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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注釋第十九章
亨利馬太
麥華禮譯
初稿:2025年11月6日
最後修改: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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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稿可在這裡看到:
https://biblehub.com/commentaries/mhcw/judges/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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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卷書最後三章講述基比亞人極其悲慘的一件邪惡事。他們得到便雅憫支派的庇護,因此便雅憫支派遭受嚴厲的後果,幾乎被其它支派完全消滅。這似乎是在約書亞死後不久發生的,因為當時以色列沒有王,也沒有士師(士19:1和21:25),非尼哈當時是大祭司(士20:28)。這些特別的罪惡:但人的拜偶像和便雅憫人的淫亂,成就了當時普遍的背道(士3:7)。利未人的妾所受的凌辱,在這裡特別的被記下。
I. 利未人的妾行淫,離開她丈夫(士19:1-2);
II. 她的丈夫要與她和好,並且帶她回家(士19:3);
III. 她的父親善意的招待(士19:4~9);
IV. 利未人在基比亞受到惡待。他是由於天色昏暗,被迫停在那理。
- 基比亞人沒有接待他(士19:10~15),只得到在那裡寄居的一個以法蓮人接待(士19:16~21);
- 基比亞人襲擊他的住處,就如所多瑪人襲擊羅得一樣(士19:22~24);
- 他們殘忍殺害了他的妾(士19:25~28);
V. 他向以色列各支派發出的通知和他所用的方式(士19: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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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9:1~15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士師記 19:1)
這個利未人的家事之所以被如此詳盡的敘述,是為了引出接下來他所遭受的傷害,而這傷害牽動了整個民族的心。霍爾主教 (Bishop Hall) 對這個故事的第一條評論是:對任何全體秩序的損害,其中的一端都離不開利未人,無論是作為施害者還是受害者。在米迦的拜偶像中,有利未人積極的參與;基比亞的罪惡中,有利未人消極和被動的參與;沒有那個支派比利未支派更能體會到缺乏管治之苦。在整本士師記中,除了這兩個人之外,沒有其他利未支派的人被提及。這位利未人來自以法蓮山地(士19:1)。他娶了一位伯利恆猶大的女子為妻。她被稱為他的妾,所以她還沒有得到聘禮,或許是因為他自己也是寄居的,所以居無定所,沒有什麼可以拿出來作聘金。但似乎他沒有其他妻子,旁注稱她為妻妾(士19:1)。她來自與米迦中的利未人的同一座城市,好像猶大的伯利恆,對以法蓮山地作了雙重的罪行,因為她作為利未人的妻妾來說,就像另一個利未人的一樣的壞。
I. 這利未人的妾行淫,離家出走(士19:2)。迦勒底譯本只說她對丈夫無禮,或輕視他,她丈夫因此不悅,她便離他而去,(這說法其實並不對) 回到娘家,受到父親的歡待。如果她丈夫不當的將她趕出家門,她的父親確實應該憐憫她的苦難,但如果她真的背叛丈夫,投入別人的懷抱時,她的父親就不該接納她的罪行。如果她知道自己回到父家裡,不會受到好好的接待,她也許不會違背丈夫。兒女的墮落,往往很大程度上是由因於父母的溺愛。
