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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
福音課程系列(二):聖經與主耶穌
初稿: 2024年6月25日
最後修改: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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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主耶穌:祂是真人
經內記載,全是誠實見證人,可以作證
經文:
約壹1:1~3
約20:31
鑰節: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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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 目標:主耶穌基督是一個真實的人,祂的生平,記載在四本福音書中。這四本福音書,是由四位誠實的見證人所寫下的。
- 重溫主耶穌基督的歷史背景。
- 這四位見證人寫下主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放在聖經中。它們是
- 目擊證人馬太所寫的馬太福音;
- 目擊證人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
- 半目擊半傳聞證人馬可所寫的馬可福音;
- 傳聞證人路加所寫的路加福音。
- 簡短介紹這四位見證人。
- 作為見證人的條件。
- 這四位見證人,能通過各種測試,證明是四位誠實的見證人。
- 這四位見證人,所作的證供,就是他們所寫的四本福音書,經過各種測試,證明都是何接納的證供。
- 結論:主耶穌基督的生平,確實記載在四本福音書中。四本福音書都見證一件事實,這位真實的人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雖然沒有罪,仍要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四十日後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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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 重溫主耶穌基督的歷史背景
- 讀路2:1~7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約瑟也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到了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因他本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要和他所聘之妻馬利亞一同報名上冊。那時馬利亞的身孕已經重了。他們在那裏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裏,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路2:1~7)
祂並不是一個虛構的人物。他在公元前四至五年間在羅馬人藉大希律所統治下的以色列地小城伯利恆出生。那時候是羅馬皇帝亞古士督掌權的時候。他是在加利利的小城拿撒勒長大。
請參閱
https://zh.wikipedia.org/zh/大希律王
- 該撒西古士督 63BC - AD14,27BC 登位
https://zh.wikipedia.org/zh/奥古斯都
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新約背景/亞古士督的英明統治為羅馬帝國建立優越的根基
- 讀路3:1~3
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神的話臨到他。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路3:1~3 )
這是主耶穌的先鋒施洗約翰出來傳道時的歷史背景。在他傳道大約半年後,主耶穌就來到約翰接受他的洗禮。祂隨後展開在地上三年半的傳道。然後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四十日後升天(徒1:3)。
- 讀約18:12~24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約18:12~14)
