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讀:約伯記                                                             16. 伯22:1~24:25 — 信心立志恐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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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伯22:1~24:25 —- 信心立志恐懼

初稿:                2024年12月8日

最後修改: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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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與約伯的第三回合第一輪對話 —- 伯22:1~24:25

這是約伯與他的朋友的第三回合的第一輪說話。在這第三回合的說話中,只有以利法和比勒達與約伯爭論。在這回合的第一輪中,是提幔人以利法發言,他的說話只有一章。其後約伯的回應,卻有兩章。

  1. 第一部份:第二十二章

提幔人以利法向約伯的第三次說話

  1. 第二部份: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約伯的回應

在從前的兩個會合的說話中,可以隱隱看到約伯和他三個朋友爭論的方向。在第一回合中,三個朋友都滿足於談論罪惡與刑罰之間的一般性關係,沒有將他們的看法直接應用於約伯身上。在第二回合中,主題是關乎惡人的遭遇,約伯的觀點與他朋友的觀點的矛盾,在第二回合中公開顯露出來。到現在這第三回合中,他們之間的裂痕將會完全暴露。當情況達到這一地步,說話就無法繼續進行,討論在第三回合的第二輪爭論後就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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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法第三次發言 —- 伯22:1~30

這是在約伯記中以利法最後一次的發言。他的發言,主要分成兩部份:

  1. 第一部份:對約伯的攻擊(伯22:1~20)
  2. 第二部份:對約伯最後的勸告(伯2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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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伯22:1~20

以利法對約伯的攻擊

在第一次發言,(記載在約伯記第四和第五章,參考本筆記的第五課第六課),以利法沒有直接指責約伯犯罪,但他卻清楚表明,不犯罪和正直無辜的人,是不會被神責罰。他的看見,有他在異象中遇見的靈的支持,並且一切都是他所考察過的。

在第二次發言中,(記載在約伯記第十五章,參考本筆記的第十三課),以利法斥責約伯的自大和竟然說出反對神的妄言。他也藉着描述惡人的痛苦遭遇來勸告約伯。

在這一次的發言中,以利法對約伯發出厲害的攻擊。共分為三部份:

  1. 對約伯攻擊(一):你豈能使神有益;
  2. 對約伯攻擊(二):虛構約伯的罪惡;
  3. 對約伯攻擊(三):惡人因所行必有的結局。

伯22:1~3 —- 對約伯攻擊(一):你豈能使神有益

22: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22:2人豈能使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22:3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

     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以利法一開始就對攻擊約伯說,人能使神有益嗎?人的智慧可以對人和對自己有益,但它對神卻毫無貢獻。人的公義和完全,也是如此。

以利法有這樣的說話,是因聽到了約伯向神傾訴他的痛苦,說自己是公義完全的,所以他認為約伯自高自大。(其實自高自大的是他,參看伯15::8~9),他想讓約伯知道,不是自以為自己公義完全,就可以得神喜悅(伯22:3a),使祂得利(伯22:3b)。也要知道,神沒有欠他的,不需要他給神什麼或是為神作什麼事。以利法的了解正確。神並不像約伯需要神那樣「需要」約伯。但他還是錯誤的,因為約伯真的是公義正直的,他是全能者的驕傲。

以利法是否正為神的自給自足辯護嗎?他要說明神什麼都不需要,神什麼都不缺。神已經絕對完美,祂創造人,並不是出於任何缺陷或有需要,因此祂不需要人給神任何東西。正由於一切都起源於神,人向神所有的回饋,也不會以任何方式使神得益。神不需要人;是人需要神。以利法確是對神正確的認識,人算什麼(伯7:17a,15:14a)。

伯22:4~11 —- 對約伯攻擊(二):虛構約伯的罪惡

22:4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22:5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22:6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22:7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22:8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22:9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

22:10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22:11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

以利法把災難的原因推給約伯(伯2:4~5),正如他在第一和第二次的發言中所暗示的(伯4:7~8,15:14~16)。雖然降臨在約伯身上的災難,以利法在這裡輕描淡寫的稱之為「責備」(伯22:4a),但他以約伯的罪惡甚大,罪孽沒有窮盡(伯22:5)。

以利法基本上不相信約伯是一個敬畏神,完全正直的人。他有這想法,是因為他看不到約伯記第一章和第二章在天上發生的事,也因為他的思想,已經被罪惡刑罰的因果關係所佔據。並且可能在他前來「安慰」約伯的時候,在異象中有靈的話所支持。況且,在上位作帶領的所謂敬虔人,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和尊嚴,也要維護自己的權力,不容自己在人面前顯出任何不足或錯誤,故此容易把自已陷在虛假的地步中。以利法也是如此,不顧念廉恥的為約伯捏造罪惡說:

  1. 他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
  2. 他無故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3. 他沒有給困乏的人水喝;
  4. 他沒有給飢餓的人食物;
  5. 他容讓有能力的人可以去得地土;
  6. 他使尊貴的人可以住在其中:
  7. 他打發寡婦空手回去;
  8. 他折斷孤兒的膀臂。

我們確切相信,以利發的指控不是真的,因為約伯的正直公義,遠離惡事,有着神的證明。他的指控,完全是憑空捏造。不是一個敬虔正直的人的所為。為什麼以利亞法會這樣呢?因為任何表現在人面前有權力有地位,為了維護自己的敬虔正直,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就容易掉進撒但的網羅中。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和尊嚴,會容易撒謊,遮掩自己的不足和軟弱。

伯22:12~20 —- 對約伯攻擊(三):惡人因所行必有的結局

22:12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22:13你說:神知道甚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22:14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他周遊穹蒼。

22:15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22:16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

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

22:17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

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22:18哪知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

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22:19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22:20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在伯22:12~14,以利法回應約伯對神的批評。他說約伯曾質詢神知道什麼?因為有幽暗遮蓋,神不能看透而正確的施行審判。並且因為祂遊穹蒼,豈會有空對受人施行審判?在約伯記中,似乎不能找到約伯曾經說過類似的說話。或許這是以利發從約伯的說話中所有的感受,或是出於他的捏造。

雖然如此,神確是在高天,較星宿還高。但祂卻仍能「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詩14:2)」就如他曾下來,看看巴別塔,也看看所多瑪和俄摩拉。祂雖然週遊穹蒼,但他還是無處不在(詩139:7),人可以往哪裏逃避神呢。密雲幽暗,不會阻礙他的看見,也不能遮掩世人的罪惡,不被神看見。神仍會正確的審判人一切無論好與壞的行為。

他質詢約伯,他是否打算仍繼續向錯誤的方向奔走,跟隨惡人的道路(伯22:15)。他警告約伯,不要像挪亞時代的惡人,他們整個世代都被洪水沖去。他們驕傲的敵擋神,要神離開他們,並且自大,以為神不能把他們怎麼樣,誰知神竟以「美物」給他們。所以不要像他們,不要硬著自己的心,不要跟隨前人的邪惡。至於他自己的揀選,他重複了約伯的話(伯21:16):「⋯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以利法說:義人(也是下一句所說的無辜人) 會為到神的審判(伯22:20)而感到喜悅(伯22:19)。他的意思並不是說他們因為惡人遭難而高興。他們是因為他們看見神的公義和聖潔得到彰顯而歡欣。對他們來說,神的榮耀彰顯,比一切都更寶貴。

以利法發言的第二部份 —- 伯22:1~20

對約伯最後的勸告

伯22:21~30 —- 以利法勸告約伯與神和好

22:21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22:22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裏。

22:23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

22:24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裏,

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22:25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

22:26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

22:27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

22:28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22:29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22:30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以利法在伯22:21~30的說話,仍是假設約伯是因自己的過犯招惹了這些災難。所以他對約伯有這樣的勸告:

  1. 要認識神(伯22:21a);
  2. 要領受神口中的教訓(伯22:22a);
  3. 要着神的言語存在心裏(伯22:22b);
  4. 要歸向全能者(伯22:23a);
  5. 要從帳棚中遠除不義(伯22:23b);
  6. 要將珍寶丟在塵土裏(伯22:24a)。

這樣,福氣就會降臨到他身上(伯22:22b);他就必得建立(伯22:23b);全能者必成為約伯的珍寶金銀(伯22:25);他也能以全能者為喜樂,能向他仰起臉來(伯22:26);禱告又必蒙垂聽(伯22:27);所定意要做的事神必成就,神也必用祂的亮光照耀約伯的道(伯22:28)。

然而,因假設是錯誤的,所以建議需時準確,但對約伯來說卻是錯誤的,因它們不符合約伯的情況。約伯從來沒有離開神,那又何來歸回(伯22:23a)。他完全正直,遠離惡事,又從何處除去不義呢(伯22:23b)?