II. 這利未人親自去勸她回來。這顯示當時以色列沒有君王,也沒有審判官,否則她早就因行淫被處死了。雖然,她受到受傷害的丈夫溫柔的善待,特意的長途跋涉來請求與他和好(士19:3)。如果他當初真的離棄了她,那麼他再要她返回自己身邊就是犯罪(耶3:1)。但是,因著她曾經被逐,現在他寬恕了她的過錯,又主動提出與她重歸於好,這就是美德。來自上天的智慧,其本質就是溫和良善,常能解怨。他與她交談時語氣溫和,或者說令人感到安慰,(因為希伯來語中「好話」一詞通常就帶有這個意思),這表明她確實難過,為自己的過錯後悔,而他很可能就是聽到這事,就來勸她回去。因此,神也對那對犯姦淫的以色列應許說,我必領她到曠野去,對她說安慰的話(何2:14)。
III. 她的父親熱情的接待他,並且對他非常特別的友善,試圖彌補他女兒對他的態度,又向他肯定他女兒會與他和解。
- 他熱情接待他,很高興見到他(士19:3),並慷慨接待他三天(士19:4)。利未人為了表明他自己已經完全和解,就接受了他的好意。我們沒有看到他責備他或他的女兒過去的過錯,反而像起初婚宴時那樣的有禮可親。所有人都應像神一樣有寬恕,利未人尤其應該如此。他們之間的一切,都預示將來會有和睦相處的美景。但是,如果他們能預見到一兩天後發生的事情,他們所有的歡樂都會變成苦澀的哀慟!當我們的家庭一切順利時,我們應當戰戰兢兢的多多歡喜,因為我們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我們無法預知會有什麼邪惡臨近。但我們應該想及可能發生的事,題醒我們不要過份安逸,彷彿明天必然會像今天一樣,甚至更加豐富(賽56:12)。
- 他十分熱切希望他留下來,這進一步表明了他的熱烈歡迎。他對這位客人的熱情以及與他愉快的與他相處,是出於:
- 對他作為女婿和他家族成員的尊重。請注意,我們應當愛護和對那些與我們藉婚姻相連的人盡責,如同愛護和對待自己骨肉之親一樣。那對這利未人展現善意的人,也必將得到同樣的善意回報。
- 對身為利未人、神殿中僕人的虔誠敬意。如果他真的看他為利末人所應是的,(似乎也沒有任何相反的徵象),他應該得到讚揚,因為他爭取到他留宿,能在與他談話中得益處,並有機會向他學習有關耶和華的良好知識,也希望耶和華會因為他有一個利未人女婿而對他有恩,並因他的緣故祝福他。
- 他強迫他留到第四天,他很熱情;因為不知道何時才能再次相聚,所以盡力讓他盡可能久留下來。這位利未人雖然受到了優待,卻非常急切的想要離開。一個良善人心繫於他的工作,正如離巢的鳥兒一樣,離家遊蕩的人也是如此。如果一個人樂於在無所事事的地方久留,這表明他在家必定無所事事,對必須要做的事漠不關心。特別令人欣慰的是,有一位利未人願意回到他在曠野的幾隻羊群中。然而,這位利未人最終還是被懇求和善意的勸說打動,留的時間比他原先計劃的要長(士19:5~7)。我們應該避免兩種極端:一方面,過於輕易的妥協,以至於忽略了自己的責任;另一方面,過於任性,以至於忽略了朋友和他們的好意。我們的救主復活後,被強留與他的朋友們在一起的時間比他最初暗示的要長得多(路24:28~29)。
- 他強留他到第五天下午,事實證明,這很不適合(士19:8~9)。他不肯在午餐前放他走,答應他會早點吃晚飯,意圖像前一天那樣,再耽擱他一晚。但利未人一心想往示羅耶和華的殿去(士19:18),急於趕路,所以不願再待下去。如果他早點出發,或許能找到比現在被迫居住的地方更好,甚至可能直接到達示羅。須知,朋友們出於好意的舉動,最終往往反而成為傷害。原本為我們的好,卻變成傷害。誰又能真正知道什麼對一個人有益呢?利未人出發太晚實在不明智。如果他多留一晚,利用第二天的時間,或許就能好好的回到家中。
IV. 在他回家途中,被迫在基比亞城任下。基比亞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座城,後來被稱為掃羅的基比亞,位於他前往示羅和以法蓮山地的路上。夜幕開始低垂,暮色漸濃,他們開始尋找 (正如我們眼見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時,也該思想尋找歸宿) 那處可以住宿。夜幕降臨後,他們無法繼續趕路。行在黑暗中的人,不知往何處去。他們渴望休息,因為夜間本來就是為此而有,就像白天是為了勞動而有的一樣。
