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四) 約翰福音查經 - 第十二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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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課 福音課程系列(四)
約翰福音查經:要尊敬主
初稿: 2025年8月27日
最後修改: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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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約翰福音查經:要尊敬主
要信祂,因祂行更大的事:使人活,也審判人
經文:
約5:19~30
鑰節: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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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目標:使同學看見神給主耶穌兩個權柄:第一是使人活着;第二是審判的事。這是叫我們尊敬主,要相信祂。
帶出神是主耶穌的父,祂是與神平等的。他所作所行,都是神的心意。
帶出主耶穌透過順服與遵從,成為完全,使到祂的代死和救贖成為可能。
帶出父神愛主耶穌,將更大的事已經交給祂,這是有特別的原因。
帶出神交給主更大的兩件事是什麼事。
帶出主耶穌使人活,並不單是指將來,也指的是現在。並且帶出如何得著新生命。
帶出主耶穌將來會審判世人,所有不信主耶穌的人,會因他自己的罪受永遠的刑罰。
神給我們的恩典不單是豐滿的,還是恩上如恩。所以不要輕輕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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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請以查經形式,提出問題,讓同學回答,再繼續後續問題,然後導師才作總結。導師可以考慮使同學每人負責回答一條問題。導師也可以考慮派發符錄的問題卷,讓同學作筆記,也帶回家作回顧。
I. 讀約5:17~30
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II. 背景
回顧:若果新同學太多,或是有太多同學沒有參加上一課的主日學,導師可以考慮花一些時間,重溫第十一課。
主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公會(Sanhedrin)是耶路撒冷的最高宗教、政治及法律議會,由約71位成員組成,主席通常由大祭司擔任,成員主要包含祭司長、文士及長老等。 這個議會源自主前五百年,猶太人從被擄回季後的時代,專責管理猶太人事務、處理法律爭議、監護法律與風俗。後來在羅馬的統治下權力更有所提升。 猶太公會成員涵蓋了當時猶太社會中重要的政治與宗教人物和派別,包括撒都該人及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大多是祭司和貴族,在律法上是自由派,在解釋律法上,總是這裡減一些,哪裏減一點。而法利賽人則大多是文士和律法師,都是傳統搜救的人,在解釋律法上,總是這裏加一些,那裏加一點。
III. 查經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7)
我們並不是猶太人,也不生活在當日的環境中,所以不能明白,為何猶太人會從主的話中有這樣的感受:主耶穌說神是他的父,並且他與神是平等的。
可以請同學一同閱讀這兩節聖經(約1:1~2):第一次按照聖經的原文來閱讀,第二次將「道」改作主耶穌: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太初有主耶穌,主耶穌與神同在,主耶穌就是神。這主耶穌太初與神同在。」
猶太人的反應,在不信的背景下,我們可以理解。但實在奇怪,在主死在十字架後50年左右,就開始有所謂的「基督徒」已經否認主耶穌是神。直到今天,還有這樣的「基督徒」繼續否認。例如我們常見的耶和華見證人,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就是我們常說的摩門教。
約翰清楚告訴我們:「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2:23)。不承認耶穌基督是神,他們不會得着救恩。我們所相信的,是主耶穌基督是神,祂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
主耶穌的說話,實在是火上加油。但聖經沒有繼續記敘猶太人的反應。有關他們反應的記載,就停在約5:18。所以我們不再注意他們的反應,我們只注意主耶穌想要他們知道的說話。這說話,也正是神記載聖經中要我們所知道的。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約5:20)
請參考下面新欽定本中的約5:20:
For the Father loves the Son, and shows Him all things that He Himself does; and He will show Him greater works than these, that you may marvel.(John5:20 NKJV)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6~11)
這樣一件卑微痛苦的事,與神平等的主耶穌,竟然肯來到世間,為我們本來只是塵土的人,痛苦死在十字架上,無怪乎神給他這「更大的事」。神不單將這更大的是指給祂看,還將它交給主自己。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5:21~23)
若果按着我們今日的說話來說,就是要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願意離開,並且接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
導師可以讓同學發表意見;
不尊敬神會帶來靈性和生活上的後果。首先在靈性上來說,他會失去認識神的機會。並且失去聖靈來感動他去信主的工作,這感動會隨着「福音硬心」而慢慢消逝。在生活上,就如羅馬書第一章(羅1:18~32)所說,神會任憑他們,他們的生活將會越發敗壞,越發邪惡。
導師們留意,不尊敬主的後果,這裏集中在不信主的情況上。至於相信主的人,他的不尊敬主會有不同的表現,也有不同的後果。所以在討論和分享的時候,要分清楚,在福音班中,是向不願信的人來說的。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4~26)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這的,就有永生。」(約5:24)
這個永生,是指着世界結束之後,死人復活,經過審判後,信神的人所得着的永遠生命。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5)
這個活過來,是發生在今天信主耶穌之後的事,不用等到將來。不信主耶穌的人,聖經描述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但信主耶穌的人,有神的靈進入他的生命中,使他重新有一個新的生命,他整個人就有了改變。弗2:1 說他是活過來,約3:3 說他是重生了。
信主耶穌的人,他的生命因着神的靈進入他的內心,就改變了。這個改變,有大有小,有快有慢,決定於他信主耶穌的時候,對罪惡的承認和悔改有多大,也決定於他往後追求認識神有幾多。但改變總是有的,若果生命沒有改變,恐怕那人還沒有得着救恩。
當人裏面的靈復活過來,又有神住在內心,他整個人的生命會產生一個大改變。他會討厭和憎恨罪惡,喜歡聖潔和公義。他能明白神的道,有認識神的心。他會愛主,喜歡親近神。住在他內心的神;又會在他裏面教導他,指引他,在他軟弱的時候會扶助他,又會提醒他;在他犯罪的時候會責備,帶領他歸回正路。人若沒有這此改變,他還沒有經歷重生,也就是還沒有信到主。但是有些人的改變是些微的,原因是他在信主的時候,在認識自己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認識太微弱,經歷神的赦免少,所以他的改變少,愛主的心也少(路7:47)。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
除他 (指主耶穌)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的時候,所傳的,就是悔改的道理。「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太4:17)教會所傳的第一篇資訊,也是悔改的道:「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2:38)。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7~30)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啟20:11~15)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聖經中有幾處經文說明耶穌來的主要目的不是審判,而是為了拯救世人,其中最為明確的是約翰福音3:17和約翰福音12:47。 耶穌說:「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接著在約翰福音12:47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聖經還說主耶穌拖延祂的審判,是給人悔改的機會。例如彼後3:9「有人以為他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神是不喜悅惡人死亡的(結18:23),乃「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IV. 結語
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相信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代受刑罰,是我們脫離將來永遠刑罰的唯一方法。不單是將來,現今還有恩典,就是約1:16中所說的「恩上加恩」。第一個恩,是神給主耶穌第二件更大的事,是指將來能逃避永遠刑罰,又能得着永生的恩典。在這恩典上,主還加給我們另外一個恩典,就是神給主耶穌第一件更大的是,就是在今生中有神住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的生命重生過來,得着大的改變。這就是「恩上加恩」了。
「從他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1:16)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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