉神的名,控告她違背了她與神之間的婚姻盟約。讓他們告訴她,神不再視她為妻子,也不再視自己為她的丈夫。告訴她,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她因屬靈的淫亂,喪失了在神關係中所有的榮耀和安慰,並且使神忿怒,把她休棄。注意,沒有什麼比我們因罪而激怒神,以致祂要棄絕我們更能喚醒我們悔改的心。當神警告要拋棄我們時,我們應當看看自己,思考該如何行事。因為如果祂不再是我們的丈夫,我們必有禍患。他們必須把罪責歸到她身上(何2: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的事。他們的會眾追隨假先知(迦勒底版本如此說),或者可以說,追隨偶像,而他們的假先知也鼓勵他們這樣做。生下他們的那位,可恥的製造和崇拜偶像。偶像被稱為羞恥(何9:10),而拜偶像是可羞恥的。正如先知所說,向樹幹俯伏,不僅是對神的冒犯,也是對人的羞辱。或者,這表示罪人厚顏無恥,在罪惡中肆無忌憚,毫無羞愧之心(耶6:15)。又或者,她使人蒙羞,使所有看見她的人都為她感到羞恥;她的親生子女也因與她有血緣關係而感到羞恥。

III.  他們必須譴責她對恩慈的神的忘恩負義,她竟將神賜給她的恩典的榮耀歸於偶像,並以此為由,解釋為何她只向偶像獻上敬拜(何2:5)。她這樣做實在可恥,她說:「我要去追隨那些給我食物和水那我所愛的。」請注意,

  1. 她執意沉溺於拜偶像,全然不顧神透過先知和神蹟所發出的一切勸誡,勸她遠離罪惡。她說:「無論別人提出什麼勸阻,我都要追隨我所愛的,或者那些讓我情不自禁愛上的,我無法抗拒他們的愛。」迦勒底版本將它理解為以色列曾經拉攏並依賴的國家,這些國家為以色列提供所需的。但它更應該理解為以色列所拜的偶像,以此來證明他們對偶像的愛是正當的,他們稱這些偶像為自己「所愛的」。看看誰有這些可恥的行動:是那些執意犯罪、明知故犯的人,是那些公開宣稱並承認自己決心繼續犯罪的人。看看拜偶像者的愚昧,他們竟稱那些連生命都沒有的人為他們所愛的。然而,讓我們學習稱我們的神為我們所愛的;讓我們對他懷有美好的思念,並高度重視我們對祂以及對祂的愛的渴慕。

  1. 這決定所依據的是嚴重的錯誤:「我要去隨從我所愛的,因為他們給我食物和水,一切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給我羊毛和麻,這些都是做衣服所必需的;還有一切美好的事物,就如我用的油,我所飲的酒」,酒在原文中指葡萄酒和烈酒。注意,

  1. 肉體最渴望的是感官享受,這是最強大的誘惑,他們不顧一切去追求這些。以色列的神將祂的律例和典章擺在他們面前(申4:8),比金子更可羨慕,比蜜更甘甜(詩119:10),並應許賜給他們恩典,這恩典比五穀、新酒和油更能使他們心中都喜樂(詩4:7)。但是,他們卻對這一切毫無興趣。他們以油和酒來自那裡,就把最深的愛歸到哪裡。O curvae in terram animae et coelestium inanes! —— 哦,墮落的心靈,彎向塵世,就失去所有天上的美好!

  1. 為了追求感官的享樂而背棄神,是對神的莫大的褻瀆和傷害。神不僅賜給我們更美好的事,也賜給我們這些事物的本身。拜偶像的人將 Ceres (注:她是古羅馬的農業、糧食作物、生育和母性關係的女神) 奉為糧食的神,Bacchus (注:他是希臘酒神 Dionysus 的羅馬名字,他是葡萄酒、葡萄豐收、生育、儀式性瘋狂和宗教狂喜的神) 奉為葡萄酒的神,等等,然後愚拙地以為他們的糧食和葡萄酒,都是來自他們的,卻忘記給他們美好土地並使他們從中獲取財富能力的神 —— 耶和華。

  1. 許多人因世俗的富裕而沉淪於罪惡之中。他們在侍奉偶像時得到大量的財富,便以為這些財富是偶像所𧶽的,所以他們繼續侍奉偶像。他們如此辯解(耶44:17, 18):「我們向天后燒香的時候,食物充足。」

IV.  他們必須勸她悔改歸正。若果她執迷不悟,神必與她斷絕關係。所以,她必須棄絕淫亂(何2:2),並要使她確信自己是須要改變的。那些偶像,即使再珍貴,都是要離棄的。如果她悔改歸正,必將蒙福。要知道,我們勸說罪人,必須是為了引領他們悔改,而不是讓他們陷入絕望。讓她棄絕淫亂和姦淫。此處重複使用複數形式的詞語表達相同的意思,表明他們犯下這麼多拜偶像的罪,他們必須棄絕,神才肯與她們和解。讓她將它們從眼前驅逐出去,視它們為可憎之物,無法忍受;讓她對它們說:「離開我!(賽30:22)!」讓她把它們從臉上和胸前取下來。這就是說,不要再像妓女那樣,塗脂抹粉、袒露胸背、精心打扮,既暴露自己邪惡的本性,又引誘他人作惡。不要將一切享樂與拜偶像聯繫起來,讓自己沉溺其中,也引誘他人效仿。使她把這一切都拋棄吧。任何罪惡的行為,若持續下去,都是對神的背叛,如同犯了姦淫。在此,我們都要明白,真正悔改並遠離罪惡是怎樣的。

  1. 真正的悔改是不單放棄那公開的罪惡,就是那些看得見的淫亂,他還要摒棄那隱藏在心中深處的罪惡,那些都像甜蜜的食物一樣,是在舌尖中不斷翻滾的罪惡。

  1. 他們既要逃避外在的犯罪誘因,也要克制內心的犯罪的傾向。拜偶像的人隨從自己的眼目行事,他們的眼目追隨偶像,如同要與它們行淫一樣(結6:9,申4:19),因此他們必須將偶像從眼前除掉,免得自己受誘惑去拜它們。不要貪戀酒的美艷。但這還不夠,必須從根源解決問題。必須改變人心中腐敗的傾向和慾望,將它從心中徹底清除,基督才能佔據內心最深處:我那至高至上的地位(歌 1:13)。