- 他的僕人提議住在耶布斯,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當日耶布斯人仍擁有這座城。「來吧,」僕人說,「讓我們在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吧(士19:11)。」如果他們真的去了,可能會比在便雅憫的基比亞好得多。放蕩不羈的以色列人比迦南人更敗壞,也更危險。但是作為神所選支派中的一員,他不願在外邦人的城市過夜(士19:12)。這並非因為他擔心在他們中間的安全,而是因為他不願意。若能避免,就不應與他們有任何親密的交往,那怕只是一夜的住宿,也不願受他們如此的恩惠。他要避開那地,以此見證那些與這些拜偶像的民族交往和親近的人的邪惡行徑。以色列人,尤其是利未人,應與以色列人交往,不要與外邦人交往。
- 他們經過耶布斯,那裡距離他們出發的伯利恆大約有五至六英里。天色已晚,他們無法趕到拉瑪,於是便在基比亞停了下來(士19:13~15)。他們坐在街上,無人接待。在當時的地方,不像我們今天,沒有旅館或是一些公共場所,旅客可以用錢就得到招呼。他們只能像這位利未人一樣,隨身攜帶糧草(士19:19),並且依靠當地居民的熱情款待才能找到住處。因此,當我們旅行時,不妨藉此機會感謝神,感謝祂賜給我們諸多便利,其中之一便是旅館,它能接待陌生人,使他們以金錢就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和舒適的住宿。的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能像我們自己的國家一樣,叫人在家可以安心,出外旅行也會舒適。這位旅客雖然是利未人,(神曾特別吩咐他的子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善待這支派的人),卻在基比亞遭遇了冷待,沒有人接他到家𥚃。或許,如果那些滿有惡行的人知道他是利未人,更會因此避開他。將來在審判日,有人會為此控告他們:「我是個陌生人,你們卻不接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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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9:16~21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士19:16)
雖然基比亞城裡沒有一個好人,但事實證明,基比亞城裡確實還有一個這樣的人,會對這疲累的利未人表現出一些禮貌。利未人很高興有人終於注意到他。奇怪的是,那些惡人在夜幕降臨時,竟意圖謀害他和他的妾,他們為何不假裝好心邀請他們進入自己屋𥚃,好讓他們有更佳的機會行惡呢?或許他們不夠聰明,不懂得如此設計,或許他們不夠邪惡,無法這樣欺騙。又或許,他們起初誰也沒想到要作惡,直到在漆黑的夜裡聚在一起,才密謀作惡。惡人結盟,就會比他們各自獨行更加邪惡。當利未人、他的妻妾和僕人擔心他們必須整夜睡在街上 (就如睡在獅子坑裡) 時,他們最終被邀請進入一戶人家。這裡記載:
I. 這邀請他們這一個善良的人是誰。
- 他是以法蓮山地的人,只是寄居在基比亞(士19:16)。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便雅憫支派是最有理由去善待貧困的旅人,因為他們的先祖便雅憫就出生在路上,當時他的母親正在旅途中,也離這裡很近(創35:16~17)。但是,他們對一個身心疲乏的旅人卻心腸冷硬,而一個誠實的以法蓮人卻憐憫他。毫無疑問,當他詢問後發現對方也是以法蓮山地的同胞時,對他更加友善。他自己也只是基比亞的寄居者,因此對遠離家鄉的人更有憐憫,因為他了解他們的心情(出23:9;申10:19)。善良的人,如果把自己看為是這個世界上的陌生人和寄居者,就應該彼此溫柔相待,因為他們都同屬於一個更美好的家園,而這裡並非他們的家。
- 他是一個老人,是一個有着以色列正在消失的美德中的人。那興起的世代已經完全敗壞,如果有任何存留的話,只存在那些年老和就快離世的人那裏。
