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三)                                                                                               認識耶穌 - 第十九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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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課

福音課程系列(三):認識耶穌

初稿:                2025年4月7日

最後修改: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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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認識耶穌:祂被釘十架

甘願被釘,受盡屈辱,承受痛苦

經文:        

太27:27~44,可15:16~32,路23:26~35,約19:17~27

鑰節: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賽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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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目標:藉着敘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痛苦,知道一切都是為着人的罪孽而有的。

  1. 引言:羅馬帝國的死刑 —- 釘十字架
  1. 首先被鞭打
  2. 抬着橫木往十字架的地方
  3. 伸開張手,被釘在十字架的橫木上
  4. 再把雙腳釘在將會垂直插在地上的木上
  5. 豎起十字架
  6. 打斷腳骨,窒息而死
  1.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經過和所受的痛苦和羞辱。
  1. 敘述主耶穌釘十字架的經過
  2. 重申強調主的能力和權勢,被絕對可以不被釘在十架上。是祂甘願把自己交出。
  3. 強調祂所受的羞辱,祂忍受,並且求神饒怒他們
  1. 結語:
  1. 主願意被釘,是因為祂對世人的大愛。
  2. 若果主不接受這些痛苦,人就不能承受神在創世前所要加給人的恩惠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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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引言

  1. 羅馬帝國的死刑:釘十字架

  1. 釘十字是羅馬帝國的一種死刑方法。十字架的刑具,是兩條架成十字形的原木。它把死刑犯人綁或釘在十字型的木架上的橫樑和垂直的木樁上,懸掛直至受刑者死亡為止。

  1. 據說,因它的殘酷和痛苦,這死刑不會加於羅馬帝國公民身上。相傳因這緣故,身為羅馬公民的保羅,是被斬頭而死。但彼得因他是公民,所以他是被釘十字架而死。

注意:導師們需要體會到十字架的殘酷,並且使同學都能體會,方能明白主的受苦是何等的大。

請參䦧福音課程(二)第十課中的第四段,那裡對主耶穌釘十字架所受的痛苦有較詳細的描述。

  1. 公元4世紀初,羅馬帝國第一位信仰基督宗教的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出於對耶穌基督的崇敬而廢除這種刑罰。

  1. 釘十字架的行刑過程

  1. 行刑前,犯人會先被鞭打。

鞭打(flagellation)通常是釘十字架的前奏。所用的鞭,通常在尖端帶有小金屬或骨頭的鞭子。這種裝置會造成毀容和嚴重創傷,例如從身體上撕下肉塊或失去一隻眼睛,造成受害者除了造劇烈的疼痛。

受懲罰的人會被脫光衣服,彎著腰綁在一根低矮的柱子上,或是把身體伸展,鎖在一根直立的柱子上。兩名執行刑罰的人會交替鞭打,從裸露的肩膀開始,一直到腳底。攻擊的次數沒有限制,通常不會殺死受刑者,所以除了有劇烈疼痛外,還會因大量失血而休克。

  1. 然後犯人要用他已經皮開肉爛的背脊,背著十字架的橫木(patibulum) 遊街,直走到行刑場所。

  1. 行刑方法是先把犯人的衣服脫去,赤裸他的身體後,把他的雙打橫張開,並用長釘穿過橈骨尺骨之間,把手腕釘在一條橫木上。

釘子穿過手腕的尺骨和橈骨之間。尺骨和橈骨是構成前臂的兩塊骨頭。這些骨頭可以支撐受害者身體的重量。

釘子直接刺入從肘部到手部的正中神經(the median nerve),導致令人難以忍受的劇痛(the excruciating pain) ,並且引起抽搐。

  1. 釘手臂在橫木後,就把橫木放在一條與它成九十度的木上,要把他的雙腳釘在這木上面。這木將會垂直插在地上。

犯人這是躺在地上,以一種奇怪姿勢:四肢伸開,雙臂伸開釘在橫樑,雙腿被釘在將會垂直的木上。

當犯人的腳被釘在十字架上時,雙腳要被釘在略高於木制平台的位置上,如圖中的A或C。或是被釘在十字架垂直木樁的兩側,就在脛骨和腓骨之間的腳踝上方。如圖中C。推測主耶穌最有可能是按圖C的貨色釘十字架,但雙手並不是如圖中縛在橫木上,是釘上的。推測有三種方式釘犯人的雙腳,如圖中的A、B或C。以C的方式最有可能。這種奇怪的姿勢,是為了增加痛苦,和限制呼吸時的掙扎,造出一種難以忍受的折磨和痛苦。

釘子會穿過腓骨神經(Peroneal nerve)。這腓骨神經是人體下背部的坐骨神經的一個分支,會引起劇烈的疼痛。

  1. 當一切完成後,就把十字架連同釘在上面的人豎起來。任由掛在十字架上的人慢慢死去。過程可能有兩天至三天。

  1. 若時限到了之前犯人還未死去,看守者會把犯人的雙腿打斷,加速犯人的死亡。因為釘在十字架上的死囚由於背部緊貼十字架,令肺部沒有充足擴張的空間納入新鮮空氣,故呼吸時需依靠雙腿撐起全身,令背部稍微離開十字架。雙腿若被打斷,犯人亦無法撐起身體,最終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經過

(太27:27~44,可15:16~32,路23:26~35,約19:17~27)

  1. 下面將這些經文,用聖經的字句綜合起來,方便導師們了解整件事情的經過。請導師以簡單故事形式講述這事情,特別留意用紅色顯示的重點和強調主所受的痛苦與羞辱。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裏。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在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屈膝拜他,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臉上,又拿葦子打他的頭。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耶穌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來。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抓住他,勉強他同去,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隨耶穌。

