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頁 > 文章繙譯 > 何西阿書注釋 > 第四章
何西阿書注釋:第四章
亨利馬太
麥華禮譯
初稿:2026年2月20日
最後修改:2026年3月27日
請點擊右上角打橫三點的符號,開啟 print layout 來閱讀
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biblehub.com/commentaries/mhcw/hosea/4.htm
—————
先知奉命訓誡,指出他們的過犯,警告他們會因罪而招致神的審判。先知在本章及接下來的幾章中正是如此行。他到這裡,作為萬王之王的主控官來,對以色列人提出控告,努力讓他們認識自己的罪惡,以及罪惡給他們帶來的痛苦和危險,以便勸服他們痛悔和改過。
- 他向他們指出神與他們爭辯的原因,包括普遍存在的罪惡和褻瀆(何4:1、2),對神的無知和忘記(何4:6、7),祭司的世俗思想(何4:8節),醉酒和污穢(何4:11),使用占卜和巫術(何4:12),在邱壇獻祭(何4:13),淫亂(向4: 14、18)和官長收賄(何4:18)。
- 他向他們展示與神爭辯的後果。神會因這些事刑罰他們(何4:9)。整個土地將會荒蕪(何4:3),各支派將被剪除(何4:5),他們的尊嚴將會盡喪(何4:7),他們所享受的舒適生活將會不再(何4:10),他們自己也將蒙羞(何4:19)。而且,這裡還多次提到有嚴厲的審判,任憑他們活在罪惡中(何4:17),他們不會彼此指責(何4:4),神不會懲罰他們(何4:14),不,祂還會讓他們興旺發達(何4:16)。
- 他警告猶大不要效法以色列的腳步,因為他們看到以色列的腳步正走向地獄(何4:15 )。
—————
何4:1~5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何4:1)
在這裏有,
I. 法庭已經開審,所有人都必須肅靜聆聽:「以色列的子民哪,要聽耶和華的話,因為這責備的話已經傳達給你們,你們可聽,或可不聽。」 神還能指望誰給祂公正的聆聽,接受公正的警告呢?除了以色列的子民,祂所稱為祂的子民之外,還有誰呢?是的,當神用輕鬆的方式對他們說話時,他們樂意聆聽。但當神與他們爭辯時,他們是否願意聆聽呢?是的,當祂控告他們,為他們的罪審訊他們時,他們必須聽從祂的命令。耶和華與這地、這聖地的居民有爭辯。須知,罪是最大的禍根,在它神與以色列之間播下不和的種子。神看見祂子民的罪,並因此對他們施行懲罰。祂對祂的子民所施行的特別行動,是針對別的罪人所沒有的。祂與他們爭辯,因為他們背棄與祂的約,羞辱祂,並且忘恩負義的回報祂的恩惠。神的爭辯必先由祂口中提出審判,然後才由祂的手繼續審判,為的是要證明祂所做的一切都是公義,並表明神不願罪人死亡。神的爭辯應當被重視,因為遲早有一天,它們必將得到人的聆聽。
II. 起訴書寫道,整個國家都被指控犯下性質極其惡劣的罪行,這令神極為憤怒。
- 他們被指控在國家層面失職,未能履行最重要的職責:沒有真理,沒有憐憫,沒有公義,沒有仁愛,這些都是律法中最重大的要素,正如我們救主所說(太23:23),即是公義、憐憫和信實。大多數人似乎完全沒有誠實的概念。他們對自己所說所做的事毫無愧疚,即便這些事違背真理,傷害鄰舍,更遑論他們有憐憫的心,或去遵行任何憐憫和幫助窮人的責任。當這片土地上無人認識神時,真理和憐憫自然也無從談起,這並不奇怪。若無人認識神,又怎能指望獲得福祉呢?以色列這片土地的榮耀在於神在以色列中被世人所知,祂的名被尊崇。但他們卻不認識神,這反而加重了他們的罪孽(詩76:1)。