這是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的大祭司。清楚說出主耶穌死的年日。
- 詢問同學,若果要製造一個虛構的人物,有誰會這麼愚蠢,將祂所在的時代,這麼清楚的描述出來呢?因為這些歷史人物,全都可考究。惟有主耶穌基督確是真實的人,才不怕清楚寫下。
- 聖經裡有四本福音書 (請在座的人注意,它們是四本獨立的書卷)記載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它們分別是:
除了這本福音書外,約翰患寫了三封書信,再加上另外一卷講及這世界是如何結束的啟示錄。
- 第三份是馬可福音,為半目擊半傳聞證人馬可所寫的。
- 第四份是路加福音,為傳聞證人路加所寫的。
除了這本福音書外,路加還寫了一本初期教會的歷史,名叫使徒行傳。
- 第一位證人(目擊):馬太 Matthew

- 他的猶太人名字是利未 Levi,馬太是他的羅馬名字。
- 他是一位稅吏,在當日的「海關」向猶太人徵稅。所以他是一個惹人討厭的人物,在猶太人眼中與妓女相等。
- 他應該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並且熟悉猶太人的歷史和舊約聖經。
- 祂是主耶穌的門徒,十二使徒的一位,跟隨耶穌有三年多的日子。他對耶穌的認識,是他親眼所見的。
- 第二位證人(目擊):約翰 John

- 他是以色列北部加利利海的一個漁夫。他有另外一個兄弟,名叫雅各,也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 他們兩兄弟十分期盼以色列人的救贖主來到。
- 他們都是主耶穌最早的門徒之一。當主耶穌基督在加利利海呼召他們的時候,他倆就立刻寫下漁船漁網,全心跟隨主。
- 約翰是主耶穌最愛的門徒,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將祂的肉身母親交託給他照顧。
- 他在另外一封書信中,他曾寫下關乎主耶穌的見證。他說,這一位主耶穌,是他看見過,又親手摸過的。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一 1:1~3)
- 第三位證人(半目擊半傳聞):馬可 Mark

- 馬可可能是主的門徒中的一位,但並不是十二使途中的一位。那時,他只是一個少年人。
- 馬可是他的羅馬名字,希伯來文則叫約翰。據信他的家相當富有,所以他也應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
- 他作為傳聞的見證人,是可接納的。因為他是彼得的親密同工早期的教父都為他作了見證,馬可從彼得口中或是講道𥚃收集和寫下耶穌的生平。
- 帕皮亞(Papias)說:「馬可記下他所記憶的...」
- 猶斯丁(JustinMartyr)稱本書為「彼得的回憶錄」。
- 愛任紐(Irenaeus)說:「彼得和保羅去世後,馬可給我們寫出彼得所講的。」
- 俄利根(Origen)說:「馬可寫的福音是彼得指導他的。」
- 事實上他也可算是一個目擊證人,因為他曾出現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下(可1451~52)。
請參閱
https://www.churchinmarlboro.org/introduction/mark.htm
- 第四位證人(傳聞):路加 Luke

- 我們只有少數有關路加的背景資料。
- 他是一名醫生,在保羅第二次傳道旅程時,在特羅亞開始與保羅一同出去傳道。他成為保羅的親密同工,可能與他同工,直到離世為止。
- 他除了寫下一本福音書外,他還寫下一本記載初期教會歷史的行徒行𡌅
- 他可能在保羅在羅馬第一次坐監時,為了一位羅馬官員,收集各方面有閒耶穌生平的見證和記錄,詳細查考,然後寫下這這一卷路加福音。
- 因為年代久遠,沒有可能當面問證,所以我們要用一些方法,細細考察,看看他們是否都是誠實可靠的見證人。
- 洛杉磯懸案兇殺案偵探吉姆·沃納·華萊士Jim Warner 在他的《基督教懸案Cold-Case Christianity》一書中描述如何建立可靠的證人。在相信目擊者證詞之前,需要檢查四個關鍵領域:
- 證人是否在場;
- 他們過去是否準確和誠實;
- 是否有其他證據支持他們的說法;
- 以及他們是否有撒謊的動機(慾望、權力或貪婪)。
- 對這四位見證人,因為他們用了他們的筆,為主耶穌作了見證,所以要查考他們是否都是誠實的見證人,以此決定他們所證供,就是四倍福音書,是否可以接納。下面採用了五種測試:
- 意圖測驗 (the intention test)
- 這項測試旨在確定作者是否有意圖去保留或準確保存歷史。
- 發現:路加和約翰分別寫出他們的寫書的目的和意願(路1:1~4,約20:31)。路加更說明他是寫給一位羅馬高級官員的,所以他所寫下的,應該可信。
- 能力測驗 (the ability test)
- 這項測試旨在確定作者有能力把耶穌的生平和教義的材料在最終被寫下來之前是否完好地保存了大約三十年。
- 發現:猶太人素來有傳統習慣,將教導完整準確的記憶下來。在所記憶中,他們容許有選擇表達的方式,但常有某特別一處必須保留,用作量度背誦的準繩,並且加以改正。這也解釋了福音書中的異同。