V.  他們必須讓她看到,如果她不悔改,她的罪必導致她徹底的毀滅(何2:3):免得我剝去她的衣裳。這裡並非是對她的判決,而是對她的警告,使她能夠避免:讓她棄絕淫亂,免得我剝去她的衣裳(也可以這樣理解),暗示神等待著向罪人施以憐憫,只要他們願意讓自己配得上這份憐憫。這裡警告說,神將像公正而嫉妒的丈夫,最終會對待通奸的妻子那樣對待她,這個妻子使他的家充滿了不正當的後代,而且無法挽回。他將她和她的孩子趕出家門,讓他們乞討。我必不憐憫她的孩子(何2:4)。那些與國家和下一代一同遭受患難的人,必將因此而滅亡,因為他們是淫亂的產物,並且延續了父輩傳承下來的虛妄言行。如今,他們面臨一切都被剝奪和餓死的威脅。他們曾以為是偶像賜給他們麵包、水、羊毛和麻,但神要奪走這一切,讓他們明白,神才是這一切那真正賜下的。

  1. 她必被剝去一切:免得我剝奪她引以為傲、用來討好情人的所有飾物,剝去她的衣裳,使她如同出生之日那樣赤身裸體的離開人世;死亡將會如此行在她身上(伯1:21)。我必剝去她的衣裳,使她受寒冷,受羞辱。行可恥之事的人,當受羞辱(何2:5)。神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那一天,在那裡,他們曾經如同奴隸和乞丐一般,那一天是他們的出生日子。神威脅要讓他們回到祂發現他們時的那種卑微悲慘的境況。凡是他們曾經擁有的、又能為他們贏得尊重或使他們免於鄰舍輕視的東西,都將被奪走(結16:4, 39)。

  1. 她將挨飢忍餓,不僅失去榮耀,連舒適和必需品也一併被剝奪。她將飢腸轆轆,如同荒蕪的干涸之地,最終渴死。她曾引以為傲的,是她所愛的給她的麵包、水、油和飲料,如今卻連最基本的食物都無法擁有。這片土地必無法養活居民,因為缺乏甘霖;即便有足夠的農作物,也必被敵人搶走,以致那合法擁有土地的,會因缺乏而滅亡。有人這樣理解:我必使她如同在曠野一般,如同在沙漠之地一般,在那裡她會因乾渴而死。這解釋了經文的前半部:我必使她如同她出生的那日一樣;因為以色列最初就是在那廣袤無垠、吼叫的曠野中成為民族的。他們的境況必像他們的祖先一樣悲慘,他們的屍體倒在曠野,而且更糟,因為那時他們的後代被保存,成為應許之地的繼承人。但現在,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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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2:6~13

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着路。(何2:6)

神在此繼續警告,祂將如何處置這群奸詐的拜偶像的人。祂警告說,祂可以不傷害他們,祂威嚇說,祂可以不擊打他們。如果他們不悔改,神必磨利祂的刀劍(詩7:12)。但如果他們悔改,神必將刀劍入鞘。但是他們沒有悔改,因此這一切都必臨到他們身上。先前的警告已經表明,這是神對他們罪的刑罰;這段經文也是為了提醒我們。

I. 他們的一切計劃的落空,都令他們困惑不解,十分失望。這在何2:6~7節中已有所警告。然而,在警告之外,也伴隨著一個應許:這必使他們認識到自己是愚昧的,並引導他們回歸正道。如此,在苦中仍帶出善來,作為神仍有憐憫為他們預備的象徵。既然這是苦難所帶來的美好果效,那麼,究竟是預告本身,還是苦難本身,才算是一種警告,又或是應許呢?

  1. 神必會在他們的道路上設下重重困難和患難,以致他們公開的事情和計劃都無法成功,也無法取得任何進展。我必用荊棘圍堵你的道路,這些攔阻,例如荊棘蒺藜,是罪惡和咒詛的產物,它們會刮傷、撕裂、折磨人。當我們的道路被它們圍堵時,就會阻礙我們前進,迫使我們後退。她說:「我要隨從我所愛的;我要與外國列強結盟,倚賴他們。」但神說:「她這些計劃必將失敗,必無法實現。我必用荊棘圍住你的道路;如果這還不夠,我必築起一道牆。」如果小小困難被跨過,並且被她勝過,沒有造成破壞,神必會設立更大的障礙,因為祂的審判必定得勝。那障礙將會是一道怎樣的籬笆,或是一道怎樣的牆,總使她找不到出路。這裡位格的轉換 —— 我必為「你」築起籬笆,然後是「她」必找不到,在聖經中很常見,尤其是在語氣懇切的時候。「罪人啊,你當聽著,我將堵住你的路;所有你們這些旁觀者啊,你們當注意,這將會產生什麼後果,你們會發現她找不到她的路。」她將如同一個旅客,在眾多面前的道路中迷失了方向,不但不知道該走那條路,而且根本找不到前進的路。然後她追隨她所愛的,但她追不上他們。她將努力與亞述人和埃及人建立聯繫,並讓他們成為她的保護者,但她不會得到。他們要是不與她結盟,就是不為她提供任何幫助,或是一切幫助將歸徒然,如同折斷的蘆葦。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她必向偶像尋求安慰,卻無法從中找到它曾應許給她自己的滿足。她所信賴和敬拜的神,不僅無法為她做任何事,也無法對她說出任何安尉的話。如今,

  1. 這就是所多瑪人所遭遇的公正審判,他們雙眼失明,疲於奔命去尋找出路(創 19:11),亞蘭人也是如此(王下 6:18)。注意,那些最堅定追尋罪惡的人,往往會遇到障礙。荊棘和網羅阻擋著悖逆之人的道路(箴 22:5),就是這樣,神以悖逆對待悖逆的人(詩篇 18:26),祂與那些與祂為敵的人為敵(利26:23,~24)。哭泣的先知曾抱怨說:祂圍擋我的路(哀歌 3:7, 9)。神的路和盡責的路常會有荊棘,但我們合理的相信,只有罪惡的路是被荊棘環繞的。

