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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課 福音課程系列(一):神的救贖

這世界:人人都有審判

初稿:                2024年2月15日

最後修改: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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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這世界:人人都有審判

        人人都有復活,有審判,有刑罰

經文:        

啟20:11~15,路23:32~33,39~43,路19:19~26

鑰節: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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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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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1. 重溫:這世界有死亡
  1. 死亡不是結束,是永恆的開始
  2. 死亡是通向另一世界的門
  1. 路23:32~33,39~43
  1. 引證了上一課所說的
  2. 信主的人死亡後會到另一個世界去,名為樂園,與主同在。
  1. 路16:19~31
  1. 在這比喻中,在猶太人的傳統觀念中,這樂園被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裏。
  2. 此外,除了樂園,還有另外一個地方,名為陰間,是為不信主耶穌的人作暫時的預備。
  1. 世界的結束的時候
  1. 全世界的人都會復活。
  2. 人要按著自已生前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審判。
  3. 審判是在白色的大寶座面前舉行的。
  1. 白色的大寶座的審判
  1. 犯了罪的人,要因自己的罪,在火湖中受永遠的刑罰,稱為第二次的死。
  2. 信耶穌的人,他們可以到天堂,與神永遠同住。
  1. 神的慈愛憐憫和恩典,祂為世人預備了出路,可以脫離第二次死。這方法:
  1. 是在創世之前預備
  2. 是在二千年前成就了
  3. 是在今天藉肴神所差派的人來傳揚的
  4. 是所有信的人都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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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1. 看路23:32~33,39~43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路23:32~33)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39~43)

  1. 用講故事形式:展示出主耶穌在恩慈中對那犯人的應許。使同學們知道死亡是通向另一個世界的門,是另一個的開始。
  2. 犯人信了主耶穌後,當他在十字架上合了眼睛,他在另外一個世界就開了眼睛。他會發現自己正與主耶穌一起。主耶穌告訴他,那一地方名叫樂園,他今天就與他同在了。

注意:曾有人認為不公。犯大罪的人在臨死前只要信耶穌,就可以逃避永遠刑罰,並且得永生。但是,若果你有一個兒子,一個大惡不赦,甚至姦淫擄掠,殺人放火,他願意放下屠刀,後悔以往所作所為,你作為父親的,你會接納他嗎?你會原諒他嗎?可參考路15:11~32 浪子的比喻中為父的心。

  1. 這世界是有死亡的!每個人都知道,每個人都會有這經歷,無一例外。但有誰為它的來到預備呢?

  1. 請問同學,那一位參加了上一課?上一課曾提及,每一個人都會有死亡,但是
  1. 死亡不是結束,是永恆的開始
  2. 死亡是通向另一世界的門

  1. 有參加上一課的同學們可能都記得,聖經揭露了死亡的真相。人為什麼會有死亡?
  1. 因為世人犯了罪(羅3:23),是罪將死亡帶入世界。
  2. 世上沒有一個人不犯罪(王上8:46),所以所有人都被罪轄制住,也在死的權勢下,無人能夠逃脫。
  3. 神判定犯罪的人是該死的,所以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

按聖經所記載,只有兩個人沒有經過死亡,就去到神那裏。他們都是非常特別的情況。並不是聖經的說話有錯。此外,那些能夠活到主耶穌再次回來的信徒,他們也會活活的提到半空中,預主相遇。他們也不用經過死亡。

  1. 看路16:19~26

  1. 主耶穌用了一個比喻,講及在死亡之後是怎樣的。

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19:19~26)

  1. 在這個永恆中,人有兩個地方可去,這兩處地方中間有一深淵阻隔,人不能從這邊走到那邊去。一邊是亞伯拉罕的懷裏,另外一邊是陰間。亞伯拉罕的懷裏,就是主耶穌對十字架上那犯人應許中的樂園。死後的人,只能去其中一處。去了那一處,他就不能再去第二處。正如在比喻中所說的,他不能從其中出來。

  1. 在陰間,有火焰,人會在那邊受痛苦,那裡沒有神的同在。至於樂園這邊,則是一個平安福樂的地方,那裏有神的同在。信耶穌的人,就如十字架上的犯人一樣,會在死後即時前往樂國。但那些不信耶穌的人,在死後,也會即時前往這比喻中所說的陰間。

