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神的救贖 - 第十九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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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課

福音課程系列(一)

屬靈福氣:神家的一份子

初稿:                2024年4月13日

最後修改: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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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屬靈福氣:神家的一份子

        僕人,朋友,兒女,後嗣和用人

經文:        

弗2:19,加3:26,加4:4~7

鑰節: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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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4: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4: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4: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4:7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着神為後嗣。」(加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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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1. 目標:我們從神所領受的福氣,使我們從不配作神的僕人的關係,可以成為神家裏的人。甚至進深至一步,能成為神所用的人,彰顯神自己的榮耀和完成祂的旨意。這一切的福氣,都是在基督耶穌裏加給我們的。
  2. 按人際間的親疏,可以有多種關係。但神與人有什麼關係?
  3. 神與人的關係:
  1. 最原始的關係:窰匠與泥、造物主與被造物的關係
  2. 但神要將它提升,神揀選人,作為神的榮耀!
  3. 神不要人只作祂的工具,也不要人只成為祂的僕人。神渴望有相交,如朋友般的同住同行,甚至成為神所用的人。
  1. 神給人的福氣:成為神家裡的人
  1. 作神的兒子;
  2. 作神的後嗣。
  1. 在這兩個福氣之上,我們又可以成為:
  1. 神的奴僕;
  2. 神的朋友;
  3. 神的用人。
  1. 我們信主耶穌,可以得着頭兩個福氣。至於後三個福氣,也是在信主的時候給了我們。但那卻要等待我們與神有相交,我們就可以享用後三個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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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1. 信主耶穌,從神那裏會領受很多福氣。同學們記得弗1:3~14那裡列出的最少九種屬靈福氣嗎?

  • 被揀選
  • 成為聖潔
  • 沒有瑕疵
  • 得兒子名分
  • 得蒙救贖
  • 過犯得到赦免
  • 在基督徒歸於一
  • 得着基業
  • 得着聖靈為印記

  1. 除此之外,還有其它福氣。同學們記得嗎?這九種福氣,可以分為三組,同學們還記得下面每一組中的福氣嗎?

  1. 屬靈的福氣;
  2. 今生的福氣;
  3. 來生的福氣。

  1. 在屬靈的福氣中,我們分開三課來講:
  1. 第一課:過犯得到赦免,從罪惡和黑暗的權勢得到救贖;
  2. 第二課:神的義和主耶穌基督的聖潔
  3. 第三課:我們成為神裏的人。這正是我們這一課所要講的。

  1. 我們信主耶穌,從神領受了很多的福氣。這些福氣是恩典,因為並不是我們做工而換回來的。一切都是白白的恩典,並且一步被一步更深更大。信主耶穌,最初過犯得到赦免,後來又得着神的義和主耶穌基督的聖潔,現今我們又能成為神家裡的人!請看下面的經文: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2:19)

留意:從前說過,神的福氣,都是一次過在信主的時候給了我們的。我們沒有享用,是我們的問題,並不是神的問題。當我們的屬靈生命成長,又在我們的信心加增,屬靈的眼睛更加開啟,我們可以看見,也能經歷。

重複這些福氣,目的是加深同學們對神福氣的認識,叫他們明白,信主耶穌真的是神給人很大的恩典

  1. 我們不能否認,我們與神之間最基本的關係:

  1. 就是造物主預備造物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聖經中曾說過的,就是窰匠和窰匠手中的泥的關係(賽64:8,耶18:4)。祂可以將我們模成任何一件事物。祂也可以將們隨便丟棄。

  1. 但是神在創世以先,已經在祂所有的被造物中揀選了我們(弗1:4),將我們抬升在一切被造物之上,要在我們身上彰顯神的榮耀,並且使我們管理神所造的一切(創1:28,詩8:4~8)。甚至神的使者,都耍成為服役人的靈(來1:14),為人而效力。

「⋯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 8:4~8)