- 因此,全國各地都出現了違反第一、第二誡的滔天罪行,因為他們對這兩誡都漠不關心。他們起誓,說謊、殺人、偷竊和通姦,違背了第三、第九、第六、第八和第七誡,這在全國各地、各個階層的人中都屢見不鮮(何4:2)。貪腐遍及四方,他們當中僅有的良善的人,不是迷失,就是被丟棄,或許是他們自己選擇隱匿。他們以此衝撞,也就是說,他們要衝破一切理性、良知和神聖律法的界限,他們也越過了界線(伯36:9)。他們行惡過份(傳7:17)。他們任由自己被敗壞衝破,被衝倒。他們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也衝倒一切阻礙,就像洪水氾濫成災一樣。注意,罪惡是暴烈的,它的力量極其強大。當人一心要作惡(傳 8:11),還有什麼能阻止他們呢? (創 11:6)。當他們如此肆虐時,血流成河,也就是說,全國各地都會發生大量的謀殺,而且似乎接連不斷(何4:2)。Caedes aliae aliis sunt contiguae —- 謀殺接續謀殺;血流成河,甚至連王室血脈也未能倖免。大約就在此時,為了爭奪王位,血流成河:沙龍殺了撒迦利亞,米拿現殺了沙龍,比加殺了比加轄,何細亞殺了比加;其他爭奪者之間很可能也發生了類似的血腥事件,以致大地被血染紅(詩106:38)。從這邊到那邊,到處都是血(王下21:16)。
III. 判決已經給了這片被罪惡所污穢的土地(何4:3)。它將被徹底毀滅,化為廢墟。整片土地都沾染了罪惡,因此,在嚴厲的審判下,整片土地都將悲哀,陷入悲痛之中,失去一切財富和美麗。正如其它經文所說,山谷在豐饒和平之時歡呼歌唱,這裡的經文卻說,當戰爭和飢荒使它們荒涼時,它們將要悲哀。正如律法書(申29:33)所預言的,整片土地將化為硫磺、鹽和烈火。他們違背了神所有的誡命,如今神警告要奪走他們一切的安逸。當牲畜無草可食,人無蔬菜可吃時,大地便會悲哀;那時,凡住在其上的,都會因缺乏美味的食物而日漸消瘦,因缺乏平日的美食而憂愁煩躁。田野的走獸也會衰弱(耶14:5~6)。不,大地上的果實必有毀滅性的破壞,以至於空中的飛鳥將無處覓食以維持生存。牠們將與人一同受苦,牠們的死亡或消瘦,將是對那些過去以野禽充滿餐桌的人的懲罰。不,海裡的魚將被捕獲拿走,或聚集起來,成群結隊的游向別處,那時漁業將一蹶不振。就此而言,這場災難將比挪亞洪水造成的災難更為廣泛,因為挪亞洪水並未波及海裡的魚,但這場災難卻會。神降下埃及的十災之一,就使他們的魚死亡(詩105:29)。當水乾涸時,魚也必死亡(賽50:2;番1:2-3)。請注意,當人悖逆神時,低等生物不再為人服務是理所當然的。哦,我們還需要什麼理由去讚美神,因祂對我們這片土地還有耐心和憐憫?雖然這片土地充斥著咒罵、謊言、殺戮、偷竊和通姦,但我們的餐桌上仍然有充足的肉、魚和禽!
IV. 法庭下令,不得對被判死刑的罪犯進行任何勸誡,使他悔改,並說明理由。請注意:
- 判決本身(何4:4)。然而,任何人都不可爭辯,也不可指責他人。不可使用任何手段來減輕或挽回他們的罪孽。他們的醫生應當放棄他們,認為他們已無可救治。這暗示著,只要還有一絲希望,我們就應當責備罪人;指責和接受指責是我們彼此應盡的責任,這是摩西律法之一(利19:17)。無論如何,應當責備你的鄰舍;這是兄弟之愛的體現。有時,需要嚴厲責備,不只是為了斥責,更是為了勸誡,因為有些人實在不願悔改。然而,當神說「不要指責他們」時,這正好表明神已經丟棄他們,讓這些人走向滅亡。然而,這應當理解為神有時命令先知不要為他們禱告,但先知們還是為他們禱告了。但這乎的含義是,他們在罪惡中是如此頑固,是如此壞透,以至於無論與他們交涉還是為他們向神禱告,都無濟於事。注意,當責備者噤聲,當那些本應見證時代罪惡的人退縮到角落,放棄他的工作時,這對一個民族來說是一個不祥之兆。參見代下25:16。.