- 他在晚上正在田間工作回來。「人出去做工,勞碌直到晚上回來(詩104:23)。」但似乎只有他這惟一勞碌工作的人回到基比亞。其餘的人,都懶惰和沉溺於奢華的宴樂中,難怪他們中間像所多瑪一樣,充滿污穢,因為他們中間像所多瑪一樣,非常懶惰(結16:49)。但他白天勤奮誠實的工作,所以晚上也樂意慷慨款待這可憐的陌生人。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 從士29: 21可以看出,他是一位頗有家境的人,但仍在田間勞作。任何人的財富都不能使他有懶惰的特權。
II. 祂的邀請是慷慨和無私的。他並沒有等到他請求提供一晚住宿才停下來,而是當他見到他們時(士19:17),就詢問他們的情況,並主動關愛他們。我們慈愛的神,也在我們呼求之前就回應了我們。請注意,樂善好施的人期待機會,不是在請求,或者是在看是見之下,更不是在聽見的時候。因此,我們在箴22:9中讀到「眼目慈善的」。如果基比亞是所多瑪,那麼這位老人就是所多瑪的羅得,坐在城門口接待陌生人(創19:1)。約伯也同樣向旅人打開家門,不讓他們露宿街頭(伯31:32)。請注意,
- 他多麼樂意相信利未人的自述,沒有任何理由質疑他的真實性。愛是不懷疑,凡事相信(林前13:7),也不會像拿八那樣,用他對待大衛無禮的藉口來搪塞: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撒上25:10)。利未人在自述中宣稱,他要去耶和華的殿(士19:18),因為他打算在那裡獻上贖𧗠祭,為自己家的過犯贖罪,或為自己的家所得的憐憫獻上平安祭,又或兩者都有,然後再回家。可能基比亞人知道他是被這心思帶領著,因此他們不願意接待他。撒瑪利亞人不接待基督,因為祂面向耶路撒冷(路9:53)。但正因為他是利未人,而且正要去耶和華的殿,所以這善良的老人對他格外的友善。就這樣,他以門徒的身份接待了一位門徒,是一位為主的緣故去服事神的僕人。
- 他何等慷慨去款待他。這位利未人自己生活所需的一應俱全(士19:19),他只求有個落腳之處,而這慷慨的主人卻給了他一切所需(士19:20):「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於是,他便將利未人接到自己家中(士19:21)。如此,即便在看似孤立無援之時,神也必以某種方式為祂的子民和僕人預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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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9:22~30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士19:22)
這裡有,
I. 基比亞人的大邪惡。難以想像,有理性的,又蒙受神所啟示的以色列人,竟會如此邪惡。 「主啊,人算什麼!」大衛說,「他們是多麼卑賤的生物啊!」讀到這個故事,我們或許也會說:「主啊,人算什麼?當他們放縱自己的私慾時,他們是多麼可憎的一種活物啊!」這裡,罪人被稱為彼列之子,他們是無法駕馭的人,也是不願去負任何的軛的人,是魔鬼的兒女。便雅憫的子孫,摩西曾論到他們,耶和華所愛的,必安然住在祂身旁(申33:12),如今他們卻成了彼列的兒女,連正直的人都無法在他們中間安然居住。受苦的是一位利未人和他的妻妾,還有那位款待他們的好心人。我們在世上是寄居的,難免遭遇奇怪的待遇。經上說,他們正心裏歡𣈱的時候,災難就臨到了他們(士19:22)。如果歡𣈱是無辜的,它告訴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物質享受和舒適都是十分無常。當我們與朋友一同歡暢,卻不知敵人就在咫尺之遙。即便此刻我們一切順利,也無法保證下一刻依然如此。如果歡笑是罪惡和過度的,那就讓我們警惕自己,嚴加管束,切勿濫用合法之物,也不要因快樂而有不檢點的行為。因為歡樂最終只會帶來沉重。神可以迅速改變那些娛樂自心的人,將他們的歡笑化作哀慟,將他們的喜樂變成憂傷。讓我們看看這些便雅憫人究竟犯了怎樣的罪。