- 發現:除了約翰之外,我們清楚知道,其餘三位見證人,都受過教育,有能力記下他所見所聞的。
可參考Dr. Craig L. Bloomberg 在《The Case For Christ》第53至55頁。
- 性格測驗 (the character test)
- 這項測試考察他們的性格是否誠實。
- 發現:我們看到他們所記錄的主耶穌,呼召他們去活出一個正直的生命,程度是任何宗教所不及的。他們甚至願意因為活出信仰,以至十一個門徒中有十個殉道。這正是他們偉大性格的明證。
請參考《殉道史》福克斯John Fox,Foxe’s Book of Martyrs,第一章
https://wellsofgrace.com/books/classic/martyr-ch/index.htm
- 偏見測驗 (the bias test)
- 這項測試分析了福音書的作者是否存在任何偏見或得益,以至可能影響他們的見證。
- 發現:
- 因為他們對耶穌的愛,他們當然可能會這樣做。但從另一方面看,因為他們對祂的尊敬,他們會準確的記錄祂的言行。
- 此外,他們從耶穌身上所得的,只有死亡,沒有任何其他益處。
- 並且要留意,他們在耶穌離開後,他們全都去到遠處傳福音,是完全的付出,沒有任何得益。請參考殉道史第一章。
殉道史
https://wellsofgrace.com/books/classic/martyr-ch/index.htm
- 掩蓋測驗 (the cover-up test)
- 這項測試探討了福音書作者會否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而故意忘記提及一些令人尷尬或難以解釋的細節。
- 發現:福音書中常記載一些令使徒們難堪的事,並沒有蓄意掩蓋它們。例如:
- 難以遵守的登山寶訓
- 拿撒勒居民對主難堪的態度
- 主承認不知道祂回來的時間
- 彼得的不認主
- 測試總結:
- 沒有證據表明這四位見證人有任何撒謊的動機。相反,他們的見證會失去一切,卻一無所獲。
- 他們的證明顯明作為目擊證人的三個關鍵領域:
- 他們其中三位都在場;
- 他們對重要甚至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的報導準確;
- 他們的主張有確鑿的證據。
- 這四位見證人,知道耶穌基督是以可怕、痛苦的方式絕被處死,他們仍否會編造了一個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故事,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故事很可能就是他們自己受苦和被處死的原因。
- 結論:他們都通過上面的測試,所以我們接納他們都是誠實可信的見證人。
- 至於他們所寫下主耶穌基督收平的四本福音書,也要用下面的測試,看看它們是否可接納的證供。
- 一致性測試 (the consistency test)
- 這項測試著眼於福音書之間是否存在任何不可調和的差異。
- 發現:福音書之間有一些差異,但它們並不是不可調和的。差異的出現,是因為各人的寫作着眼點不同,和其它原因。
- 佐證測試 (the corroboration test)
- 這項測試目的是察看福音書以外,有沒有獨立的證據,證明他們所記載的事件或人物、地點和日期等等。
- 發現:過去幾百年中的考古發現,福音書書中的細節準確,見證福音書的作者對準確的看重。
- 不利測試 (the adverse witness test)
- 這測誠著眼於是否有任何其他與耶穌同時代的人反駁或糾正福音書的說法。
- 發現:非基督徒完全沒有爭論耶穌的存在。雖然有爭論耶穌行神跡能力的源頭,但沒有反對神跡的真實性。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能力,但他們卻沒有這樣做。
- 結論:藉着這幾個測試,可以看見,他們的證供,都是可信的。
結語:
藉着種種測試,我們可以接納下面的結論:
- 為主耶穌作見證的四位見證人,都是誠實可靠的見證人。
- 這四位見證人所作的證供,就是他們所寫的四本福音書,都是可接受的證供,準確的記錄了主耶穌基督的生平。
- 隨着上面的兩個結論,我們可以知道,根據四本福音書所說,主耶穌基督確是一個真實的人。這一個真實的人,是神的兒子。他並沒有犯罪,但他仍被處死,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並且埋葬了。但在第三日復活了,並且在四十日後升天。
在此我要向各位同學推薦詳細研究這四本福音書,要從這四本福音書中,認識主耶穌基督,並且從祂身上得着生命。請同學讀熟下面經文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20:31)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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