- 判決的理由。他們不要彼此責備;因為,
- 他們執意犯罪,任何責備都無法使他們悔改:你的百姓就像那些與祭司爭辯的人一樣。他們在罪惡中變得如此無恥,如此傲慢,如此不耐煩於責備,以至於即使祭司稍加勸誡,他們就會毫不顧忌祭司的身份和職分而公然挑釁。那麼,又怎能指望他們接受普通人的責備呢?注意,那些因牧者忠心待他們而與他們爭吵的罪人,他們的心已經頑梗不化。那些違反牧者責備的人 —— 這責備是神為了使他們悔改而設立的 —— 也失去了弟兄之間責備的益處。這或許指的是猶大王約阿施及其百姓的惡行,他們曾用石頭打死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因為他傳達了神的訊息(代下24:21)。他是一位祭司。當他在聖殿和祭壇之間主持祭祀時,他們與他爭鬥。萊富特博士 Dr. Lightfoot 認為,先知在談到(何4:2)血接續血的時候,正是針對他的處境。獻祭者的血與祭物的血接續在一起。他說,這是他們罪惡的頂峰 —— 因此他們的滅亡也應由此而定(太23:35),因為這表明他們無藥可救,如同那些與祭司爭辯的人,所以任何人都不要責備他們;因為,
- 神也決心讓他們走向滅亡(何4:5):「因此,因為你不接受責備,不接受勸告,你必跌倒;任何人妄想阻止都是徒然的,因為判決已經發出。你必在白日跌倒(注:眾英文譯本中有「祭可」一詞),那假先知,就是諂媚你、引誘你的先知,也必在夜間與你一同跌倒。你和你的先知必在日間,也在夜間跌倒,不斷的陷入各種災禍之中。黑夜的黑暗不能幫助你躲避患難,白日的光明也不能幫助你去逃避。」先知是盲目的領袖,民眾是盲目的追隨者。對盲人來說,晝夜並無區別,無論白天黑夜,他們都將一同跌入溝壑。 「你將在白晝跌倒,那時你不懼怕,也最安穩。但你要在那時跌倒,要被眾人看見,為你帶來最大的羞辱。而先知將要在夜間跌倒,對他自己而言,那時跌倒最為可怕。」注意,那些助紂為虐的,其自身所受的毀滅,必將格外慘重。孩子們會否認為,當他們面臨跌倒危險時,他們的母親必會伸出援手?這種想法是徒然的,因為我必毀滅你的母親,就是撒瑪利亞,那座母城,整個國家或是王國,這王國就是國中每一地的母親,一切都將會成為死靜。注意,當所有人都犯下罪時,他們最終的結局必然是滅亡。
—————
何4:6~11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
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
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何4:6)
神在此與祭司和百姓展開爭辯。當祭司盡職盡責,百姓就是那些與祭司爭辯的人(何4:4)。但大多數百姓卻疏於守責,這裡所說的話,是對那些疏於職守的祭司和喜愛這樣的百姓說的(耶5:31)。從這裡可以看出,刑罰是如何與罪行相對應,以及神為了證明自己行為的正當性,是如何將二者對立起來的。
I. 百姓與本應教導他們認識神的祭司爭辯。因此,百姓因缺乏知識而滅亡,這是理所當然的(何4:6)。注意,那些背叛光明的人,除了在黑暗中滅亡之外,別無他途。或者,這也可以歸咎於祭司們,他們本應教導百姓知識(傳12:9),但他們沒有這樣做,或者只是敷衍了事,以致百姓對神一無所知,彷彿從未受過教導一樣。因為沒有異象,或者說沒有任何有意義的異象,百姓就滅亡了(箴29:18)。須知,無知絕非敬虔之母,而是毀滅之母。缺乏知識對任何人或民族都是毀滅性的。我的子民正因此而滅亡;他們作為神的子民,與神的關係日益惡化,這既加重了他們自身的罪孽 —— 他們沒有努力去認識那位他們所服從、與他們立約的神,也加重了那些本應教導他們的人的罪孽。神派祂的兒女來學習,讓他們教導,而他們卻置之不理,也從未認真教導他們。