  1. 這是何等恩慈的責備,又是何等的憐憫,正如巴蘭所遭遇的一樣,有天使擋在他面前,阻止他去咒詛以色列(民22:22)。注意,罪惡路上的攔阻和障礙,正是莫大的祝福,我們理當如此看待它們。它們是神的籬笆,為的是阻止我們犯罪,不讓我們偏離正道,也使人回轉,不至於離開祂的計劃(伯33:17);祂使罪惡的路艱難,免得我們繼續沉淪。無論我們是否願意,祂要使我們遠離罪惡。我們應該感謝神,感謝祂的恩典和祂的眷顧,來約束著我們和使我們活在祂的旨意中

  1. 神在他們道路上設置這些困難,要在他們心中燃起轉回的念頭:「那時她會說,既然我無法追上我所愛的,我乾脆回到我原來的丈夫那裡去,也就是回到神那裡去,謙卑的向祂祈求,求祂再次接納我。因為當我與祂親近時,那時一切都比現在好得多。」從這群墮落的叛教者身上,走出了兩件事情:—

  1. 他們終於承認自己背道的愚拙。他們現在不得不承認,他們與神親近的時候比他們離棄神之後的日子要好得多。注意,凡把侍奉神換成侍奉世界和肉體的人,遲早都會承認自己的景況變差了。但當他們繼續與良伴交往,繼續履行良善的責任,並且有意識的安排自己的時間和言行時,他們的情況會轉好,比誤入歧途以來擁有更多真正的安慰和快樂。

  1. 生發一個好的目的,就是回到他們的責任中去:我要回去,回到我第一任的丈夫身邊。她深知他的善良和寬容,所以她毫不懷疑他會再次接納她,讓她的境遇和以前一樣好。注意,我們追求在世界得滿足的過程中所遇到的失望,如果用其它方法都解決不了,最終就應當驅使我們轉向造物主,因為只有在祂裡面才能找到真正的滿足。摩押人厭倦了邱壇,就必歸向聖所(賽16:12)。當浪子窮困潦倒,食不果腹時,想起父親家中有充足的食物,便說:「我要起來,到我父家去(路15:17, 18)。」

II.  他們生活所必需的支持和舒適將被剝奪,因為他們用這些來羞辱神(何2:8、9)。他們的土地曾經富饒。現在請看這裡,

  1. 神賜給他們的富足何等豐盛!祂不僅賜給他們必需的糧食,也賜給他們美酒,以及使人愉悅所用的油。不僅如此,祂還使他們的金和銀倍增,使他們能夠與其它國家進行貿易,將貨物帶回國,並留給子孫後代。金和銀比穀物、酒和油保存得更久。祂也賜給他們羊毛和麻,用來遮蓋他們的的赤露身體,並足夠作裝飾之用(結16:10)。要知道,即使是那些祂預見到的,是不感恩也不感謝的人,但神仍然慷慨施恩。

  1. 他們是何等卑鄙的濫用自己的財富的。

  1. 他們奪走了神所賜下恩典的榮耀:她不知道我曾賜給她糧食和酒;她忘記了。律法和先知們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們所擁有的一切舒適都來自神豐富的眷顧。但他們的假先知和拜偶像的祭司卻屢次告訴他們,他們的糧食來自這個偶像,他們的酒也來自那個偶像等等,以至於他們完全忘記了他們與這位偉大的施恩者的關係,以及他們對祂的義務。她對此毫不在意,也不願承認。他們對此視而不見,比認得主人的牛,認得主人的槽的驢還要愚鈍。她對此一無所知,因為她既沒有感謝衪的饋贈,更沒有思考自己應該如何回報:她從沒有從其中拿出和獻上祂所應得的,反而是裝作不知道這些是誰贈給她的。

  1. 他們事奉並尊崇祂的仇敵:他們為巴力預備,用金銀裝飾他們的偶像(耶10:4),並為自己去拜偶像而裝扮自己(何2:13,看結16:17~19)。他們用這些造了巴力(旁注是如此寫下),也就是為巴力造像。請注意,將神賜給我們的,本應是幫助我們去侍奉祂的恩賜,當作我們放縱情慾的食物和燃料,潤滑我們對祂的不順從,是對天上的神極大的羞辱。

  1. 他們所有的豐饒理應被奪走:「因此,我將收回;我將改變與他們的關係,採取另一種方式,並將我給她的糧食和其它一切美好的都取回。」我將「收回」它們,這在原文是一個法律用語,就像一個人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收回被不公正扣留的東西一樣,或者就像當佃戶造成浪費時,田主要得回  locum vastatum 所損失的一樣。請注意,神稱他們所擁有的豐盛為「我的餅、我的酒、我的羊毛和麻」。他們稱之為自己的,是我的餅和我的水(何2:5),神要讓他們知道,這些並非他們的;祂只是允許他們作為佃戶來使用這些資源,是神委託他們作為管家管理這些資源,所有權仍保留在神自己手中。 「這是我的五穀、我的酒。」神要我們明白,我們一切物質享受和舒適都來自祂,而且祂對它們擁有無可爭議的權利和擁有權,它們比屬於我們的更屬於祂,因此應當為祂使用,並向祂交賬。所以,祂必收回他們的財富,因為他們否認了祂的權利,因而要失去了這些財富。正如一個持有法院記錄副本的佃農,如果雖然是地主的意思讓他持有土地,但他擁有他卻像屬於自己的一樣,那麼他將會喪失這士地。祂必得回它,從他們手中釋放它,使它不再受濫用,正如經上所說,受造之物從敗壞的捆綁中得釋放,不再呻吟(羅8:21)。祂必在適當的時候,在他們期望和確信穩妥的時候,就收回它,就如在港口遭遇海難,所有收割必成癈堆。祂必藉著反常的天氣或強橫的人奪回它。須知,那些濫用神所賜恩典來羞辱祂的人,必不指望長久享受這些恩典。