  1. 一切似乎甚為美好,但人卻在這美好中失落了。撒但的工作似乎成功,卻是失敗。因為人在伊甸園中的失落,卻帶出了神在創造世界之前所預定的一個計劃。藉着這計劃,人所得的恩典,較失落之前所得的更大。這個計劃,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導師們可以思想比較,亞當在失落之前和今天我們信主之後所得的,有何不同?誰所擁有和所得的恩典福氣更多更大?並且要思想,因著「基督」是神在創世之前所預定的,今天我們藉着基督所得的恩典,也就是神在創世之前所預定的。

  1. 透過基督的十字架,所有失落的人,都可以成為神家裏的人,神的兒子,神的後嗣,承受神的產業,承受這個世界(羅4:13)。這一切,在亞當的時候,並沒有提及,但在今天,神卻賜給我們了。

  1. 透過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藉着人的信,神在人與祂之間建立了什麼關係?

  1. 人在伊甸園中失落後,
  1. 人是賣給了罪(羅7:14);
  2. 人是罪的奴隸(約8:34,羅6:17)

聖經中說人是罪的奴僕 ,但沒有採用奴隸二字。按原文意思,奴僕 δοῦλός 原文編號1401,是指那些自己的生命不是屬自己的人,是在別人手中。就如近代中國的奴婢,在家中被主人打死,家主只需要報官記錄就可以,不必付上任何刑責。

參考下面的:羅馬帝國的奴隸制

  1. 是神的仇敵(羅5:10),是與神為仇(羅8:7),與神為敵(雅4:4)。

有一點請導師們注意,雖然罪人不可以到神面前,但不是神與人為敵是人與神為敵;不是神以人為仇,是人以神為仇。同樣,神藉十字架,是叫人與自已和好(林後5:20,西1:22),不是叫自已與人和好。

  1. 一切工作都是神開首的。
  1. 祂首先藉基督成為和好的道理 ,就是用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 5:18~19)

  1. 祂隨即差派他的門徒將這和好的道理傳給世人。神願意人得着神的福氣,從此可以看見。

  1. 這個和好的道理,包含了下面神給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的兩個特別福氣:
  1. 作神的兒女,成為神家裡的人。是神的家人!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

作神的兒女,並不是只在名分上,是在生命上。信耶穌的人有一個新生命,這個新生命是從神生的!這一個新生命,會在下一課中詳細談論,請各位同學繼續回來。

既是神的兒女,就享有神兒子應有的一切:能住在神的家,與神同住,得享神兒子的榮耀。

作為神的兒女,也享有作兒子被父責備管教的權利。同學們,千萬不要看輕這些管教。這證明了我們是神的兒女,祂不輕看我們,也不會不理我們。一切管教都是出於愛,出於對我們有期望,也為了我們的好處。看看神如何藉希伯來書告訴我們: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5~8)

我們如何才能成為神的兒女呢?請看下面神的說話: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3:26)

同學們,請抓緊神的應許,今天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為你訂在十字架上,受着痛苦,流血捨身,都為着我們能夠成為神的兒子,你能拒絕嗎?

  1. 作神的後嗣,成為神產業的繼承人。

傳統以來,無論是中東,或是中國,兒女當中,只有一人,被選作後嗣,作為繼承人。就如古代中國的皇位,往往引起兒子們的爭奪。因為作為後嗣,承受的,是父親的榮耀,權柄,和他大部份的主要產業。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7)

什麼是後嗣?

後嗣在英文聖經中譯件heir,意思就是在一個人死後合法地有權獲得他的產業的人,即是遺產的繼承人。當然我們所信的神是永活的神。所以在這裏的意思有一些改動,就是我們作為神的後嗣,仍是承受產業,但不是在神死後,而是在世界的結束之後,神將一切的產業,都賜給我們。並且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即是同作承受產業的人

清朝時,乾清宮掛上「正大光明」匾。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下詔,密建皇儲的建儲匣,存放在匾後面。皇帝秘密選定並御筆親書的寫有皇位繼承人名字的文書,一式二份,一份放在皇帝身邊,一份放在匾後。皇帝死後,在王公大臣見証下,由秘密指定的皇子繼承皇位。