- 他們趁夜色,強橫的襲擊一個正直人的住所。這正直之人不僅與他們和平共處,而且家宅整齊,是他們城市的祝福和榮耀。他們包圍房屋,使屋內的人驚恐。他們大力的敲打大門(士19:22)。房屋是人的堡壘,理應在裡面有保護和安寧。在有法律的地方,房屋理應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然而,當日的以色列沒有一位君王來維持和平,保護正直之人免受強暴之徒的侵害。
- 他們對那些只想在他們城中借宿一晚的陌生人懷有特別的憎厭,違背了所有文明國家都奉為神聖的待客之道,而這家的主人也曾懇求他們遵守(士19:23):「既然這人進了我的家。」這些人卑鄙和帶有無恥的心,竟來踐踏無助的,只因為對方是陌生人,並且對他們全無過錯。
- 他們設計用最骯髒、最可憎的方式,(想到就令人恐懼和厭惡)來欺凌利未人,他們可能看到他年輕和俊美:交出他來,我們要認識他(欽定本字面意思,但其它譯本都作與他交合)(士19:22)。」我們原本以為他們只是想打聽他從那裡來,了解他的為人,但那位心地善良的男主人卻看透了他們的意圖,他的回答讓我們明白,他們的目的是滿足那種極其反常、比野獸更惡劣的慾望,這種慾望是摩西律法明文禁止的,被稱為可憎之事(利18:22)。犯這罪的人在新約中被列為最邪惡、最卑下的罪人(提前1:10),並且必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現在,
- 這是所多瑪(Sodom)的罪,所以英文稱為Sodomy。死海就是神因所多瑪的污穢而施行的刑罰的明證。它是迦南的邊界之一,距離基比亞不遠。我們可以推測,基比亞人常常看見死海,卻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反而比所多瑪更敗壞(結16:48),犯下了與他們罪行相似的罪。誰能想到,(霍爾主教Bishop Hall 就是這樣說),如此極端的罪惡竟出自雅各的後裔?那麼,比較起來,最邪惡的異教徒在他們眼中也是聖人。當他們的街道上充滿所多瑪的罪惡時,即使示羅有神的約櫃又有何益?神的律法固然在他們身上,但魔鬼卻佔據了他們的心。除了在地獄𥚃,再也沒有比墮落的以色列人更邪惡的生物了。
- 這就是他們拜偶像的懲罰,也是他們最沉迷的罪。因為他們不願意認識神,所以神任憑他們沉溺於這可恥的情慾中,以致他們羞辱自己,正如他們拜偶像羞辱神一樣,將神的榮耀變為羞辱(羅1:24, 28)。在此,請看並欣賞神的忍耐。為什麼這些彼列之子沒有像所多瑪人那樣被擊瞎雙眼?為什麼沒有從天降下硫磺火雨懲罰他們的城?因為神要讓以色列人用刀劍懲罰他們,而將他自己的刑罰留到將來,那時,那些貪戀逆性情慾的人必將遭受永火的刑罰(猶7)。
- 他們不聽那仁慈屋主的責備和勸說。這位屋主(推測)熟知羅得與所多瑪人的事蹟,於是效法羅得(士19:23~24)。參考創19:6~8。他就像羅得一樣出到他們面前,平靜的與他們交談,稱他們為弟兄,懇求他們停止作惡,並表示他會保護他的客人,還指出他們行為甚為邪惡:「不要這樣作惡,這是大惡!」他稱呼這事為愚拙和敗壞的事。但在一點上,他卻過份效法羅得,(我們常常會仿效好人,甚至連他們的錯誤做法也跟著仿效),將自己的女兒交給他們,任由他們擺佈。他不能這樣使他的女兒成為妓女,也不該為求行善而作惡。但是他之所以有這邪惡的提議,或許可以理解,因為他當時驚恐萬分,顧及他的客人,並且過於認同羅得在類似情況下的做法,但卻沒有看見當日那天使已經為此責備了羅得。或許他希望,提及這自然滿足慾望的方法,能使他們回去尋找那些平常的妓女。但他們不聽他的勸告(士19:25)。放縱的情慾就像那聾蝰蛇把牠的耳朵塞住;他們良心喪盡,麻木不仁。
- 他們得到了那利未人的妻子,將她凌辱致死(士29:25)。他們鄙視那為屋主的老人將女兒給他們的提議,或許因為她相貌不好,或許因為他們知道她是一位舉止莊重、謙遜有禮的女兒。但是,當利未人將他的妾交給他們時,他們就強行將她帶到了他們預定的淫亂地點。約瑟弗在敘述這故事時,將妾作為他們圍攻房屋的目標,而沒有提及他們有任何邪惡計劃來針對這利未人。他(約瑟弗)說,當她入城的時候,在街上的人看見她,已被她的美貌吸引。雖然她與丈夫和解,但她的外表卻看不出她是個端莊的婦人。