III..  他們必失去一切榮耀,遭受藐視(何2:10):「我必揭露她的淫亂,揭露她一切隱密的邪惡,使她蒙羞;我必藉著懲罰,顯明她們的過犯是何等可憎,何等可恥,何等令人作嘔。她否認事實,但現在必將顯明。過錯曾被輕看,如今卻顯出原來極大的罪惡。在她所愛的人面前,她曾與他結盟。她所依賴的鄰國,他們將因她的軟弱、貧窮和不道德的行為輕視和羞辱她。他們不再被認為值得與她為友(參考哀1:8 如何應驗)。凡她敬重的,都藐視她,因為他們看見她的赤身露體。或者說,在她所敬拜的日月面前,她的淫行必被揭露。這可與耶7:1~2相比較:「他們必將君王和首領的骸骨抬出來,鋪在他們所愛慕、所事奉的日月面前。」注意,罪惡必蒙羞辱,願那行可恥之事的人當有這預期。這無恥的淫婦,除了像妓女一樣被押送遊街,還能指望什麼呢?當神如此審判她的時候,無人能將她從祂手中救出來,無論是她的拜的,還是她所信賴的。請注意,那些不願將自己交託給神憐憫的手的人,將會無法逃脫祂公義的審判。

IV.  他們必失去一切的喜樂,只剩下憂傷(何2:11):我必使她的喜樂止息。由此看來,儘管他們背離了他們的神,行了淫亂的事,但他們的心中仍然能像其他人一樣歡喜快樂,這是要禁止的(何9:1)。請注意,許多身負罪惡和神的忿怒的人,仍然興高采烈,快樂無比,過著歡呼愉快的生活。但是,無論他們歡笑時內心是否悲傷,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歡樂終將以沉重悲哀告終,因為神必使他們所有的歡樂都停止。正如伯勒斯先生 Mr. Burroughs 所言,罪惡與歡樂永遠無法長久共存。如果人們不願從歡樂中除去罪惡,神就會從他們的罪惡中除去歡樂。

  1. 神將奪去他們一切歡慶的聖日 ——- 他們的節期、月朔、安息日,以及所有其它莊嚴的節日。神設立節日,是為了讓他們以敬虔的方式去遵守,並歡欣慶祝。然而,他們在背離了對神的純正的敬拜底下,仍然遵守這些節日,但不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因為他們早已把它棄絕了,而是在但和伯特利,在那裡有金牛犢,或者在他們其它的聚會場所。他們遵守這些節期,並非為了榮耀神,也並非出於對神有真正的敬拜,而僅僅因為藉這些節期來歡宴、歌舞、和朋友相聚。這是他們從先祖輩傳承下來的傳統。因此,當他們失去敬虔的動力,並否認對祂的尊敬,為了取悅虛榮和肉體的慾望,他們仍然維持節期的形式。所以,他們的月朔和安息日,成了神所無法容忍的罪孽(賽1:13)。請注意,

  1. 神稱它們為他們的月朔和安息日,不是祂的,(祂否認它們),是他們的。

  1. 祂必使它們停止。要知道,當世人因罪而使規條中的生命和實質消逝時,神也必以祂的審判使這些規條殘存的表象和影子消亡,這是公正的。

  1. 祂必奪去他們屬肉體的心靈所依靠的。他們喜愛月朔和安息日,只是因為人們歡喜那日子的歌舞,而非因為那日子所舉行的任何神聖禮儀。他們早已放棄了那些禮儀。如今,所以神必奪去他們舉行這些節期所必需的 (何2:12):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須知,人若毀壞神的聖言和律例,就是他們在節期用來尊敬神的,那麼神毀壞他們用來享樂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也是公正的。他們享用這些果子的時候,就向他們所愛的人稱讚這些果子。「這是我所愛的賜給我為賞賜;我為此感謝我所拜的,感謝我曾經對它們有的敬拜。我也為此感謝鄰邦,感謝他們與我結盟。」 因此,神將毀滅他們,用狂風將他們吹倒,或帶入外敵,使這片土地荒蕪,以致他們的葡萄園被森林吞噬,欄柵將被推倒,如同戰爭中所常見的。所有都將落在地上,野獸就吃掉它們的葡萄和無花果。或者,它們將被東風吹得凋零,果樹將比森林樹木更無用處,枯萎的果樹將留給野獸。或者,它們將被敵人吞噬,就是被那些像野獸一樣的野蠻人所吞噬。現在,

  1. 這將毀掉他們的歡樂:神將使他們所有的歡樂都停止。祂如何做到?廢除月朔和安息日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他們很容易就能忘記,不會有任何損失。但是「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奪去她一切的享樂,那時她必以為自己徹底完了。」 注意,葡萄樹和無花果樹的毀滅使屬肉體心中的一切歡樂都止息。它會像米迦一樣說:「你奪去了我的神,我還有什麼呢?」

  1. 這是她拜偶像的懲罰(何2:13):「我必追討她在巴力的日子(注:這是欽定本中的繙譯),我必追討她敬拜巴力的一切,從她列祖的日子直到今日。」我們讀到他們早在士師時代就敬拜巴力,據我所知,這可能追溯到那個時代,就是那個巴力的時候。因為在第二誡命中,也就是那禁止拜偶像的誡命中,神警告要追討先父輩的罪孽。而拜偶像的罪比其他任何罪都更要受到懲罰,因為它通常由習俗和長期的慣例所引致。以色列的罪孽滿了,他們以往的一切罪行都已計算妥當,現在要在這一代的身上追究罪責。巴力的節期就是他們為敬拜偶像而舉辦的盛大節慶。罪惡的歡樂之日必將伴隨而有哀悼之日。在這些日子裡,她向偶像焚香,為了增添節日的莊嚴,她佩戴耳環和珠寶,以求顯得尊貴,從而更顯出她對巴力的尊崇。她就像一個妻子,戴著丈夫送的耳環和珠寶,為的是去討好她所愛的。她追隨他們,時刻想著他們。但她卻忘了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請注意,我們背離神,源於我們對祂的忘記,對祂的本性和屬性,對祂與我們的關係,以及我們對祂的義務的遺忘。許多人辯稱自己記憶力差,忘記了神的事,卻對其它事的記憶甚深。不,正是因為他們如此沉醉於虛妄的事物,才忘記了神對他們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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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2:14~23