II. 祭司和百姓都拒絕知識。因此,神也必將棄絕他們。百姓不學習,祭司不教導,並非因為他們沒有光,而是因為他們憎恨光。並非因為他們沒有途徑認識神並且傳播它,而是因為他們心懷冷漠,拒絕它。他們不求認識神的道,反而棄絕它,閉上眼睛不看光;因此,「我也必棄絕你;我必不承認認識你或擁有你。你不會認識我,反而我更會叫你離開我。所以我必說:離開我,我不認識你。我不要你作我的祭司。」
- 祭司將不再享有祭司職分的特權,也不再受差來服待,本得祭司職份。他並且永遠不會被接納,正如我們在結44:13 中所看到的。請注意,拒絕知識、極度無知且行為不端的牧師不應被承認為牧者。他們所擁有的職分應當被剝奪(路8:18)。
- 百姓不再像從前那樣,成為祭司的國度,是有君尊的祭司(出 19:6)。神的子民若拒絕知識,就會失去他們的榮耀,褻瀆他們自己的冠冕。
III. 他們忘記神的律法,既不願也不努力記住它,更沒有將對律法的記憶傳承給後代,因此神合理的忘記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後代。他們沒有像應該要做的,教育他們認識神以及對神的責任,因此神會拋棄他們,因為不再與他們繼續有約。注意,如果父母不從小教導孩子去記念造物主,他們就不能指望造物主會記念他們。或者,這裡也可能指的是祭司的子女。他們不會繼承祭司的職分,反而會像撒上2:20中預言的以利家那樣,陷入窮困。
IV. 他們用本該屬於他們的榮耀來羞辱神,因此神也合理的去剝奪他們的榮耀(何4:7)。他們的榮耀在於他們的人數、財富、權力和地位的增長。他們的國家起初很小,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迅速發展壯大,並且變得非常強大。祭司的家族也壯大驚人。但是,隨著人口的增長,他們也越發得罪神。國家人口越多,罪惡就越發嚴重,人也越發褻瀆神。他們的財富、榮譽和權力,反而使他們更加肆無忌憚的犯罪。因此,神說,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他們的人數是他們的榮耀嗎?神必減少他們,使他們人數稀少。他們的財富是他們的榮耀嗎?神必使他們貧窮,成為卑微,以致他們為自己所誇耀的感到羞恥。他們的祭司必被輕視而成為卑賤(瑪2:9)。請注意,我們所有的榮耀,如果我們用它來羞辱神,那麼它遲早會變成我們的羞辱:因為藐視神的人必被輕視(撒上 2:30)。
V. 祭司們吞吃了神子民的罪孽,因此他們吃也吃不飽,喝也喝不足。
- 他們濫用神律法所允許,去供養祭司,就是亞倫家的祭司以及按自己規條作所立拜金牛犢的假祭司(何4:8)。他們吞吃我百姓的罪孽,就是吞吃他們的贖罪祭。如果這裡指的是金牛犢祭司,那就暗示他們攫取了他們無權享用的東西。雖然他們並非祭司,他們覇占了祭司的收入。如果指的是那些名義上的祭司,那就暗示了他們貪戀職分帶來的利益和特權,卻絲毫不顧及自己的職任。他們享用著從神那裡得到的祭物,卻忘記了自己獲得如此豐厚報酬的真正工作。他們一心想著百姓的罪孽,甚至為此感到高興,因為百姓犯罪,就要獻上贖罪祭,他們從中就分得一杯羹。罪孽越多,獻祭就越多,因此他們根本不在乎百姓犯了多少罪。考慮到要獻祭,這應該警告人們遠離罪惡,因為獻祭展示出他犯了罪和冒犯了神。因犯了罪就需要贖罪,他們便鼓勵人們犯罪,因為贖罪的代價甚小。因此,他們沉溺於人民的罪惡中,並助長了他們本應壓制的罪惡。請注意,因他人的罪行而感到高興是非常邪惡的事,只因為這些罪行,會以某種方式對我們產生利益。