注意:要強調,這是一個比喻,使我們知道人將來的去處。此外,也要留心,不是窮人,就必然去樂園,有錢人就去陰間。這裏並沒有解釋往那裡去的原因。若果連同聖經中其它的地方來看,樂園是得救的人去的地方,就如十字架上那一個犯人。若果那犯人沒有信耶穌,他就沒有得救。當他合上眼睛,就會前往這比喻中有錢人所去的陰間。因為這是一個比喻,所以沒有將怎樣得救的真理說明。

  1. 這兩個地方,只是死亡後人所暫時居住的地方。當世界結束後,全世界的人,都會從那兩處地方出來,經過一個終極的審判,然後決定他們在永恆的去處。

  1. 看約5:28~29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1. 主耶穌在世時說了一句話:將來時候要到,就是在全世界結束後,要發生一件事:所有在墳墓裏的人都會聽見主耶穌的聲音,就從墳墓中出來,復活了。

  1. 這一節經文的意思就是,全世界以往今來的人,都必然得回一個身體,或從樂園出來,或從陰間出來。無論他們在死亡後是被土葬,或是火葬,他們總會得回自己的身體,變成永恆。然後在有一個終極的審判,決定他們在永恆的去處。

  1. 這一個審判,是按著他們生前的行為。主耶穌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1. 人一生所行的,都記錄在神面前的案卷中。這些案卷,會在審判的時候,放在一個白色的大寶座上。這審判就會按着這案卷。這在啟示錄20:11~15 詳細描述了,稱為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1.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1~15)

  1. 每一個人都會復活(約5:28),無論大小(約啓20:12),都要站在這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前,接受審判。無論你相信或是不相信,你都要面臨聖經希伯來書9:27所說的,接受神的審判。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1. 在這個白色大寶座上有好些案卷展開,每一個人都會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受審判。這些案卷中,有一些記載了他們的一生所行的事。按所記錄的,可知神藉所羅門王所說的是對的:

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

注意:有人可能提出問題,世人中也有行善的人,難道他們的善行,不能拯救他們嗎?

聖經賽6:6 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把我們吹去。」

第一,人的善行,無論多好,仍是污穢的衣服,因為出於人,而人自己的本質就是惡的。

第二,一件衣服,無論怎樣潔淨,只要有一點污穢,它仍是污穢的。

第三,善行永遠不能洗除惡行。

所以在神眼中,「⋯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1,3,詩53:2,羅1:10)。

  1. 因為神是聖潔的原故,所以他們要遠離神,往沒有神的地方去,就是火湖(啓20:14~15),也稱為地獄(可9:47)。也因着他們自己的罪,他們要付上代價,在所去的地方受永遠的刑罰。聖經稱它為第二次的死(啓20:14)。

地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 (可9:44~49)

注意:有一些異端,以神為慈愛,不可能叫人永遠受痛苦。所以在他們的教義中,是沒有永刑的。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後,人就會銷滅(annihilation),成為無有。例如耶和華見證人,安息日會 (有等機構已將安息日會從異端中除名) 等等。

  1. 那些信耶穌的人,也在生前犯過罪,但在寶座上有另外一卷名為生命冊的,上面寫下他們的名字。記錄着他們的刑罰,已經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他們代受了(賽53:5)。並且在案卷中犯罪的記錄,也被耶穌基督的寶血擦去了。所以他們可以去神所在的地方。那地方稱為天堂(來9:24,彼前3:22),與神永遠同在。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用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1:29)

  1. 全世界的人的命運:

  1. 世人全都走一條路,就是通過肉身的死亡,進入另一個世界。而那一個世界是永恆的。那一個世界有兩處地方,一處有神的,一處是沒有神的。有神的地方有永遠的平安福樂,沒有神的地方有永遠的痛苦刑罰。

  1. 世人全都會復活,他們都會成為永恆。永恆的人在永恆中會去那地方?那就要他們在肉身死亡之前來決定。

  1. 主耶穌基督的血和在祂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受刑,是在人死亡前有功效的。所以要在死亡之前作出這一個決定:信主耶穌還是不信,承認自己是罪人還是不是,接受十字架上的代死代罰還是不接受。

結語:

因著神有莫大的慈愛、憐憫和恩典,祂早早已為人預備了出路。

  1. 這一條出路,是神在創造這世界之前已經預備妥當:人要藉着神的兒子所成就的救恩與神永遠同在。
  1. 這一條出路,是神在二千年前,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
  2. 這一條出路,是神在今天差派祂的工人來傳揚這給各位同學聽的。
  3. 這一條出路,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不用金錢,不用勞力。只需電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又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就可以得着了。

盼望我們各人都能細細思想,然後尋求。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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