雖然以利法的話,對約伯來說是滿有錯謬的,但對今天的我們,卻充滿了崇高的真理。

歸向神,要作下面的事:

  1. 要遠離罪惡;
  2. 要撇棄世界;
  3. 要認識神;
  4. 要領受神的教訓,存在心裏。

歸向神,𥅽帶給我們下面的福氣:

  1. 必在全能者裏找到喜樂(伯22:26a);
  2. 必能向神仰起臉來(伯22:26b);
  3. 禱告必蒙神垂聽(伯22:27);
  4. 作事神必成就(伯22:28a);
  5. 路上必有神的光照耀(伯22:28b);

我們可以說,以利法對人需要認識神的看法是正確的。人若要得到祝福,也要成為別人的祝福,他所需要的,就是對神的認識。認識神首要離開罪惡和離開世界,伴他能向神仰起臉來。他會與神有相交,有喜樂,也因祂而得勝。此外,還有的結果,就是能有幫助別人的力量。

「向神仰起臉來」。在一篇題為「全能的喜悅」的佈道中,司布真解釋了這話的意思:

當一個人不開心時,他會低著頭。這是一種痛苦的態度。但是,當我們與神的關係改變後,他會抬起面,徬彿把神的恩惠變作陽光,他要曬太陽。

羞愧使人垂頭,良心責備使我們都成為懦夫。但是當我們看見贖罪祭在我們身上,羔羊的血已把我們的過犯洗淨,我們已經得到潔淨,我們就會向神仰起臉來。

恐懼覆蓋了他的臉,他想完全躲起來。為了隱藏,他把石頭放在自己身上。

向神仰起臉來,尋求和等候釋放、平安和安息,並且等候從他右手而來的恩典和榮耀!

提幔人以利法的發言到此結束。他以暗示約伯有罪作開始,再以使人痛苦的斥責,以捏造的謊言和殘酷的攻擊繼續,並加上慣常的勸告悔改,並以祝福承諾作結束。他的說話,除了謊言的一部份,表面上大體都是偉大而美妙的。但是不幸的卻是,他外貌的敬虔卻帶着裏面的虛假,還有他對屬靈認識的僵化,加上有「靈」的推波助瀾,使他所說的不單半真半假,也沒有能力。因為神沒有與他同在。他無法給受苦的約伯帶來任何真正的安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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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對以利法的回答 —- 伯23:1~24:25

約法對與利發的回答共有兩章,分開兩部份:

  1. 第一部份:看不見神但仍相信神
  2. 第二部份:惡人的行為和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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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對以利法的回答的第一部份 —- 伯23:1~17

看不見神但仍相信神

約伯在這段經文中所表達他的屬靈境況,確實有血有肉,是無數神的兒女們真實的寫照。

  1. 他確實向神發怨言;
  2. 他十分願意去到神面前,與神辯白;
  3. 他相信神必理會他,與他辯論,他必得勝;
  4. 他找不到神;
  5. 他知道這些災難是神的試煉;
  6. 在試煉結束後他會成為精金;
  7. 他決心跟從神,看重和遵行祂的話;
  8. 他仍對神要做的事,產生恐懼。

他在這一部份的發言可分下面四個小分段:

  1. 渴望見神的面(伯23:1~7);
  2. 找不到神(伯23:8~9);
  3. 對神的信心與立志(伯23:10~12);
  4. 神不改變(伯23:13~17)。

伯23:1~7 —- 渴望見神的面

23:1約伯回答說:

23:2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23:3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裏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23:4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23:5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23: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23:7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在以利法的發言結束時,約伯哀嘆,因為以利法和其他人的人沒有幫助他脫離憂傷,反倒加劇了他內心的痛苦,因為他們以約伯的哀告悖逆神(伯23:2)。

到目前為止,約伯仍然看不見神的蹤影,他十分願意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神(伯23:3)。當然,這不是他一生中的第一次困難,但這一次卻遠遠超出過以往的任何一次。從前他能在神身上找到了安慰和安慰,但這一次,他卻找不到神。

約伯經歷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經歷的事情。相比之下,雖然無限的少,但卻是真實的。一個從前活在神的團契和恩惠中的人,現在卻完全被拋棄了。這是約伯最大的痛苦的原因。

約伯在伯23:3告訴我們他失去神,它也告訴我們他對神的轉回的渴望。他的語氣,見證了洶湧浪潮把約伯推向神。當他在最深的悲傷中,他最大的願望不是逃離,而是要去到他的神的身旁。