- 因此,神將不再賜福給他們每日的供應(何4:10)。他們吃,卻仍不飽足。儘管獻上的祭物豐盛,他們得到很多,卻依然無法滿足。他們的食物要是無法提供足夠的營養,無法滿足他們貪婪的慾望。注意,不義之財不能安心享用;貪心而得之物亦然。貪而無厭的慾望注定無法滿足,不知足的心也永遠無法填滿。參閱彌 6:14;該1:6。
VI. 他們(祭司)越增多,罪孽就越多(何4:7),因此,即便他們犯姦淫,或是用最邪惡的方法增加他們的人數,他們的人口也不會增多。即便他們像所羅門一樣擁有眾多妻妾,他們的家族也不會因此而繁衍眾多,子孫也不會比所羅門更多。請注意,那些試圖透過非法手段去增加人數必將失望。神必將粉碎他們的一切計劃,因為他們不聽從主的指示。他們曾一度敬畏神,尊重神對他們的權柄和眷顧,但如今卻已背棄祂。他們既不聽從神的話語,也不理會祂的眷顧;他們的眼睛全不仰望祂。他們離棄祂,所以不聽從祂。他們這樣的背道,使他們完全不理會神,似乎在世界中沒有神也可以生活得完全。注意,那些不再聽從主話的人,會失去一切美好事物,他們沒有別的期望,只能讓一切美好事物離他們而去。
VII. 百姓和祭司彼此助長罪惡,因此他們必須同受懲罰(何4:9)。百姓怎樣,祭司也怎樣。他們的品行如此,百姓和祭司都同樣無知、褻瀆,漠視衶和自己的責在,沉迷於拜偶像。他們的境況也必如此,神必降下審判,毀滅祭司和百姓:飢荒使百姓斷糧,也必使祭司斷糧(珥1:9)。賽24:2 描述了普世的荒涼:「百姓怎樣,祭司也怎樣。」神的審判,若是帶著目的而來,就不會有分別。須知,一同犯罪的人必將一同受罰。因此,神既會因他們所行的路懲罰他們,也會因他們的作為獎賞他們。神必使他們的所作所為反過來自噬己身(正如經文所說)。罪人犯罪後,以為罪已過去,不會再被提及,但他必發現罪孽再次被提起,並被捲入其中,或使他蒙羞受辱,或使他遭受審判。
VIII. 他們沉溺於感官的享樂,以此來安撫自己的心靈。但他們必會發現,這些享樂奪走了他們的心(何4:11):淫亂、酒和新酒奪走了人心。有人將此與前文連結起來。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一心沉溺於淫亂、酒和新酒。或者,因為這些已經奪走了他們的心。他們的感官享樂使他們遠離敬虔,淹沒了他們心中一切美好的事物。或者,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一句獨立的句子,其中包含著一個偉大的真理,我們每天都能從經驗中得到印證:酗酒和污穢滲透人身,迷惑心靈,使人軟弱,失卻剛勇去對付罪惡。它們奪走人的理智和勇氣。
—————
何4:12~19
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何4:12)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和之前一樣,看見:
I. 以色列人所犯的罪,神因此與他們爭辯,這些罪包括:
- 屬靈的淫亂,就是拜偶像。他們裡面有淫亂的靈,強烈傾向這種罪。他們內心的傾向偶像和離棄神就是如此。這是他們自己的罪孽。他們被一種無法解釋的力量驅使著他們走向它,使他們走入錯誤去。請注意,判斷上的錯誤和失誤通常是由於腐敗的情感造成,因此,人對罪惡有好感,因為他們有去犯罪的傾向。他們對偶像有如此錯誤的觀念,對偶像有如此強烈的感情,難怪他們會背棄自己的神而行淫亂(何4:12)。她們本應服從他的首領和丈夫,接受他的指導和命令,但她們卻背棄了對他的忠誠,轉而尋求假神的指導和保護。所以(何4:15),以色列行淫亂,如同妓女一般,他們拜偶像的行為如同妓女,放蕩無恥。並且以色列退縮,如同背道的母牛(何4:16),或如同桀騸不馴的母牛 (有人這樣說),或是頑固的或不服管教的(也有人這樣說),就如在牧場上所放的母牛瘋狂奔跑,又或者,如同雖被套上軛(這裡似乎更暗示這一點),它卻後退而不肯前進,掙扎著要將頸項從軛中掙脫出來,把腳從犁溝中掙脫出來。以色列人就是桀騁不馴,難以治理,不能駕馭。他們已經接受神律法的軛,但他們卻後退,如同彼列之子,不願承受這軛。當先知們帶著責備的刺去責備他們時,他們卻用腳踢刺,向後奔跑。總而言之(何4:17),以法蓮與偶像聯合,並且完全結合,把情感依附於它們,把心思完全放在它們身上。經文列舉了兩個他們屬靈淫亂的例子,在這兩件事上,他們都將本應只歸於神的榮耀給了他們的偶像:
- 他們向它們求問,並使用從拜偶像的祭司那裡學來的占卜術(何4:12)。我的百姓向他們的木偶,木製的神像尋求指引。他們向它們尋求指示和建議,以決定該做什麼,並要了解即將發生的事情。他們對木偶說:「你是我的父親(耶2:27)。」如果它真是父親,就配得上這份尊榮。但這卻是對神極大的冒犯,神才是他們真正的父親,他們身邊有神活潑的話話,他們可以隨時向祂求助,而他們卻向木偶尋求指引。他們期望他們的杖能告訴他們該走哪條路,該發生什麼事。這很可能是指外邦人使用的某些邪惡的占卜方法,猶太人從他們那裡學來,用一根木棍或一根杖來占卜,就像尼布甲尼撒用箭占卜一樣(結21:21)。須知,那些離棄神的說話,轉而以世俗和肉體為準則的人,實際上就是求助於他們的木偶和杖。
- 他們向它們獻祭,視他們為神,既渴望得到他們的恩惠,又懼怕他們的憤怒,並且鄙視他們(何4:13):他們向它們獻祭,以求贖罪、安撫它何。他們向它們焚香,以求取悅,並且滿足他們,也希望藉此博得它們的好感。神早已選定一處地方,要在那裡刻上祂的名,但他們卻背棄了神,選擇了那些能滿足他們私慾、可以舉行褻瀆神靈儀式的地方。他們選擇了…
- 在高處,山頂和丘陵之上,愚蠢的認為地勢高聳能使他們在通往天堂的路上獲得一些優勢。
- 橡樹、白楊和榆樹下的陰涼處,因為樹蔭讓他們感到舒適,尤其是在炎熱的地區,因此他們認為這能讓他們的神感到愉悅。或者他們認為濃密的樹蔭有利於沉思,使人心生敬畏,因此適合虔誠祈禱。
- 肉體上的淫亂是這裡指控他們的另一項罪行。他們時常行淫(何4:18)。他們從事污穢的交易。這並非偶爾的一次行為,而是持續不斷的行徑,就像許多人一樣滿眼淫念、無法停止這種罪惡(彼後2:14)。下面所說的,正是以色列人所犯下的可憎的污穢和淫亂。
- 作為他們偶像崇拜的伴隨物;他們的假神引誘他們走向偶像崇拜;因為他們所崇拜的魔鬼,雖然是靈,卻是污穢的靈。拜偶像的人與妓女為伍,與妓女一同獻祭。因為他們不願認識神,反而羞辱祂,所以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以致他們因沉溺其中而羞辱自己(羅1:24, 28)。
