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四)                                                                                       約翰福音查經 - 第十二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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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課 福音課程系列(四)

約翰福音查經:要尊敬主

初稿:                2025年8月27日

最後修改: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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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約翰福音查經:要尊敬主

要信祂,因祂行更大的事:使人活,也審判人

經文:        

約5:19~30

鑰節: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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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目標:使同學看見神給主耶穌兩個權柄:第一是使人活着;第二是審判的事。這是叫我們尊敬主,要相信祂。

  1. 背景:
  1. 回顧畢士大池的事件:主憐憫一個不值得憐憫的人。
  2. 帶出主所說的話可分兩部份來看:第一部份是這一課,第二部份是第十四課。
  1. 查經重點:
  1. 第一條問題:

帶出神是主耶穌的父,祂是與神平等的。他所作所行,都是神的心意。

  1. 第二條問題:

帶出主耶穌透過順服與遵從,成為完全,使到祂的代死和救贖成為可能。

  1. 第三條問題:

帶出父神愛主耶穌,將更大的事已經交給祂,這是有特別的原因。

  1. 第四條問題:

帶出神交給主更大的兩件事是什麼事。

  1. 第五條問題:

帶出主耶穌使人活,並不單是指將來,也指的是現在。並且帶出如何得著新生命。

  1. 第六條問題:

帶出主耶穌將來會審判世人,所有不信主耶穌的人,會因他自己的罪受永遠的刑罰。

  1. 結語:

神給我們的恩典不單是豐滿的,還是恩上如恩。所以不要輕輕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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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請以查經形式,提出問題,讓同學回答,再繼續後續問題,然後導師才作總結。導師可以考慮使同學每人負責回答一條問題。導師也可以考慮派發符錄的問題卷,讓同學作筆記,也帶回家作回顧。

I. 讀約5:17~30

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II. 背景

  1. 若果同學有參加上一課,看過約5:1~16,我們知道主耶穌在安息日,在耶路撒冷的畢士大池旁醫治了一個患病三十八年不良於行的人。這人不值得憐憫,因他的病是因罪而起的。既然如此,他卻沒有尋求主的醫治,甚至不知道主耶穌是誰,但主卻似乎特別的尋找他,憐憫他,給恩典與他,使他痊愈。就如今天,世人都是不值得憐憫的,因為今天大部份的人都聽聞主耶穌,卻不相信祂,也不尋求祂。

回顧:若果新同學太多,或是有太多同學沒有參加上一課的主日學,導師可以考慮花一些時間,重溫第十一課。

  1. 主耶穌因為在主安息日治病,因而被指控違反安息日。雖然聖經沒有清楚說明,約5:17~47似乎是主在猶太人的公會面前為自己所作的辯護。當時他被帶到公會面前作出解釋。至於是在當天,還是兩三天後,尚不清楚。很可能是同一天。

主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公會(Sanhedrin)是耶路撒冷的最高宗教、政治及法律議會,由約71位成員組成,主席通常由大祭司擔任,成員主要包含祭司長、文士及長老等。 這個議會源自主前五百年,猶太人從被擄回季後的時代,專責管理猶太人事務、處理法律爭議、監護法律與風俗。後來在羅馬的統治下權力更有所提升。 猶太公會成員涵蓋了當時猶太社會中重要的政治與宗教人物和派別,包括撒都該人及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大多是祭司和貴族,在律法上是自由派,在解釋律法上,總是這裡減一些,哪裏減一點。而法利賽人則大多是文士和律法師,都是傳統搜救的人,在解釋律法上,總是這裏加一些,那裏加一點。

  1. 這一段經文會分開兩課來看。首先在本課先看約5:17~30。主在這經文裏宣告自己是神差來的,暗示祂就是彌賽亞,作神要祂所作的工。在第十四課看約5:31~47。在那一段經文中,祂說祂有四個見證,就是施洗約翰、祂的神蹟,天父和聖經,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給人生命,並責備猶太人的不信。所以邀請同學,若要認識神更多,請繼續參加第十四課的主日學。

III. 查經

  1. 主耶穌如何向猶太人的公會解釋祂在安息日畢士大池所作的(約5:17)?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7)

  1. 答案
  1. 主沒有解釋,若果有解釋的話,聖經也沒有記載。

  1. 後續問題
  1. 既然如此,主耶穌向公會說了什麼話(約5:17)?
  1. 猶太人有什麼反應?