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何2:14)

在本章前半部分,以色列國因自己的罪惡而毀滅,看起來黑暗淒涼;但在本章後半部分,以色列國因神恩典的看顧,看起來卻光明美好,而且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應許是緊隨警告之後。不,這非常奇怪,它們透過某種連結與宣告她罪惡的聲明連結起來,並從中推論出來,而宣告他們的罪惡正是他們遭受毀滅警告的依據:耶和華說,她追隨了她的情人,忘記我,因此(和合本作「後來」,新譯本譯作「因此」)我要勸導她。「因此」一詞恰如其分地表達了這聯繫,緊接著是一個勸慰的聲明:「看哪(英文欽定本有「看哪」一訶,和合本沒有譯出來),我要勸導她!」當經上說「她忘記我」時,人或許會認為接下來會是:「因此,我要丟棄她,我要忘記她,我不會再看顧她。」不,因此我勸導她。請注意,神的意念和憐憫的道遠高於我們。祂的理由都來自祂自己,而不是來自我們身上的任何東西;不,祂的良善因著人的邪惡而顯得更加光輝燦爛(賽57:17~18)。因此,因為她不為憤怒的譴責所止息,神將考驗她是否會被憐憫的恩典所感動。有人認為這可以翻譯為「後來」或「然而,我將勸導她」。歸根究底,其目的顯然是為了彰顯神白白賜給那些祂純粹出於憐憫而去憐憫人的恩典。這裡應許給以色列的是:

I.  雖然他們現在很沮喪,幾乎要絕望,但他們將再次得到安慰和希望(何2:14~15 )。這裡借用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穿過曠野到達迦南時的經歷來表達這一點,因為他們在被擄期間的悲慘境遇,與他們出生在埃及時的境況(何2:3),可以作一比較。他們將再次被愛與憐憫的神蹟所造,就像他們最初被造時一樣,他們將再次沉浸在與當時一樣的喜樂之中。很難說這在十個支派的國度中何時會成就,但毫無疑問,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藉著基督的福音,將猶太人和外邦人帶入教會𥚃;而且它也適用於,不,我們有理由認為,其目的正是為了使特定的靈魂能歸向神。現在請注意,

  1. 神將以恩慈的方法對待他們。

  1. 祂必領他們進入曠野,正如他起初領他們出埃及時一樣,在那裡教導他們,與他們立約。被擄之地如今對他們而言,必像當時的曠野一樣,成為苦難的熔爐,神將在那裡揀選他們。參結20:35~36,我必領你們成為曠野的人,在那裡我必與你們爭辯。神曾說祂要使他們成為曠野 (何2:3),這是一種警告。現在,當它要成為應許的一部分時,祂就帶他們進入曠野,其含義可能是要藉著祂的恩典使他們的心智達到他們現在的境地:「他們要在謙卑的境遇中保持謙卑的心;他們雖貧窮,靈裡也要貧窮,必接受罪孽的懲罰,那時他們才預備好接受安慰。」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時,曾帶領他們進入曠野,使他們謙卑,也考驗他們,好讓他們得到益處(申 8:2, 3, 15, 16),祂將來也會如此行。請注意,神憐憫那些他預備的人,首先會把他們帶到荒野 —— 一處孤獨和隱密的地方,使他們能夠遠離塵世的喧囂,可以自由的與祂交談。透過罪惡和對憤怒的恐懼,讓他們陷入靈性上的痛苦,使靈魂完全迷失和困惑,並通過這些為得安慰做好準備。有時,祂還會讓他陷入外在的痛苦和困難中,從而有接受管教的耳朵。

  1. 那時,祂將用溫柔的話語感化他們,勸服他們,觸動他們的心,也就是說,祂將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使他們的心傾向和歸向祂,並鼓勵他們這樣做。祂將用祂恩惠的應許感化他們,正如祂先前用祂憤怒的警告威迫他們一樣。祂將藉著祂的先知和祂的眷顧,以安慰的說話與他們交談,正如祂先前嚴厲的對他們說話一樣(賽40:1~2)。我必藉著我僕人眾先知的口,安慰她的心;迦勒底版本如此說。這指的是基督的福音,以及福音中所提供的神聖恩典,這恩典吸引我們離棄罪惡,歸向神。這恩典向悔改的罪人傳達完全適合他處境的信息,並向那些為罪憂傷、尋求主的人帶來豐盛的安慰。當聖靈真正有效的將真理傳達給心靈,觸及良心(這是神的特權),那將帶來何等蒙福的改變!須知,使迷失的靈魂歸向神的最佳途徑是要用合宜的方法:藉著在基督裡得享安息的應許,我們被邀請背負祂的軛。而悔改的工作,既可藉著安慰,也可藉著使人認罪來進行。

  1. 祂必將她的葡萄園歸還給她。從那時起,從祂曾使她受苦、使她認識到自己的愚昧並謙卑己身的地方起,祂必再恩待她。不僅要安慰她,還要幫助她,並彌補祂之前對她所做的一切。祂曾毀壞她的葡萄樹(何2:12),但現在祂要將整片葡萄園歸還給她,如同每毀壞一棵葡萄樹,她就得回一個葡萄園,並且得到連本帶利的補償。她不僅有糧食維持生活,更有葡萄園供她享用。這些象徵著福音的特權和安慰,是為那些從曠野走出來,依靠基督為所愛之人預備的(歌7:12)。請注意,神預備了安慰的葡萄園,賜給那些悔改歸向祂的人;祂也能在曠野中賜下葡萄園,這葡萄園比任何其它的都更受歡迎,可以作為疲憊之人的安息。