司布真說:約伯在極端的痛苦下呼喚主,就如受苦的孩子十分渴望看到他父親的臉一樣。他的第一個祈禱不是:「讓我能痊癒,使我身體能脫離疾病的痛苦!」也不是:「讓我看見我的孩子從墳墓中出來,讓我的財物能從強盜手中奪回來!」但祂第一個也是最大的聲音是:「讓我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神。祂是我的神,我要到祂面前去!」

約伯不僅為了在靈裡得安慰而想要見神。他希望這樣他可以在神面前將他的案子陳明,特別是他朋友對他的指責。約伯十分相信:

他敢於在神面前與主爭辯,彷彿在法庭上要為誹謗他的罪名爭辯!約伯的誠實是值得欣賞。他渴望與神面對面,而不是像以利法的建議,單單透過悔改。他不滿足如此,他要更深的一步,就是與神面對面。

伯23:8~9 —- 找不到神

23:8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23:9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雖然約伯對神的回答有信心,在伯23:3他已經表明,他找不到神。他說:「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伯23:8~9」

尋找神,求告祂,正是神真正兒女的標誌之一。即使被神擊打,仍然渴望見祂的面。有一位年老的清教徒作家,在評論約伯這句話是有一些特別的觀察。他說:「約伯,你向前和向後看,你向左看,又向右看。你為什麼不試著抬頭看看呢?」

這兩節經文生動的描繪出一個尋求神恩惠的靈魂的痛苦和焦慮。為了找到神,他沒有任何方法不曾試過,沒有任何地方不曾探索過。這才是真正悔的人的行為。

無論約伯多麼真誠和努力,他仍找不到神。神仍然隱藏在無法穿透的屏障中。因為時候還未到,約伯仍要忍耐。既然他相信神會聽他的案件,神正要用更長的時間來煅鍊這一塊金子。約伯未成為精金之前,祂還不會停手。

伯23:10~12 —- 對神的信心與立志

23:10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23:11我腳追隨他的步履;我謹守他的道,並不偏離。23:12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23:10)」這是約伯在黑暗背景下一個閃耀明亮的信心。約伯承認他無法與神聯絡上,但他仍然相信神在他這場災難中。帶著奇妙的相信,約伯轉瞬間明白了他在當前的災難中要做什麼和應該去做什麼。他憑信心明白到:

突然間,在痛苦的抱怨中,他的信心被被點燃了。他堅信的宣佈,神知道他所走的路,他見證神是在試煉他,使他成為精金。他必會從這個過程中蛻變出來。所以他有這決定:

司布真說:「似乎很難相信,神的兒女雖然沒有天父的同在,但在試煉但卻仍能從中經過而沒有受到傷害。黃金從來不會在火中受損。你可以盡量使火爐溫度升高,讓火焰更加猛烈。將金子丟入火中,讓它躺在火焰的中心。又堆放更多的燃料,讓煤炭猛烈的燃燒,直到它們變得最猛烈,但對金卻沒有任何損壞,它的純淨,卻正在增加。」

司布真又說:「我會向每個人提出四個問題。因著神知道你走的路,所以我要問你:

  1. 你知道自己的路嗎?
  2. 其次,神知道你的路,對你來說是否一種安慰?
  3. 第三:你在路上被試煉過嗎? 如果是的話,
  4. 第四:那次試煉的結果使你對神更有信心嗎? 你能否與同約伯說,當祂試煉我的時候,我將會成為精金嗎?」

約伯在指責他的朋友面前宣告:

司布真說:

「神對約伯說過話。但神曾經對你說過話嗎?約伯從沒有擁有任何一頁出於靈感的寫作。他甚至沒有看過摩西寫的五經。但你已經看過了。約伯雖然沒有看過,但神向他說了話。神有沒有跟你說過話?除非神對人說話,否則沒有人能正確的侍奉神。

請注意,神對他說的話,他十分珍視。用希伯來話說,他收藏神的話語,比他以往收藏任何食物更小心。在那些日子裡,人要把穀物藏起來,免受流蕩的阿拉伯人盜竊或搶掠。約伯比收藏穀物更小心的儲存起神的話語。他渴望把神的話珍藏在記憶中,而不是他的收穫。你珍惜神說的話嗎?」

伯23:13~17 —- 神不改變

23:13 只是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裏所願的,就行出來。23:134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23:15所以我在他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23:16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23:137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在這一段經文中,約伯反駁自己之前那偉大的信心宣告。他仍有驚惶,他仍有懼怕。他的驚惶和喪膽,並不是因為黑暗和蒙蔽,乃是神這一位全能者。約伯所看見的,是全能者神向他發出攻擊。受攻擊雖然痛苦,但這痛苦不及於這攻擊的來源,就是那位全能者。他雖然他確實信靠神,但他無法使神做任何事情。神心裏所願,向約伯身上所定的,神必然行出來,也必造成。約伯慨嘆,神心志已定,誰能使祂轉意?