- 作為對他們的懲罰。那些拜偶像的人離群與參加拜偶像儀式的妓女同居,就像拜巴力毗珥一樣(民 25:1~2)。為了刑罰他們,神就讓他們的妻子和女兒同樣有著卑鄙的情慾:她們犯了淫亂和通姦(何14:13 ),給他們的丈夫和父母帶來極大的悲傷和羞辱。那些自己不貞潔的人,也使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如此。這樣一來,他們或許能從這些懲罰中看到自己的罪孽,就像大衛的奸淫,使自己妻妾的兒子玷污一樣(撒下12:11)。須知,當別人犯上同樣的罪孽使他們悲傷和蒙受苦難時,他們就必須承認主是公義的。
- 歪曲公義(何4:18)。他們的統治者(這話是要羞辱他們的)喜愛,「給吧」,也就是說,他們喜愛賄賂,口中不斷念叨著「給,給」。他們貪圖不義之財;凡與他們有業務往來的人,都難免會被問到:「你要給我什麼?」雖然作為統治者,他們有義務秉公執法,但沒有人能在他們那裡得到公正的審判,除非付出代價;而且你可以肯定,只要有錢,他們就會行不義之事。注意,貪財毀滅公平,是萬惡之源。但對管理者而言(他們應當敬畏神,憎惡貪婪),貪愛錢財是莫大的恥辱。或許,這裡所說的「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是死的,是沒了的」正是這個意思。公正若被妥善執行,猶如解渴的甘露,令人神清氣爽;但若被歪曲,統治者收受賞賜,赦免罪犯,把無辜者定罪,這甘露便如苦澀的酒,將審判變為苦艾(摩5:7)。或者,這裡也可泛指整個民族道德敗壞。他們喪失了生命和精神,如同死水般敗壞,令神厭惡(參考申命記 31:32~33)。
II. 神因他們的罪而對他們施以的憤怒。
- 他們的妻子和女兒不應該因為他們給人帶來的傷害和羞辱而受到刑罰(何4:14 )。我不會刑罰你們的女兒;她們沒有因為你們的罪行受到懲罰,你們繼續犯罪吧。請注意,有時一個罪人逍遙法外反而會成為另一個罪人的懲罰。或者說,「我不會刑罰他們就像我那樣刑罰你;因為你必須承認,他們比你更公義,就像猶大對待他的媳婦一樣(創38:26)。」
- 他們自己會暫時興旺,但他們的興旺最終會毀滅他們。這是神憤怒的表示(何4:16)。耶和華必像牧羊人在寬闊之地牧養他們。他們必有肥美的草場,廣闊無垠,在那裡飽享肥甘,吃上好的飼料,但這只是為了預備他們被宰殺,如同羔羊餵養,飽足肥壯,但那只是為了被屠宰。它們若肥壯起來卻又踢腿,那也只是肥壯的等著被屠殺而已。但有些人卻讓他們像羔羊一樣在公共牧場上吃草,那牧場雖然很大,但草卻很短,而且地勢開闊。以色列的牧者必將它們趕出施的牧場,也必將他們從他的保護中驅逐出去。
- 沒有方法能使他們悔改(何417)。「以法蓮已經與偶像聯合,愛慕它們,並且沉迷,因此,不要管他,正如第4節所說:『不要有人責備他。』讓他順從自己心裡的情慾,按自己的計謀行事;我們想要醫治他,但他卻不願被醫治,所以離棄他吧。」看看他們的結局會是怎樣(申32:20)。注意,對任何人來說,任由自己沉淪於罪中是一個悲哀而痛苦的審判,神對一個罪人說:「他已經與偶像、世俗和肉體聯合。他驕傲自大、貪婪成性、褻瀆神明,酗酒成性、姦淫無度,已經無可醫治。不要叫醒他,就讓地獄之火讓他醒來。 」父親決定剝奪兒子的繼承權,就不再責備這叛逆的兒子。「那些在罪惡中不悔改的人,必將因他們的罪惡而毀滅。 」