  1. 祂要將亞割谷賜給她,作為指望的門。亞割谷就是亞干被石頭打死的地方;它像徵苦難之谷,因為他使以色列人遭殃,神也在那裡懲罰他。這便是迦南戰爭的開端;他們在那裡除掉那當滅之物,使他們有盼望,相信神會繼續與他們同在,並最終使他們得勝。因此,當神以憐憫之心歸向祂的子民,而他們也以忠信之心歸向祂時,對他們而言,這將是莫大的吉兆。如果他們從中間除掉那可咒詛之物,如果他們以克己之心治死罪惡,用石頭砸死擾亂他們營地的亞干,那麼他們征服了自己內心的敵人,就預示著他們將戰勝迦南諸王。或者,如果這裡指的是轉回意思,則暗示著,真誠的悔改會開啟希望之門;因為真正困擾我們的罪並不能毀滅我們。亞割谷是一個物產豐饒、風景宜人的山谷,有人認為它與以葡萄園聞名的隱基底谷(雅歌1:14) 能互相媲美。神將這片土地賜給以色列,作為迦南全地的模式和保證;同樣,「神將藉著福音,賜給所有信徒今生的恩賜、恩典和安慰,使他們嚐到天國更完美和更美好的事物滋味,並使他們確信,在適當的時候,他們必能完全擁有這些美好的事物。」博學的波科克博士 Dr. Pocock 就是如此闡釋;

  1. 他們必以極大的喜樂領受神給他們的恩典:她必在那裡歌唱,如同在她年輕的時候一樣。這顯然是指摩西和以色列人在紅海邊所唱的那首凱旋的預言之歌(出15:1)。當他們從被擄之地被解救出來時,他們必再次唱起這首歌,對他們而言,這將是一首新歌,因為是在新的場合唱的,其意義絲毫不遜於先前的歌。神曾經說(何2:11)祂要使她所有的喜樂止息,但現在祂要使她的喜樂復興。她必像出埃及那日一樣唱歌。須知,當神重新傾倒出先前的恩典時,我們也當重唱先前的讚美。我們在新約啟15:3中讀到摩西的歌。以色列人歌唱的應許在基督的福音中得以實現,福音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喜樂和讚美之源。凡領受福音的人,都能在喜樂和讚美中打開心靈,這便是流奶與蜜之地,亞割谷為這地開啟了一扇指望的門。我們在患難中歡喜快樂。

II.  雖然他們過去非常沉迷於拜巴力,但現在他們徹底戒除這種敬拜,放棄一切與拜偶像的關係和任何與它接近的機會,只忠於神,並按照神的旨意敬拜祂(何2:16~17)。請注意,神對任何民族最可靠和滿有恩典的保證和標誌,就是祂有效的使他們與他們所鍾愛的罪惡分離。拜巴力是以色列人最容易犯的罪,那是他們自身的罪孽,也是轄制他們的罪。但如今,拜偶像將被徹底廢除,在他們中間將不再有任何殘餘。

  1. 巴力的偶像不再被提及,凡在巴力時代曾大聲呼喊「巴力啊!聽我們禱告!巴力啊!聽我們禱告!」的人,都不可再提及他。巴力的名字必從他們口中被抹去,必被棄絕,徹底被遺忘,如同他們的名字從未在以色列出現過一樣。他的名字必被人憎惡,甚至不願提及他們,也不願聽到有人提及他們,以至於後世幾乎不會知道曾經存在過這樣的事物。他們必因先前對巴力的愛而感到羞愧,竭盡全力抹去這段記憶。他們必嚴守律法中禁止拜偶像的字面意思(出 23:13),「別神的名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說出」(如同大衛所說,詩篇 16:4)。使徒也如此表達出我們應當對一切肉體情慾的憎惡:「在你們中間,連提這些事都不可提」(弗 5:3)。但古實人的膚色怎能改變呢?答案是:神的大能可以做到,而且祂必會做到。我必除滅巴力的名號;正如賽13:2 所說,我必剪除偶像的名號。注意,神在人心中的恩典會改變人的言語,使人厭惡原本喜愛的罪。番3:9說:「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一位拉比說:「這應許是藉著基督的福音,使外邦人脫離他們所拜的偶像(帖前1:9)。」

  1. 「巴力」這個詞本身也要被棄絕,即使是在其原本無辜的含義中也不例外。神說:「你必稱我為伊施(Ishi),不再稱我巴力(Baal)。」這兩個字都指我的丈夫,而且都曾被用來稱呼神。賽54:5說:「造你的的是你的丈夫,是你的巴力(Baal 原文是如此的),是你的主人、庇護者和保護者。」因此,很可能許多善良的人在敬拜以色列的神時都使用了「巴力」這個詞。當他們邪惡的鄰居向巴力屈膝時,他們便以此為榮,認為神就是他們的巴力。 「但是,」神說,「你們不可再這樣稱呼我,因為我要將巴力的名號全部除滅。」注意,本身潔淨無瑕的事物,一旦被濫用為拜偶像,就應當廢除,並徹底禁止使用,以免人們記住偶像,更遑論維護偶像的名聲。稱呼祌為伊施(Ishi) 與巴力(Baal)一樣恰當,含義也相同,因此最好選擇伊施,以免稱祂為巴力,使人想起他們過去的巴力神。有人認為,神被稱為伊施而非巴力還有另一個原因:兩者都表示「我的丈夫」,但伊施代表愛、甜蜜和親暱,而巴力則代表敬畏和順從。伊施是vir meus(我的丈夫);巴力是「dominus meus」(我的主人)。在福音時代,神向我們啟示祂自己,鼓勵我們坦然無懼的來到祂的施恩寶座前,在那裡以聖潔謙卑的自由來禱告。我們應當稱神為我們的主,因為祂就是我們的主,但我們更多的被教導稱祂為我們的父。伊施(Ishi)是人我們的神(創 4:1),這暗示在福音時代,教會的丈夫將是成為人我們的基督耶穌,祂與祂的弟兄們一樣,因此人們要稱祂為伊施(Ishi),而不是巴力(Baal)。