伯23:13a

約伯不得不承認,神在約伯的生命中要行的事,不是約伯所能影響或改變的。他明白,神作事的原因和智慧最終是祂的主權。無論是約伯自已或其他人,除了神開恩,人是不知道,也不能影響或改變神的定意。

雖然約伯面對他無力去改變祌,這感覺使他仍陷在深深的黑暗中。但神的不改變,並且誰也不能改變神這一個真理,對信主耶穌的人,就像一個穩固的錨,把我們在洶湧澎湃的風浪中仍然安穩。

在伯23:12b中,約伯說:「誰能讓祂轉意呢?」是的,誰能改變他?

司布真說:「 這話在我耳邊就像音樂,聽起來就像衝鋒陷陣前所吹的號筒,我的心魂已經預備好去爭戰了。如果試煉和困難來到,我會把手放在這一句說話上,對它們嘲笑。 誰能是神轉意?我會大喊,誰能改變神的心意?我會大喊,來吧,地獄來吧!誰能叫神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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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第二部份的發言 —- 伯24:1~25

惡人的行為和結局

本章的第一節是一節困難的經文,但他並不是這一張唯一困難的地方。 在其餘的第二十四章中,有更多的困難。首先,文字上有困難,這使得許多說話無法理解。其次,整個辯論似乎語無倫次。第三,從字面上看,這一章約伯的情感好像無法表達出來。那些說話,若果出自他朋友的口聽起來會更加像樣。

伯24:1 —- 為何不使人知道惡人有被審判的日子

24:1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

這是一節難解的經文。各種譯本都有不同的繙譯。若是對比上下文,它的意思似乎是,「既然神知道並將審判一切,為什麼神不使敬虔的人知道那日子?」這特別適用於為什麼神會允許惡人昌盛繁榮的問題,約伯在第二十四章經文中進行了一些論述。

伯24:1

根據欽定本的繙翻譯,詳細的含義可能是這樣的:

  1. 「那些日子(seeing times)」:是指看見那一個時候,或是要多長,在每一個人的生命中,特別是對惡人來說,是施行刑罰的日子。
  2. 「並沒有向全能者隱瞞」(are not hidden from or unknown to the almighty God):是指所有人和他們的日子,在神來說,祂完全知道他們所做的或將要做的事。
  3. 認識他的人(that they know him):是指(愛赸並順服祂的人;又要是那些遵守和看重祂在世上所行和所做的事的人。
  4. 日子(days):指神為懲罰惡人所定下的時間和日子。 神對罪人施行審判的日子通常被稱為「耶和華的日子」(賽2:12,13:6 耶46:10;比較伯20:28,箴6:34,徒2:20)

神的兒女今天從新約聖經中可以清楚知道神審判人的日子。雖然神沒有說明哪一天何時來到,但審判卻是清清楚楚的寫明在經上。神不單對惡人有審判,神的兒女也要面對神的審判。神會藉着基督在他的家中施行判斷。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來到他面前交帳。但何悲的是,知道還知道,無數神的兒女仍然熱愛世界,仍然歡喜在肉體情慾中打滾。知道神審判人的日子又會如何呢?

伯24:2~8 —- 惡人的行為(一)

24:2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羣畜而牧養。

24:3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24:4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世上的貧民盡都隱藏。

24:5 這些貧窮人如同野驢出到曠野,殷勤尋找食物;

     他們靠着野地給兒女糊口,

24:6 收割別人田間的禾稼,摘取惡人餘剩的葡萄,

24:7 終夜赤身無衣,天氣寒冷毫無遮蓋,

24:8 在山上被大雨淋濕,因沒有避身之處就挨近磐石。

按約伯所描述的,也可能是他觀察到的,惡人有下面邪惡的行為

  1. 他們挪移地界;
  2. 他們搶奪羣畜而牧養;
  3. 他們拉去孤兒的驢,
  4. 他們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5. 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

在這裡,約伯描述了惡人犯了經濟的罪,這些罪植根於貪婪和殘忍。在約伯記22:5~11中,以利法說,約伯的災難降臨到他身上,是因為他曾以這種方式對待他人,他的財富是透過貪婪和殘忍而得的。相信約伯同意以利法的觀點,但卻不同意用這些話套在他旦身上。