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到了一個地方,希伯來話名叫名各他,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髑音獨)。兵丁拿苦膽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卻不受,就不肯喝。於是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和他一同釘着,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註:這是主在十字架上七句話 —- 十架七言中的第一 句話。可能是主躺在地上釘了十字架後的說話。請參閱福音課程(三) 認識耶穌第二十課

導師們還要注意,這第一句話的屬靈教導,會在第20課中才詳細談論。這一課的重點,是在整件事的過程。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着。」就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他們又坐在那裏看守他。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註:上午九時左右)的時候。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在他頭以上,寫的是:「這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1. 詢問同學:主耶穌有能力脫離這些苦難嗎?主是有能力,有機會的,只是祂沒有使用,請看看:

  1. 在七八個小時前,就在午夜的時候,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祂其中一個使徒用親咀出賣了。當捉拿祂的人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了(約18:4~6一)。請看看,主的一句話,就是捉拿夜的人全數跌在地上。要知道,從主口中出來,已經何以殺滅他們了。

  1. 在主被捉拿的時候,西門彼得已經拔出刀來,砍了其中一人的耳朵,但卻被主阻止,並且吩咐收起刀來。主耶穌不作任何反抗之下就被捉拿。並且被捆綁帶走。請看看,主是主動的將自己交給他們。

  1. 主耶穌在連夜遭受連場的審問:首先是亞那,他是前任的大祭司,也是時任的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後來就是該亞法親自的審問,最後是全公會的審問。因為沒有實質的罪行,猶太人雖用各種各樣的假見證,但始終不能得逞。最後的迫使主耶穌基督親口承認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他們就以此定祂的死罪。請看看,主沒有迴避這個問題。他直接的面對,表明他願意接受死亡。

  1. 主耶穌遭受巡巡撫彼拉多和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的審問,被拉多也曾多次說 (可能大約五次) 找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的罪,並且知道猶太人是因為妒忌才把耶穌帶來給他審判的(可15:10),另外加上他妻子的勸告:「這姜的事,你一定不可管。(太27:19)」他願意釋放主(約19:12),甚至說出口(路23:6)。請看看,主只需要求求彼拉多,或是順着祂的意思作什麼或說什麼就可以了。但是沒有,主一心要死在十字架上。

  1. 主所受的痛苦與羞辱:

  1. 主走向十字架的路程,始於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前往被釘上十字架的地方(約19:17)。這一習俗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首先執行任務」。

強迫主背上十字架,不僅消耗祂的體力,也是一種屈辱。祂只能俯身向前,以順從,脆弱的姿勢蹣跚而行。旁觀人會嘲笑。這是一條沈重而孤獨的死亡之路。詩篇22:6 預言祂的屈辱:「但我是蟲,不是人,被人羞辱,被百姓藐視。」

  1. 主在去往各各他的路上穿著自己的衣服(太27:31;可15:20),但在釘十字架前,他的衣服被脫掉了(太27:35;可15:24;加23:34b;約19:23-25a)。根據羅馬習俗,他是赤身裸體被釘在上十字架的。

  1. 主躺在地上被釘,然後釘著祂的橫梁要被吊起和固定在垂直的木椿上。一旦竪立起來,就將主的腳放好並釘上。如果在地上是釘在已經成形的十字架上,那麼在竪起十字架之前,他已經手腳被釘了。

詩篇第22篇是在主釘十字架六百多年前寫成的。它描述了主在被釘十字架時所遭受的苦難:「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22:16)。要注意,這預言是在十字架的死刑發明前幾百年前就已寫下的。

耶穌為何被釘在十字架上,原因早在六百年前的以賽亞在預言關於彌賽亞受難的時候已經寫下:「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賽53:5)。

  1. 當主被吊起時,祂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壓在祂手腕骨之間的釘子上。當十字架沈入地下或是橫樑被固定在垂直柱子上時,主會經歷因沈重震動所引起的痛苦。這吊起的過程和劇烈的震動,會使祂的肩部骨頭脫臼。

當主耶穌遭受這些苦難時,詩篇 22 中的預言就繼續的應驗了:「我所有的骨頭都脫了節」(詩22:14)。

  1. 路加醫生對耶穌釘十字架的時間順序記下。當士兵將釘子釘入耶穌的手腕或舉起他的十字架時,那時主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這是主在十字架上七句說話的第一句。主的心,雖然在劇烈的痛苦中,但世人的福祉,卻仍在祂的心中

結語:

主有能力,使祂不會被人把它釘在十字架上。但是祂仍然接受這痛苦,是因為祂對人的大愛。若果沒有祂的痛苦,人所犯的罪孽,就不能得到赦免,更加不能承受神要加給人的一切恩惠和福氣。想起下面的詩歌,以此來結束這一課:

  1. 主啊!你奇妙的愛,我真願意明白:
    到底它怎樣帶你來,受死在加略山。
  2. 主啊!豈是那鐵釘,釘你在木架上?
    不是因你永遠愛情,使你肯為我死。
  3. 哦!這真是奇中奇:因著你被澆奠,
    我一切罪無論顯隱,一概得了赦免。
  4. 主,你已鎔化我心,使我破碎降卑;
    我當歌頌你的得勝,尊你為主為王。

副歌:

哦!叫我能明白它!使我能接受它!

哦!主啊你為何竟來付上我的罪價!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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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將四福音中有關這事的記載並列,以作比較。

主被釘十字架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約翰福音

太27:27~38

可15:16~28

路23:26~35

約19:17~27

27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裏。

16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

28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17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

29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30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18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19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

31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20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17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來,

32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

21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

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隨耶穌。

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22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24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18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

38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以上經文位置有所調動)

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着,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28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以上經文位置有所調動)

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35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23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24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着。」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36又坐在那裏看守他。

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37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着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26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19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22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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