許多人因舉止輕浮、行為不檢而招致此種災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人們或許認為這利未人應該跟著他們,看看他的妾遭遇什麼事,但他可能不敢,唯恐他們對他不利。從這婦人悲慘的結局中,我們可以看到神公義的手在刑罰她先前的不潔。她背叛了丈夫行淫(士19)。雖然她的父親已經責備了她,她的丈夫也原諒了她,如今爭吵已經和好,過錯也被忘記,但神卻記念她的罪,任由這些惡人殘忍的凌辱她。無論他們對待她多麼不義,神允許這一切的發生,顯明施是公義的。她是因她的罪受刑罰,Culpa libido fuit, poena libido fuit,情慾是她的罪,也是她的刑罰。按摩西的律法,她應為自己的淫亂被處死。她逃脫了人的審判,但報應卻追上她。那時雖然以色列沒有王,但神卻仍在以色列中,因祂是審判全地的神。我們不應只滿足於與我們因犯罪而所得罪的人和好,更應透過悔改和信心與神和好。因為神看罪與世人不同,祂不會像世人那樣輕視罪惡過犯。神在此事上的公義,絲毫不會讓基比亞人的滔天罪行減輕,因為沒有別的較他們的暴行更野蠻殘忍,更毫無人性可言。
II. 向以色列各支派所發出關於這罪惡的通知。一到天亮,就迫使那些魔鬼的兒子放走這可憐受虐的婦人,她就走回他丈夫的住處去。那些黑暗的行徑憎恨和懼怕光明(士19:25 ),L可憐的受虐待的女人一到天亮,就朝她丈夫的住處走去。天亮迫使這些魔鬼的兒子放她走,(因為這些黑暗的行徑憎恨和懼怕光明,士19:25)。她在門前就倒在地上,雙手按着門檻,好像為着她的過犯請求饒恕一樣,她的姿勢像一個求饒恕的人,嘴巴埋在塵土中,她就這樣死了。利未人在門口看見她(士19:26~27),以為她睡著了,或是因為所發生的事感到羞愧困惑,但很快卻發現她其實死了(士19:28),他便抱起她的屍身。我們可以推測,她的身體上到處都是手印,滿有遭受毆打和其它虐待的痕跡。在這情況下,他放棄了前往示羅的計劃,直接回家。他原本希望帶著快樂的回來,如今卻傷痛沮喪的回到家中。他坐下來思想:「這樣的傷痛,難道就置之不理嗎?」他不能像那些天使一樣,能從天上降火來燒滅基比亞人。那些天使曾被所多瑪人以同樣的方式羞辱過。那時以色列沒有王,也沒有(就現時所有資料來看)任何公會或大議會,供人申訴並尋求公正。非尼哈是大祭司,但他只負責聖所的事,不是審判官或是作為評定公義的。因此,他別無選擇,只能訴諸群眾,讓所有人來判斷。雖然他們沒法舉行所有支派的大會,但很可能每個支派的首領都各自舉行了商討。他派特使送給各支派一份控訴書,講述他所遭遇的不義,以及所有情節,並附上他妻子屍身的一部分(士19:29),目的是為了證實事情的真實性,也是為了讓他們感同身受。他將她分成十二份,正如有人這樣理解,是按骨節而分,送至各支派,甚至包括便雅憫支派在內,希望他們中有一些人能夠受到感動,加入去刑罰這大惡的行列,尤其是當這些大惡,是出於自己的族人,希望他們更會熱切的參與其中。如此殘忍的分解屍體,確實令人覺得殘暴。那身體已遭受羞辱,本應得到體面的安葬。但那利未人這樣做,不僅是為了顯示他們對待他妻妾的野蠻,他們不如將她肢解會更好,但他們卻情願那樣對待她。他也是為了表達他自己深切的忿怒,從而喚起他們相同的義憤。他確實做到他所預期的效果。所有目睹這屍身的殘骸,並聽聞事情經過的人,都有相同的感受。
- 基比亞人犯下了極其駭人聽聞的罪行,在以色列歷史上前所未聞(士19:30)。這是一起十分複雜的罪惡,充滿了各種嚴重罪惡的情節。他們不會愚蠢到拿這種惡行來譏笑,或是用玩笑來敷衍了事。
- 應該召集以色列全民大會,商議如何懲治這惡行,以遏制這肆虐的淫亂之風,免得神的憤怒傾倒在全民身上。此事非比尋常,因此他們彼此激動,聚在一起,商議此事。經過深思熟慮,又聽取意見,並且說出心中話。下面都是所有參與議事的人,在處理一切棘手事務時應遵循的三個重要原則:
- 每一個人都應該面對自己,公正、全面的權衡此事,認真、冷靜的思考,不帶任何偏見,然後發表意見。
- 每一個都可以自由討論這件事,每一個人都應該聽取別的建議,了解他的觀點和理由,並權衡利弊。
- 也讓每一個人說出他心裏的想法,根據他的良心作出決定。有著眾多的諮商,就能有安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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