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課程系列( 三) 認識耶穌 - 第二十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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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課
認識耶穌:祂復活帶來的恩典
福音課程系列(三):認識耶穌
初稿: 2025年6月6日
最後修改: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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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認識耶穌:祂復活帶來的恩典
使我們不再在罪中,更可以稱為義
經文:
林前15:1~19,羅4:25
鑰節: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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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傳遞的信息:
目標:使同學認識主耶穌復活所帶給我們的恩典,就是使我們脫離罪,不再在罪中,更可以稱為義,並且所得的義,乃是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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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分享內容:
讀林前15:1~19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11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12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3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1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16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18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引言:
我們不知道同學們的反應如何,可能有些相信,可能有些並不相信,更大可能的,沒有人作出任何反應。無論他們又說話還是沒有說話,請導師們不要回應,只告訴他們下面的事情。
所謂復活,有好些人解釋說,
第一:所謂死人復活,其實那人並不是真的已經死了,是人誤會他死了,醫生也搞錯了,簽錯了死亡證。
第二:所謂看見死人復活,全是幻覺,看見的只是幻影。可能是因為心理的影響,或是在冥想中,又或是受著魔鬼的擺弄,因為他們大多受民間的傳說和迷信所影響,最終蒙了邪靈的欺騙。
主耶穌的復活,是從真正的死亡,從被埋葬的墳墓中復活。祂的復活是帶着身體,有骨有肉的。並且復活後,與人談話,與人一同吃飯,甚至叫人可以摸他。他復活後與門徒一起,在四十天後,在眾人面前被接到天上去。
(我們) 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林前15:12)
復活後的主耶穌曾被多人看見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 …… 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1,3~8)
有關主耶穌復活真確性的討論,請參閱 福音課程(二) 聖經與主耶穌 第十一課
聖經中預言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可以參考彼得在五旬節那一天所講的一篇道,記載在徒2:29~36 中。他引用了舊約詩16:8~11 來論及主耶穌基督的復活。
導師們觀察,若果同學中有多人沒有參加上兩課的福音班,或者他們已經忘記上兩課所講述的,導師們可能需要用多一些時間在這些目擊證人身上,講述一些他們與主耶穌復活後的互動。
主耶穌復活的重要性
12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3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1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16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18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7~19)
人有死亡,人會死,是因為人有罪。死亡之所以出現在人身上,也是因為人犯罪。人第一次犯罪,就將死亡帶入這個世界。每一個人都會死,也證明每一個人都犯了罪。若果主耶穌能夠他人脫離罪,他就要證明給人看見,祂勝過罪所帶來的死亡。所以祂一定要復活,若果他沒有復活,就證明了他不能勝過死亡,也就不能使我們脫離罪了。
脫離罪,由下面幾個意思: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
若果我們要因自己的義才可以有神同住和與神同行,那就危險了。雖然信主的時候,我們的罪已經因主的血洗乾淨,不再因它受刑罰。但若果論及信耶穌之後的義,我們仍知道,它將會飄忽無定,時有時無。但是從經文可知,我們所有的義,原來不是我們的義,乃是主耶穌基督的義。祂的義,不會像我們的義時有時無。所以它給了我們一個堅固不會動移的根基:我們是時常都是義的,不會因一時的軟弱失敗而失去。
結語: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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