伯24:9~12 —- 惡人的行為(二)

24:9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

24:10使人赤身無衣,到處流行,且因飢餓扛擡禾捆,

24:11在那些人的圍牆內造油,醡酒,自己還口渴。

24:12在多民的城內有人唉哼,受傷的人哀號;

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

約伯再次繼續描述惡人的邪惡行為:

  1. 他們從母懷中搶奪孤兒;
  2. 他們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

約伯生動的描述惡人對窮人的無情壓迫。我們若果感受到這文字的感人悲愴,我們就能深入瞭解了約伯對邪惡的蔑視,以及他十分同情那些處於困境的人。

然而,神並沒有指責他們犯錯,不理會惡人的愚妄。約伯列舉了一個又一個沒有受到懲罰的罪人的例子。從這些例子中,他看見惡人有多邪惡。所以他無法理解,為什麼神沒有按照他們應得的方式審判他們?約伯似乎認為神應該透過公開懲罰惡人來展示祂的公義。

伯24:13~17 —- 惡人的行為(三)

24:13又有人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

24:14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

24:15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

24:16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

24:17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約伯特別描述三種惡人,他們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這三種人就是:

  1. 殺人的,他們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
  2. 姦淫的,他們專等候黃昏,有人就不能看見他;
  3. 盜賊,他們白日躲藏,黑夜出來挖窟窿進入別人房屋偷盜。

在上述的三類人中,在詩意的描述中,不單是現實中的黑暗和在黑喑掩護下所發生的種種罪惡:殺人、姦淫和偷盜,更是指著屬靈的黑暗來說。

對我們來說,現今的世界就像籠罩在黑暗之下一樣。人應該渴望早晨的來到,但對於那些邪惡的人來說,早晨卻對他們來說就是死亡。早晨應該是一件好事,對他們來說卻是一件壞事。

二千年前的保羅說過:「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羅12:12)。」對我們今天的人來說,早晨更加近了。日子,就如保羅繼續的說:「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我們要穿上光明的盔甲,使我們就像在白天一樣的行走。不要在屬的喜樂和歡娛中度過,不要生活在邪惡和慾望中,不要在爭鬥和嫉妒中,總要披帶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以滿足它的慾望。

伯24:18~25 —- 惡人的結局:短暫安穩但很快被除滅

24:18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

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

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

24:19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

24:20懷他的母(原文是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

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

24:21他惡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24:22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24:23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24:24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24:25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約伯看見惡人的短暫。他如此形容他們:

  1. 如浮萍快快飄去;
  2. 如雪水在乾旱炎熱中消沒;
  3. 如樹被折斷。

他也描述他們最終的結果:

  1. 他們在世上所得的必被咒詛;
  2. 他們不再在自己的葡萄園中行走;
  3. 他們會被陰間吞沒;
  4. 他們會被親生母親忘記;
  5. 他們會被蟲子所吃;
  6. 他們不會被人紀念。

約伯說,雖然他們有力行惡,「惡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然而神會使用祂的能力拿走他們,(請參考英文聖經)。世上惡人雖然強大,但仍會得到該得的報應,這足以證明神聖公義的天平還正在工作中。惡人雖然繁榮昌盛,但與此同時,他們對自己生命確實沒有把握,還為自己的將來積蓄忿怒。

伯23:22

在經文中,約伯看起似乎像詩篇第七十三篇中的亞薩,他對惡人的昌盛感到困擾,但當他進入神的殿,他看見了他們的結局,他就後悔從前的感受和埋怨。

神給惡人安全感,他們就靠它(伯24:23a)。他們不知道神的眼睛卻正觀察着他們的道路。約伯提醒自己,神對惡人的罪孽並不是視而不見,即使他們今生繁榮昌盛,但很快他們就會會被神拿走(伯24:22)。神允許惡人昌盛繁榮,這些都在增加他們在最後的審判中的罪狀,他們終會變成了尖頂被割去的穀物,剩下枯乾成為稻草。

在東方,收割時農夫通常只取下尖頂上的玉米,留下其餘部份曬乾作稻草用。惡人也會如此被神收割(伯24:24)。

「⋯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約伯以最後的一句話回應以利法,也挑戰其它人。誰能辯駁他所認定的:義人會短暫遭受很大的痛苦,惡人會繁榮昌盛一段時間,至終神會推倒惡人,建立義人。

~~~   完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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