我們並不是猶太人,也不生活在當日的環境中,所以不能明白,為何猶太人會從主的話中有這樣的感受:主耶穌說神是他的父,並且他與神是平等的。

  1. 我們從猶太人的反應,可以知道主耶穌向他們宣稱祂是神,與神平等。祂這樣的宣稱,就如我們從約1:1~2所看到的,在太初的時候有主耶穌,主耶穌與神同在,主耶穌就是神。

可以請同學一同閱讀這兩節聖經(約1:1~2):第一次按照聖經的原文來閱讀,第二次將「道」改作主耶穌: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太初有主耶穌,主耶穌與神同在,主耶穌就是神。這主耶穌太初與神同在。」

猶太人的反應,在不信的背景下,我們可以理解。但實在奇怪,在主死在十字架後50年左右,就開始有所謂的「基督徒」已經否認主耶穌是神。直到今天,還有這樣的「基督徒」繼續否認。例如我們常見的耶和華見證人,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就是我們常說的摩門教。

約翰清楚告訴我們:「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2:23)。不承認耶穌基督是神,他們不會得着救恩。我們所相信的,是主耶穌基督是神,祂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

  1. 主耶穌告訴世人,祂與父神的關係是怎樣的(約5:19)?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

  1. 答案
  1. 當猶太人正在憤怒當中,主耶穌繼續講述有關祂與神的關係。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

主耶穌的說話,實在是火上加油。但聖經沒有繼續記敘猶太人的反應。有關他們反應的記載,就停在約5:18。所以我們不再注意他們的反應,我們只注意主耶穌想要他們知道的說話。這說話,也正是神記載聖經中要我們所知道的。

  1. 在主耶穌的說話中,可以看到祂雖然與父神平等,但祂完全順服父神,也完全遵行祂的旨意。主所說的話,所作的事,沒有一件不是父神的心意。

  1. 後續問題
  1. 主耶穌這樣告訴世人,推想有什麼目的?

  1. 主耶穌就是神的代表。祂所說的話,就是神的話。祂所表達的心意,乃是神的心意。主耶穌現在所指的,不單是祂在天上還未降生的時侯,祂更是說,在祂降生在地上之後。祂的完全順服與遵從,固之然是我們的榜樣和彷效,但這卻使祂成為完全,沒有任何罪惡過犯,更是沒有任何瑕疵,所以祂可以成為代罪羔羊,使救贖成為可能。否則十字架上的祂,只是為着自己的罪死,不是為我們代受刑罰。

  1. 主耶穌講述父神是如何愛祂的(約5: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約5:20)

  1. 答案
  1. 主說,父神愛主耶穌,將自己所做一切的事都指給祂看。在主耶穌而言,祂與父神完全沒有間隔,完全相通。
  2. 主又說:父神還有一些事(註:是眾數),較這事(註:也是眾數)更大的,指給主耶穌看。

請參考下面新欽定本中的約5:20:

For the Father loves the Son, and shows Him all things that He Himself does; and He will show Him greater works than these, that you may marvel.(John5:20 NKJV)

  1. 後續問題
  1. 這裏更大的事,分別指什麼事?
  1. 若果世人知道,世人會有什麼反應(約5:20)?
  1. 思想為什麼主耶穌說世人會希奇?

  1. 我們知道,主耶穌將會十分卑微的和痛苦的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會將祂升為至高的。因此神將更大的事交給主,絕不希奇!請看看保羅如何解釋: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6~11)

這樣一件卑微痛苦的事,與神平等的主耶穌,竟然肯來到世間,為我們本來只是塵土的人,痛苦死在十字架上,無怪乎神給他這「更大的事」。神不單將這更大的是指給祂看,還將它交給主自己。

  1. 這「更大的事」是什麼事(約5:21~22)?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5:21~23)

  1. 答案
  1. 這兩節聖經所提及的兩件更大的事如下:

  1. 後續問題
  1. 神在這兩件事上給了主耶穌什麼?
  1. 為什麼神要將這兩件事交給主耶穌(約5:23)?
  1. 思想怎樣才是尊敬主耶穌?

若果按着我們今日的說話來說,就是要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願意離開,並且接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

  1. 主對不尊敬主耶穌的人有什麼警告(約5:23)?

導師可以讓同學發表意見;

  1. 怎樣才是不尊敬主耶穌?
  2. 不尊敬主耶穌的,也就是不尊敬神。若果人不尊敬神,又會有什麼後果?

不尊敬神會帶來靈性和生活上的後果。首先在靈性上來說,他會失去認識神的機會。並且失去聖靈來感動他去信主的工作,這感動會隨着「福音硬心」而慢慢消逝。在生活上,就如羅馬書第一章(羅1:18~32)所說,神會任憑他們,他們的生活將會越發敗壞,越發邪惡。

  1. 主耶穌在這裏向猶太人發出呼籲,要尊敬祂,否則就是不尊敬神。神的意思,就是要世人得救。對當日猶太人來說,尊敬主耶穌,就是相信和跟隨祂,承認祂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尊敬的要求,同樣適用於今天。

導師們留意,不尊敬主的後果,這裏集中在不信主的情況上。至於相信主的人,他的不尊敬主會有不同的表現,也有不同的後果。所以在討論和分享的時候,要分清楚,在福音班中,是向不願信的人來說的。

  1. 神給主耶穌的第一件更大的事,就是「使人活著」(約5:21)。那是什麼意思(約5:24~2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4~26)