- 他們會迅速而羞辱地毀滅(何4:19)。風把她裹在翅膀裡,要將她擄去,是突然的、猛烈的、沒有什麼能抵抗,她被帶走,像旋風一樣被帶走(詩58:9)。那時,他們必因自己的獻祭而羞愧,因向偶像獻祭的罪而羞愧,因愚蠢的將花費如此巨資,給那些無力幫助他們的神而羞愧,反倒將那擁有毀滅他們那擁有全能力量的神,變成了他們的敵人。注意,有些獻祭終有一天會讓世人感到羞恥。那些為了世俗和肉體而奉獻上時間、精力、榮譽和一切安逸的人,很快就會為此而羞愧。是的,那些向神獻上盲眼、殘缺、無情的祭牲的人,也會為此感到羞愧。
III. 給猶大的警告,不要跟隨因以色列的罪行,不可犯罪。何4:14 寫道:那些不明白的人必會跌倒;那些不明白如何避免或克服所遇到的絆腳石的人也會跌倒,(因此,自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尤其是那兩個支派(何4:15):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以色列雖迷於拜偶像,猶大卻不可沾染這惡習。現在,
- 這些警告十分重要。以色列和猶大是弟兄,也是近鄰;以色列人口眾多,當時國力強盛,因此猶大人恐怕會效法他們的做法,落入罪惡的網羅。須知,我們越接近罪惡的侵蝕,就越需要警醒。
- 這是一個非常合理的警告:「讓以色列行淫,但不要讓猶大去行;因為猶大比以色列有可以知道更多的知識的機會,因為他側擁有聖殿和祭司,還有大衛家的君王,細羅也將從猶大而來,神為猶大預備了許多祝福,因此,猶大不可犯罪,因為神對他們的期望比對以色列的期望更高,如果他們犯罪,他們將要承擔更大的責任,神對他們的懲罰也會更加嚴厲。如果以色列行淫,猶大不要效法,否則神在世上就沒有子民了。 」神在這裡對猶大說,正如基督對十二門徒說的那樣,當時許多人背棄了他:「你們也要離去嗎(約6:67)?」注意,因這緣故,那些歷來保持正直的人,即使在普遍背道的時代,也應當繼續堅守正直。為了防止猶大重蹈以色列的覆轍,這裡列出了兩條規則:
- 為了不犯拜偶像的罪,他們必須遠離拜偶像的地方:你們不要到吉甲去,那裡曾是他們一切罪惡所在的地方(何4:9 :15;12 :11)。他們在那裡添加罪惡(摩4:4)。也許他們對那個地方產生了敬畏之心,因為那裡曾對約書亞說:「你所站的地方是聖地」(書5:15);因此,他們被禁止進入吉甲(摩5:5)。基於同樣的原因,他們不可上伯特利 (註:就是經文中的伯亞文)去,因為伯特利在這裡被稱為虛空之屋,因為這就是伯亞文 Bethaven 的意思是,而不是伯特利 Bethel 神的殿。注意,那些想要遠離罪惡,不落入魔鬼手中的人,必須刻意逃避犯罪的機會,不要踏入魔鬼的地盤中去。
- 為了避免犯拜偶像的罪,他們必須謹慎不褻瀆神,不可發誓,因「耶和華活著」。他們被命令要憑真理和公義發誓,因「耶和華活著」(耶4:2);因此,這裡禁止的是憑謊言和不義發誓,輕率的、隨意的、虛假的、欺騙的發誓,或者指著耶和華和偶像發誓(番1:5)。注意,那些堅定相信神的人,必須對神充滿敬畏和尊崇,談論祂的時候,總要有莊嚴和嚴肅的態度。那些把真神來開玩笑的人,必把任何事物都當作神。
>> 何西阿書第五章注釋
回到 >> 主頁 > 文章繙譯 > 何西阿書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