III. 雖然他們一直處於困難之中,彷彿整個受造都與他們為敵,但現在他們將享受完全的和平與安寧,彷彿他們與整個受造結成了友好的聯盟(何2:18)。到那日,當他們離棄偶像,把自己置於神的保護之下時,我必與他們立約。

  1. 他們必蒙保護,免受邪惡的侵害。任何事物都不能傷害他們,也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災禍。 Tranquillus Deus tranquillat amnia —— 當神與我們和好時,祂也使萬物與他們和好。低等的生物必不能傷害他們,正如野獸吞噬他們的葡萄園時(何2:12),以及當惡獸成為神嚴厲的審判的時候(結14:15)。飛鳥和爬蟲也被納入此約,因為當神使用牠們作為祂公義的工具時,牠們也可能變得非常有害,但牠們將不再有害,而且,透過此約,它們將為神所用,並符合神的利益。請注意,神統管低等生物,並隨己意與牠們立約;祂能使田野的走獸榮耀祂(祂已應許,賽43:20),並為祂子民的安樂做出貢獻。既然低等生物已受制約來服侍我們,我們就當與它們一同服事神,而不是虐待它們。有人認為,基督賜給門徒手能拿蛇這神蹟的能力(可16:17~18),正是這約的實現。這與神特別應許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時所作的應許相符(結34:25,「我必使惡獸從這地止息」),也與神向所有聖徒所作的更普遍的應許相符。伯5:22~23,「田野的走獸必與你和好」;詩91:13,「你必踐踏獅子和毒蛇」。但這還不是全部;人與人之間的危險比與野獸的危險更大,因此神進一步應允,祂將停止戰爭,解除敵人的武裝:我將折斷弓、刀和戰爭。祂可以隨意而行(詩44:9),並且會為那些行事合乎祂心意的人而行,因為祂能使他們的仇敵與他們和好(箴 16:7)。這與福音時代刀劍將被鑄成犁頭的應許相符(賽2:4)。

  1. 他們必因不再懼怕邪惡而能安靜。神不僅會保護他們,還會讓他們安然入睡,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受到上天的庇護,因此不會懼怕地獄的權勢。

IV.  雖然神曾因他們的淫亂而與他們斷絕關係,但只要他們悔改,神會再次與他們立約,如同婚姻之約(何2:19、20)。神因他們與這些低等的受造物立約,固然是莫大的恩典,但使他們與神立約,並且承諾要賜福給他們的約相比,就顯得微不足道了。請注意,

  1. 此約的本質:就是一項婚姻的約,建立在選擇和愛之上,並建立在最親密的關係中:我要將你許配給我,再一次,然後第三次,我要將你許配給我(註:何2:19 中三次神說要聘她為妻)。請注意,所有真心奉獻給神的人都與祂訂立了約。神給他們最神聖、最不可侵犯的保障,祂必愛他們、保護他們、供養他們,祂必像丈夫一樣對待他們,祂必使他們的心傾向和與祂結合,並且祂必欣然接受與他們的結合。信徒與基督立了約(林後11:2)。福音教會是新婦,是羔羊的妻子;若非基督以恩典的大能將他們許配給祂,他們就永遠無法與祂建立這樣的關係。分離始於我們自身,使我們與神疏遠。聯合卻始於祂自身,是祂將我們許配給祂。

  1. 此約的期限:「我必永遠與你結盟。此約本身不可取消。神不會,你也不會。此約的祝福將永世長存。」一位猶太拉比說,這是她獲得來世生命的應許,即絕對的永恆或永生。

  1. 這約的訂立方式。

  1. 神說:我必按仁義和公平與他們重新立約,因為他們違背了約,而神是公義的。「但是,」神說,「我必以公義更新這約。」事情必定如此安排,以至於神甚至可以接納這些背道的兒女重新回到祂的家中,絲毫不會動搖祂的公義。不,祂的公義必因這約的中保而得到滿足,這公義也因此而大大彰顯。但是,神有什麼理由要與那些屢次背信棄義的子民立約呢?這豈不是有損祂的智慧嗎? 「不,」神說,「我必秉公行事,不會草率,而是經過深思熟慮。讓我自己作為解釋,也讓我自己作為我的行為的辯解。」

  1. 在慈愛和憐憫中。當祂與他們立約後,必溫柔仁慈向他們守約。祂不但會信守祂自己所說的話,而且會更好。祂既會公義的遵守與他們所立的約,也會憐憫的保守他們在這約中。他們落在多種軟弱中,若神嚴厲懲罰他們的過失,他們很快就會失去因這約而有的益處。因此,祂應許這約乃是恩典的約,是出於對他們軟弱的憐憫而立,所以,任何違背約的行為都不會使他們被逐出約之外。祂必以永恆的慈愛將他們聚集起來。

  1. 誠實守約。約的每一條必按時履行。那召他們的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因祂不能背棄自己。

  1. 使他們緊緊遵守約的方法是:你們必認識耶和華。這不僅是神應許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充分、更清晰的向他們啟示自己,更要賜給他們一顆認識祂的心。他們將更深的認識祂,並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認識祂。他們背道的根源,在於他們不認識神是他們的恩主(何2:8);因此,為了防止此情況再次發生,他們都應該接受關於神的教導,從而認識神。請注意,神持續關注人的靈魂(來8:11),所以祂就賜給人良好的理解能力和對事物的正確認識。