  1. 答案
  1. 「使人活著」有兩層意思: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這的,就有永生。」(約5:24)

這個永生,是指着世界結束之後,死人復活,經過審判後,信神的人所得着的永遠生命。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5)

這個活過來,是發生在今天信主耶穌之後的事,不用等到將來。不信主耶穌的人,聖經描述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但信主耶穌的人,有神的靈進入他的生命中,使他重新有一個新的生命,他整個人就有了改變。弗2:1 說他是活過來,約3:3 說他是重生了。

 

信主耶穌的人,他的生命因着神的靈進入他的內心,就改變了。這個改變,有大有小,有快有慢,決定於他信主耶穌的時候,對罪惡的承認和悔改有多大,也決定於他往後追求認識神有幾多。但改變總是有的,若果生命沒有改變,恐怕那人還沒有得着救恩。

當人裏面的靈復活過來,又有神住在內心,他整個人的生命會產生一個大改變。他會討厭和憎恨罪惡,喜歡聖潔和公義。他能明白神的道,有認識神的心。他會愛主,喜歡親近神。住在他內心的神;又會在他裏面教導他,指引他,在他軟弱的時候會扶助他,又會提醒他;在他犯罪的時候會責備,帶領他歸回正路。人若沒有這此改變,他還沒有經歷重生,也就是還沒有信到主。但是有些人的改變是些微的,原因是他在信主的時候,在認識自己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認識太微弱,經歷神的赦免少,所以他的改變少,愛主的心也少(路7:47)。

  1. 後續問題
  1. 怎樣可以得着主耶穌所給的恩典(約5:25)?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

 

除他 (指主耶穌)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的時候,所傳的,就是悔改的道理。「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太4:17)教會所傳的第一篇資訊,也是悔改的道:「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2:38)。

  1. 主耶穌將生命賜給誰呢?就是賜給那些相信主耶穌,又認罪悔改的人。這就是神給主耶穌一件更大的事,相比那患病三十八年的病人治好了是更大的事。凡聽從主耶穌說話的人,都會活過來,不單在將來有,現在就有!

  1. 神給主耶穌的第二件更大的事是審判世人(約5:22)。那是怎樣執行(約5:27~30)?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7~30)

  1. 答案
  1. 神給主耶穌的第二件更大的事就是審判。那時候,就是在世界結束之後,神會發聲音,凡在墳墓裏的,都要出來,這就是復活。所有人復活後都會受着主耶穌的審判:「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2. 神將審判的事,全部交與主耶穌(約5:22)。而主耶穌的審判,是按着神的意思來審判,所以祂的審判是公平的。

  1. 後續問題
  1. 詢問同學,聽過這「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名稱嗎?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啟20:11~15)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1. 誰人會被丟在火湖裡?

  1. 若果神將審判的事交與主耶穌,為什麼不在今天?

聖經中有幾處經文說明耶穌來的主要目的不是審判,而是為了拯救世人,其中最為明確的是約翰福音3:17和約翰福音12:47。 耶穌說:「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接著在約翰福音12:47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聖經還說主耶穌拖延祂的審判,是給人悔改的機會。例如彼後3:9「有人以為他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神是不喜悅惡人死亡的(結18:23),乃「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1. 無論我們相信與否,我們都要面對一個相同的審判,審判完全根據那人在世所行的事,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但世上有那一個是義人呢,有那一個是沒有犯罪的人呢?雖然如此,但卻有不同的結果,那是完全根據受了刑罰沒有?信主耶穌的,有主耶穌代他受了刑罰,所以不用面對被扔在燒着琉璜火湖的後果。但那不相信的,就要因着他自己的過犯罪惡,受這永遠的刑罰。

IV. 結語

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相信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代受刑罰,是我們脫離將來永遠刑罰的唯一方法。不單是將來,現今還有恩典,就是約1:16中所說的「恩上加恩」。第一個恩,是神給主耶穌第二件更大的事,是指將來能逃避永遠刑罰,又能得着永生的恩典。在這恩典上,主還加給我們另外一個恩典,就是神給主耶穌第一件更大的是,就是在今生中有神住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的生命重生過來,得着大的改變。這就是「恩上加恩」了。

「從他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1:16)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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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班查經問題:

第十二課:約翰福音5:19~30

  1. 主耶穌如何向猶太人的公會解釋祂在安息日畢士大池所作的(約5:17)?


  1. 主耶穌告訴世人,祂與父神的關係是怎樣的(約5:19)?


  1. 主耶穌講述父神是如何愛祂的(約5:20)?


  1. 這「更大的事」是什麼事(約5:21~22)?


  1. 神給主耶穌的第一件更大的事,就是「使人活著」(約5:21)。那是什麼意思(約5:24~26)?


  1. 神給主耶穌的第二件更大的事是審判世人(約5:22)。那是怎樣執行(約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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