基督徒作為神的後嗣,是承受神的產業,就是神的國(太25:34,林前15:50)。所以讀聖經的人常常發現,聖經常常說我們會承受地土(太5:5),在舊約中也以地士和地上的產業,預表基督徒所要承受那不能毁壞,不能玷污為基督徒存留的天上基業(彼前1:4),就是神的國。

承受神的國,也是承受王權。基督徒將在神的國中執長王權(提後2:12,啟5:10)。

基督同作為後嗣(意思是共同繼承人),參考司布真的 The Joint Heirs and Their Divine Portion,有下面兩個意思:

  1. 我們所得神產業的權利與基督所得產業的權利相同。 我們是共同繼承人。如果祂真的是繼承人,我們也是;如果祂不是繼承人,我們也不是。 我們與祂的利益交織在一起,成為一體,基督與我們一同繼承;我們自己也與基督共同繼承。
  2. 另外這一點不能省略。 如果我們被稱為與基督一起成為繼承人,那麼除了祂,我們完全沒有繼承的權利。

  1. 我們本來以神作為我們的仇人,作為我們的敵人。但神卻以恩報怨。用祂兒子的苦難,給了我們作為祂兒子,並且成為後嗣的兩個福氣。
  1. 那麼我們用什麼方法去得着呢?就是藉着人的信。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4:16)

  1. 那麽信什麽呢?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1. 人際間的關係,按親疏程度,和不同的情況,可以有多種關係,不能一一盡列。但按着聖經所提及神與人的關係,我們列出下面五點。前兩點是我們信主耶穌時必然有的。但後三點,卻是信主之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享用的福氣。

  1. 雖然我們因信耶穌基督,有了兒女和後嗣的兩種關係,但對於另外三種關係,我們雖然也同時擁有,卻在神面前要有所追求,才能享用得到。

  1. 「僕人」或是「奴僕」,是主人的工具,為主人工作。他只需需要遵行主人所吩咐的,並不需要知道主人的心意。神是創造天地的主,我們只是他所有被造物中的一個。能被神揀選,成為神的兒女和後嗣,已是莫大的恩典和福氣。此外能被神用作他的僕人,為祂工作,豈不是我們更大的榮耀嗎?

奴僕,在原文就是奴隸的意思。 摩根在他的注釋書𥚃說:「奴僕要對主人負責。 他的自由意志完全取決於主人的決定。 一旦主人心意已決,僕人就要牢記自己的所作所為,為要完全以主人的選擇為準繩。」

  1. 但是神的心意又豈是這些?他樂意與我們相交,將祂的心思與我們分享,叫我們知道他要做的事。我們就從奴僕的關係,進展成為神的朋友。請看聖經中的一個例子:

聖經有三處提到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20.7; 賽41.8; 雅2.23),創世記18章的描述,正是他成為神朋友的寫照。亞伯拉罕邀請神用餐,盡心竭力的事奉神,神不再把亞伯拉罕當作僕人,而是朋友,把要做的事告訴亞伯拉罕(約15.14-15)。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着亞伯拉罕呢?」(創18:17)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4~15)

  1. 神樂意將祂的心意向我們啟示。若我們能專心尋求祂,常常安靜在祂面前,等候他,閱讀祂的話,我們就不能發現,神歡喜將祂的心意向我們啟示。祂不單要我們作他的僕人,祂要我們作祂的朋友,與祂同住同行。

  1. 最後的一個關係,就是成為神的「用人」,就是神所用的人。用人與僕人不同,僕人只是工具,用人卻是神的代表。神的用人明白神的心意,他不但執行神的吩咐,他更使神的心意能夠達成。所吩咐的是明文的命令,但心意卻是神裏面的意思。神渴望我們全都是神的用人。

結語:

這裏所描述的五種關係,在實際的運行中,就是神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住在神裏面。從創造主與被造物的關係,進展成為神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住在神裏面,有着神兒子和神的後嗣的關係,並且從奴僕成為神的朋友和神的用人,在世上和自己的生活中,享受神的同在,成為神的代表,這是何等大的榮耀。盼望同學們都能體會,也願意去得着。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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