V.  雖然在他們眼中天如銅,地如鐵,但如今天必降下露水,地也必結出果實(何2:21~22)。神既然已將福音教會及她所有信徒都許配給祂自己,神怎能不親自和祂的兒子們一起,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以及他們所需要的和所渴望的一切,白白的賜給他們呢?一切全是他們的,因為他們都是基督的子民,與祂訂立了婚約。他們首先尋求的是神的國的祂的義,其它一切都將加給他們。然而,這些關於穀物和酒的應允也應從屬靈方面意去理解(博學的波科克博士 Dr. Pocock 認為):它是與心靈相關的祝福和恩典的傾下,在這裡以暫時的祝福、天上的甘露以及大地的肥沃為比喻,承諾賜給心靈,並且放在首位,就像給雅各的祝福一樣(創 27:28)。神曾警告(何2:9)要收回糧食和新酒;但如今祂應許要恢復它們,而且要按照自然規律進行。當他們遭受審判的飢荒時,他們向大地呼求糧食和新酒,以養活自己和家人。大地樂意為他們提供,但大地不能給他們,除非得到神的河滋潤,否則它也不能生產五穀和新酒(詩 65:9)。因此,她向天呼求降雨,就是時令的秋雨和春雨,也是為了葡萄,但當雨水不來時,她便更以憂鬱的心情向天懇求。「可是,」天回答說,「除非那位掌握雲層鑰匙的主打開雲層,將這些瓶子打開,否則我們無法降雨。所以,如果主不幫助你,我們也無能為力。」但是,當神與他們再次立約時,自然的車輪也將再次為他們轉動,慈悲的溪流將再次按常流淌。那時我必垂聽,耶和華說:我必接受你們的禱告(迦勒底版本如此解釋祂第一次的垂聽)。神將慈悲的垂聽他們向祂所作的禱告。那時,我必聽見天,我必應允它們(可以這樣解讀)。那時,諸天必聽見大地,應允它們,降下及時的雨水。那時,大地必聽見五穀和葡萄樹,並給它們提供水分,五穀和葡萄樹必聽見耶斯列,並成為耶斯列居民的滋養和供應。由此可見,第二因彼此之間如同鏈條上的環環相扣,緊密相連,並且都必然依賴於第一因 —— 神。須知,我們必須按照通常的方式和既定的途徑,從神那裡獲得一切的安慰;當我們在任何時候感到失望,我們就必須仰望神,祂是高過眾山和最高的山(詩121:1-2)。看哪,萬物多麼樂意服事神的子民,多麼渴望榮耀神:五穀向地呼求,地向天呼求,天向神呼求,萬物都渴望供應他們。看哪,神多麼樂意施行拯救:「我必應允,耶和​​華說:我必應允。」既然神聽諸天為祂子民的呼求,祂豈不更會聽那些為祂的愛子們 ── 祂比諸天更高 ── 的代求嗎?看哪,那些與神立約的人,在享受物質上的安逸時,會有何等喜樂,因為這一切都來自神的手。他們可以追溯所有的源頭,在常有的恩典中品嚐到立約的愛,這使恩典加倍甘甜。

VI.  雖然他們如今分散各地,不僅像西緬和利未那樣分散在雅各家,也在以色列家分散,而且也分散在世界各地,但神將這樣做,把這詛咒變成祝福:「我不僅要為她澆灌這地,還要撒在我裡面像播種在地上。她的撒播不像糠秕在場上被風吹散,而是像種子埋在田裡一樣,不斷生長。無論撒在哪裡,她都向下生根,向上結果。好種就是天國的子民,我要把她撒播和種在我裡面。」這暗指耶斯列的名字,意思是「神所種的」或「為神所種的」;正如她是神所分散開來,(這是這些話的另一個意義),所以她是神所種的。祂所種的,祂必使它生長。當基督教在世界各地紮根,到處都有相信的時候,這應許就實現了:「我要將她種在地上。」須知,這世上最大的祝福就是神在地上有教會,祂從其中獲得的一切榮耀,都是源於此。這是祂為自己所種的,也是祂必為自己保全的。

VII.  他們曾是羅阿米(Lo-ammi) —— 不是我的民,羅路哈瑪 (Lo-ruhamah) —— 沒有得到神的憐憫,如今他們必將恢復得到神的恩惠,再次與神立約(何2:23):他們沒有得到憐憫,似乎被遺棄了。他們不是我的民,沒有受到特別的對待,沒有像我的民那樣被對待,而是被遺棄,與列國有同一結果。被離棄的猶太人就是如此。外邦人(使徒在羅馬書9:24-25中也提到這一點)的情況也一樣,甚至更壞。他們毫無盼望,在世上沒有神。但當大量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信基督而加入基督教會時,情況就發生變化,那時候,

  1. 神就憐憫了那些不蒙憐憫的人。那些蒙神恩惠,成為祂慈愛之子的人,他們曾長期失去神的恩,遭受祂的忿怒;若非神無限的憐憫介入,他們本將永遠如此。須知,除在地獄以外,什麼地方都不可以對神的憐憫絕望。

  1. 祂接納了那些外邦人和寄居的與祂立約。他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民,我必認領你們,賜福給你們,保護你們,供養你們。」他們也必說:「你是我的神,我必事奉敬拜你,我必全心全意、永遠敬拜你。」

  1. 信徒的幸福總和在於他們與神之間的相互關係,即神屬於他們,他們也屬於神。這就是所有應許的冠冕。

  1. 這關係建立在白白的恩典之上。不是我們揀選了祂,而是祂揀選了我們。祂首先說:「他們是我的子民」,並使他們甘願在祂掌權的日子裡成為的民,然後他們就承認他們是屬於祂的。

  1. 我們不需渴望其它,只須要成為神的子民就能獲得快樂。同樣,我們也不需渴望其它來使我們舒適並且愉快的生活,我們只須要得到神的保證,就是祂對我們說,也就是透過聖靈與我們一同作見證:「祢是我的民」。

  1. 凡接受耶和華為他的神的人,必須承認祂是神,必須向祂禱告,告訴祂:你是我的神。並且必須準備好在人面前公開承認祂。

  1. 這在我們與神所立的約上更令人得安慰的,就是其中有聖徒的相通。他們雖多,卻是合而為一。神不會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民」,而是說:「你是」。因為神視他們在基督裡是一位,因此,就是這樣在祂裡面,祂與他們說話,與他們立約。他們也不說:「你是我們的神」,因為他們視自己為一體,一心一口的榮耀他,所以說:「你是我的神」。或者,這暗示著,神在古時與祂的子民以色列所立的約,如今在福音之下,祂也與個別信徒立約,並像古時對成千上萬的以色列人那樣,滿懷喜樂的對他們每一個人,甚至是最卑微的人說:「你是我的民」,並邀請和鼓勵他們每一個人說:「你是我的神」,在這事上得勝,像摩西和以色列眾人一樣,祂是我的神,也是我父親的神(出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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